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默:新《中共干部守则》
 
2001年8月3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近年来,我党党员干部中流行:“摸着糟慷之妻手,好似左手摸右手,攥着妖媚小娇手,仿佛回到十八九”。 为了整肃吏治,端正党纪国法,兹制定新的《干部手册》,望省级以下领导干部务必严格遵守。

一.不准包养二奶.三奶.四奶;

二.不准将坐台小姐任命为宣传部长;

三.不准白天在讲台上“三讲”.“三个代表”.“扫黄打丑”,晚上却在鬼混;

四.在外地出差,晚上不准在宾馆门口四处找“小姐”;

五.不准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做生意开道铺路;

六.不准借口“考察”“访问”“开会”,利用公款到处旅游.吃喝玩乐;

七.不准用纳税人的钱购买进口超标专车;

八.不准和妻子或情妇串通行贿受贿,滥用职权;

九.不准将五六岁的儿童少年录用为干部,月月领工资;

十.不准将让贪官污吏选当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十一.不准提拔贪官污吏当党委书记;

十二.不准将文盲.流氓任命为法院领导;

十三.向贫困户送温暖,拍完录像后,不准将所送大米.电视机等物带走;

十四.有农民和下岗工人来人民政府门口讨温暖,不准动用人民警察将他们强行拉走;

十五.自己插手的建筑工程,出事后不准封锁消息;

十六.不准四处借粮.囤积粮食,制造假象,欺骗国家总理;

十七.农民交不起提留款时,不准带人前去抄家;

十八.不准自制“村币”,换取村民的人民币;

十九.不准吃下属干部妻子的奶;

二十.离退休之前,不准大肆批发甩卖“乌纱帽”;

二十一.不准雇请杀手刺杀同僚或上司;

二十二.接受贿赂,东窗事发后不准将责任推给老婆.孩子;

二十三.任内出了重大伤亡事故,不准将责任推脱给下属,自己却口称“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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