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促中共中央政治局七名常委公佈家庭財產的公開信
 
趙平波
 
2001年12月5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致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公開信(補充意見之一)——敦促中共中央政治局七名常委公佈家庭財產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自從《致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公開信(徵求意見稿)》11月20日在海內外網絡媒體公佈以來,我們已收到了100多份海內外人士的詳細反饋信息。這些反饋信息大都是針對公開信中所提出的「監督權社會化」這一問題所作的具體補充意見。我們將陸續將這些補充意見以《致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公開信(補充意見)》的形式在網絡發佈,現將補充意見之一發布如下:

補充意見之一:反腐倡廉應從上至下,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七名常務委員江澤民、李鵬、朱鎔基、李瑞環、胡錦濤、尉健行和李嵐清先生應儘快率先在媒體公佈他們本人、配偶以及成年子女的家庭財產,包括海內外的各種大額現金、存款、有價證券、房產、汽車、債權債務等,並說明他們的配偶及子女是否有經商情況。然後,依此上行下效,再敦促中國各下級黨政幹部公佈他們的家庭財產及家屬的經商情況。

本補充意見的理由如下:

第一、早在1985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就頒發了名爲《關於禁止領導幹部的子女、配偶經商的決定》的中發1985年8號文件。1995年5月2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又聯合發佈了《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在2000年12月25日至27日召開的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還進一步規定了《領導幹部家庭財產報告制度》,該制度明確定義了家庭財產包括大額現金、存款、有價證券、房產、汽車、債權債務等,並且指出,要在2001年首先在省(部)級以上的現職領導幹部中實行這項制度,報告現職領導幹部本人、配偶以及由其撫養的子女的家庭財產。從我們迄今獲得的信息來看,以上政策法規迄今並未宣佈失效。所以,上述要求公佈家庭財產的補充意見是完全符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有關政策法規的。

第二、只有立即向社會公佈中共中央政治局七名常務委員本人、配偶以及子女的家庭財產並說明他們的配偶及子女是否有經商情況,才能批駁謠言、澄清事實。目前,中國國內外的各種小道消息滿天飛,以前的各種傳聞還只涉及到江澤民之子江綿恆、李鵬的夫人朱琳、李鵬之子李小鵬、李小勇等,但近來關於朱鎔基之子朱雲來、甚至胡錦濤的女兒、李嵐清的兒子的各種傳聞也在互聯網上廣爲傳播。顯然,這種傳播對中國的黨和國家的領導人的形象是極爲不利的。但由於中國領導人到目前爲止,對此一直採取不予理睬的態度,使得這些傳聞的擴散變得更加肆無忌彈——這已經傷害、並必將進一步傷害13億中國人民對中國的黨和國家領導人的信任。所以,上述要求公佈家庭財產的意見對於澄清事實,維護中國核心領導層在中國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也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據中國新聞社主辦的中國《新聞週刊》第43期披露,已經揭露的中國省部級以上幹部的貪污腐化案已越來越多。一九九八年,省部級幹部被查辦的有十二人,一九九九年上升到十七人,二○○○年被查處省部級以上幹部又上升到二十二人。鑑於中國的高級黨政幹部的違紀案已愈演愈烈,涉及的違紀金額也越來越大,所以才出臺了針對省部級以上的幹部《領導幹部家庭財產報告制度》。但如果中共中央政治局七名常務委員江澤民、李鵬、朱鎔基、李瑞環、胡錦濤、尉健行和李嵐清先生都不能公佈他們的財產,豈能保證省部級幹部能如實報告他們的家庭財產?那麼,中國目前的反腐倡廉還有什麼意義可言?

第四、從我們了解的情況來看,除了部分中東地區的國家和非洲國家以外,絕大部分歐美國家以及許多亞洲國家都實施了每年定期公佈國家領導人家庭私人財產的制度。目前中國已加入WTO, 各項法規、制度也逐步與國際接軌。所以,上述要求公佈國家領導人家庭財產的意見是符合世界各國慣例的,絕不是專門針對中國領導人的刻意刁難。

特別值得指出的是,早在12年前,中國人民就強烈地表達了讓中國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公佈家庭財產的要求。這一要求曾得到了當時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市長陳希同的響應。但當年陳希同先生僅僅公佈了他每月的工資收入情況,並沒有認真地公佈其本人的家庭財產及子女家庭的財產。後來,陳希同和他的兒子陳小同都墮落成了經濟犯罪分子,遭到了人民的審判。陳希同一案說明,任何敷衍地、虛情假意地公佈家庭財產,是達不到任何監督效果的,愚弄人民最終只能導致自取滅亡的下場。所以,我們的這一補充意見特別提到了,公佈的家庭財產應包括海內外的各種大額現金、存款、有價證券、房產、汽車、債權債務等。

最後,我們敦促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七名常務委員江澤民、李鵬、朱鎔基、李瑞環、胡錦濤、尉健行和李嵐清先生慎重地考慮以上公佈家庭財產的建議。

此致 敬禮!

一羣海外炎黃子孫執筆人:趙平波 2001年12月4日(中國第一個法制宣傳日)於加拿大多倫多市(住址:115A Sackville Street, Toronto, Ontario, Canada)

執筆人後記:

1)鑑於許多人對網絡文章的「匿名」頗有微詞,執筆人聲明這篇文章使用的完全是真實的姓名和真實的住址。此公開信雖然綜合了許多人的意見,但其文字責任完全由執筆人一人承擔。若此公開信被控告含有任何違法之處,執筆人將毫不猶豫地主動回國接受審判。執筆人也在此聲明,此信與執筆人尚在中國國內的親屬毫無任何關係,中國當局不要對執筆人在國內的親屬施加任何影響。

2)歡迎任何人士對以上公開信提出批評和補充意見,以及任何媒體對公開信的轉載以及網友的相互轉發。由於《致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公開信(徵求意見稿)》發表在海外網站,中國國內網友若要閱讀,請點擊http://openlett.focusindia.com/。若還無法看到,可E-MAIL至:[email protected], 向執筆人趙平波先生索取。

3)執筆人建議,中外新聞記者若有機會採訪到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七名常委本人,或者中國政府的發言人,應直接向他們提出,至少有部分中國人要求在媒體上公佈中共中央政治局七名常委的家庭財產,並當面詢問他們個人對這一意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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