拳頭金錢加女色:中國現代官場「救火」術大觀
 
2001年8月9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當今中國官場中人,不是消防隊員,無需開著救火車趕赴火災現場,更無需身背滅火器攀屋登樓,或奮不顧身衝入火海救人,因此題目中的「救火」二字加了引號。本文所指的救火,乃是指救種種有損「公僕」大人官聲之火、有礙「公僕」大人升官之火、有損歌舞昇平「形象」之火,諸如種種人爲的災難事故、官吏違法亂紀胡作非爲、有百姓越級上訪等等,皆屬一些「公僕」大人急需撲救之「火災」也。

  這些不是消防隊員的「救火英雄」,大多智商極高,故救起「火」來總能隨機應變,因勢利導,及時將「火」撲滅。其種種高招,也令局外人觀之佩服,聞之稱奇:

  一些初級的「救火」術,比如指使暴徒圍攻毆打上級新聞單位的記者,或是下令於轄區之內強行收購刊載有損「地方形象」之文的報刊等等。因爲圍攻毆打記者,只能更加激起他們的義憤,而不顧一切地搞清事實真相;強行收購報刊,只能製造出影響更大的新聞,其結果可能是欲蓋彌彰。採用這種拙劣之術救「火」的「公僕」大人,還稱不上「英雄」。

  最有效的「救火」術莫過於全面封鎖消息,堵住當事人的口,不聽話非要張口的就用口袋蒙上頭臉一通痛打,直到打得其無聲無息爲止。對於人爲的災難事故,比如樓房倒塌、大橋斷裂之類,這些「救火英雄」採取的是封鎖消息之術。一個豆腐渣工程垮掉,不僅使包工頭偷工減料的勾當暴露出來,而且可能「拔出蘿蔔帶出泥」,引出一樁或一串官員貪污受賄案,不封鎖消息那還得了!於是他們召開緊急會議商量對策,發佈緊急通知,嚴禁屬下向上級以及一切新聞單位透露內情,只要事故發生的內幕無人知曉,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對於有因禁練「某某功」產生的民怨民憤,「救火英雄」們也多用此術。老頭老太太下崗了沒醫療保險了,「某某功」也不讓練了,百姓覺得好還都不讓練了有了民怨就要個說法,要上訪。但是「公僕」們上邊有指示,哪裏有上訪的就會降職丟官,所以誰敢上訪就「修理」誰。百姓有怨沒處訴,只好千里迢迢越級上訪,縣裏市裏不行到省裏,甚至有的直接到中央。如此一來,不僅會有損於他們的官聲,而且大大有礙於他們的官運,因此一有風吹草動,他們便施出種種手段:動用警察封鎖通往車站碼頭的道路,四處堵截上訪的百姓,扣壓百姓的身份證,拘禁其帶頭人,總之他們不管這些手段是否違法,只要能將「火」撲滅就行。更甚的還有與中央惡吏勾結,得到上訪者真名實姓,等一回地方,開始整人。碰到強硬的就私開「刑房」,將上訪者整的骨斷筋折半死不活。

  有的因消息封鎖不嚴,走露了消息而招來的中央或省級新聞單位的記者,這些「救火英雄」則是封鎖與收買之術並用。封鎖之術,上文已經介紹,不再贅述。所謂收買之術,無非是盛宴接風,歌舞待客,然後再塞上一個沉甸甸的紅包,有的甚至對男記者動用香豔無比的肉彈,使其財色雙收。記者不遠百里或千里而來,其目的就是要將此地發生的事件予以曝光,這一曝光,就要燃起燎原之「火」,「英雄」們手中那臺小小的「滅火器」能頂啥用?於是他們便以此術撲滅記者胸中的正義之火。記者胸中的正義之火一旦熄滅,就好辦啦,曝光的文章不會再寫,見報的文章與他們的口徑一致,完全可以掩蓋事實真相。

  對於那些有血性、有正義感,敢於將地方官僚的醜行劣跡或百姓的冤屈訴諸文字、投書於報刊的人,這些「救火英雄」採取的是懲一儆百之術。「火」既然已經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之外燃起,想撲那「火」,已是權大莫及,於是他們便利用手中的權力懲治那膽敢放火的人。是記者的,將其逐出新聞單位;端鐵飯碗的,叫他嚐嚐下崗的滋味。南方一家著名報刊被驅逐出去的主編們就是敢玩火的「榜樣」。僅僅對放火者採取行政手段,還算寬宏大量,有的「救火英雄」找到黑道拜把子大哥,唆使「兄弟們」斷其臂折其腿或弄瞎其眼,更甚者就將其「做」了。如此一來,看誰還敢步那放火者的後塵!

  實踐證明,善於運用「救火」之術,可以及時補救自己的工作失誤,掩蓋治下的種種問題,粉飾治下的種種弊端,製造歌舞昇平、形勢大好的假象,因此「公僕」們大人每遇治下起「火」,皆不擇手段,全力以赴撲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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