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臺市副市長段鋼作惡被逮捕
 
2001年6月20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1998年7月,河北邢臺市緊跟江澤民殘酷鎮壓法輪功,宣佈煉法輪功的羣衆是非法集會,強行驅散法輪功學員、查抄學員的私有財產;邢臺任縣公安局取締了煉功點,查封了煉功點的書刊、資料和錄音帶等物品,法輪功學員被定爲參加非法組織進行罰款,李廣路被罰款1000元並被強行拘禁;聶改榮被七次傳訊並罰款2000元;霍桂蘭被關押5天並罰款2260元;王文志被關押同時罰款2260元。

1999年10月26日,學員喬雲霞,孫利華,趙雪平等人進京上訪被遣送回任縣看守所,遭五花大綁,罰站就罰跪,帶腳鐐,喬雲霞和孫利華帶的是16斤的,還有一個女學員小張太小(才18歲),帶上後腳鐐脫落下來,就給她換了一個10斤的,被轉到石家莊女子勞教所勞教。在勞教所裏她們被毒打,專打要害之處,頭髮被一團一團地揪下來;乳頭有的被掐壞有的被掐掉;大腿內側被揪得青一塊紫一塊;有好幾個人下身衣服被扒光,用鞋底抽(有個人把鞋底打壞了還不甘心,還讓她們賠);有個犯人把大口大口的痰用衛生紙包上,塞到她們的嘴裏……

自江澤民1999年7月鎮壓法輪功以後,河北邢臺警察穿着便衣在人們熟睡後,夜闖民宅抓人。學員家人及鄰居被驚醒,無法正常生活,家裏有老人、小孩都非常驚慌,有的無法承受而嚇出病來。警察沒有任何手續、證明,他們說是市公安局的,又稱是專案小組,問及姓名支吾不說,辦公地點分別在旅館、招待所,他們自說管吃管住,口出污言穢語,專門迫害學員及家屬。身爲國家幹部、公務員不但不保護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還起到破壞的作用。他們經常強行開除學員及家屬的戶口,強行罰款,用欺騙的手段把學員騙走,並強行把弟子關進任縣法制教育中心強制洗腦。

「多行不義必遭上天報應」。2000年8月8日,河北邢臺市迫害法輪功的原副市長段鋼被「兩規」,9月8日正式被立案偵查,9月16日被依法逮捕。按有關規定,12月29日,段鋼被開除公職,並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還有32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案還涉及土地徵用、審批、發證、監管各個環節,牽涉房管、交通、建委、城建、工商等部門,多達57人,其中縣處級幹部15人。

老天爺借人的手段和辦法來懲罰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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