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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信息中心被北京列为境外敌对组织
 
2001年8月19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19日透露,近日他们获得一份大陆法院的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大陆法院将信息中心列为境外敌对组织,将信息中心发言人卢四清列为境外敌对分子。

卢四清指出,他们近日获得一份山东省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将信息中心列为境外敌对组织,这样的判词显示,假如香港特区根据基本法二十三条制订「颠覆法」后,信息中心可能因此被列为「颠覆组织」。此外,由法院判词可获知,香港主权移交后,大陆人民寄往香港的信件仍经常被国安截查,宪法规定的人民通信自由,根本没有获得保障。

他表示,现年四十二岁的济南民运人士车宏年,于一九九八年十月一日及十月二十二日向香港邮政信箱六十六号「美国之音」电台节目寄出两封信,内容是欲索取民运信息中心在香港的地址及电话,但两封信都被中共当局截留,到一九九九年一月,济南公安局以「与境外敌对组织勾联」、「危害国家安全」的名义判他劳教三年,车宏年不服上诉,至今年七月二十一日才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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