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官員腐敗六大新動向
 
2001年8月15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廣東省紀委常委、監察廳副廳長楊自勝,近日提出,近年腐敗現象出現六大新動向,包括職高權重執法者容易貪污。

楊自勝認爲,這六大新動向分別是:

1、改革開放中出現的一些新舉措、市場經濟建立和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些熱點經濟領域,往往成爲腐敗分子違紀違法的重點目標。它和走私、侵吞國有資產等現象都是非常值得注意的現象。

2、不少腐敗行爲與領導幹部的行政行爲結合在一起,腐敗分子利用手中的行政審批權直接介入微觀經濟活動違紀。政企不分、政府職能轉變滯後等問題是造成這類腐敗的原因。

3、一些領導幹部與大款(即有錢人)關係過於密切,熱衷於與不法大款互傍,甚至與社會黑勢力勾結在一起,相互利用,搞錢權交易。

4、不少領導幹部違紀違法貪圖享受、腐化墮落,他們的經濟犯罪一般與養情婦、包二奶、嫖娼有關。

5、違紀違法的行爲越來越狡猾,往往是自己躲在幕後操縱,其配偶子女在前臺以各種方式做各種各樣違紀違法活動,老百姓稱之爲「強取豪奪」。

6、職高權重的領導幹部被腐蝕的機率大大增加,有權有勢的幹部被腐蝕的人數大大高於職權較小的領導幹部,如公檢法、海關等重要部門違法亂紀的領導幹部較多。

摘自(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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