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臺是這樣偷拍僞造關於我的新聞的
 
2001年12月30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12月16日,明慧網刊登了一則消息關於中國大陸電視假新聞的製作過程。這讓我想起我自己也曾莫明其妙地上了電視的過程。

外界一直以爲江澤民集團是在99年7.20才開始對大法的迫害的,其實早在這之前便開始了,只不過有的地區已經公開,而有的地區的政府部門是在祕密的調查。

一天,團支部書記(也是一個20多歲的年輕人)拿了一張表悄悄地把我叫到一邊,懮心忡忡地給我看,那是我們廠子黨支部對團員中法輪功學員統計表。這是我知道的第一張統計表,以後這種表就再也沒斷過,尤其趕上逢年過節更勤。只是製表的單位換成政府的職能部門,而且級別越來越高,所用的表格也完全改成了鉛印,且白紙的質量是我見過最好的。統計的項目也越來越細,除常規的照片、住址、電話外,還有諸如身高、體重、鞋子的號碼以及身體的明顯特徵、常穿的日常衣服的顏色、款式、口音,在北京是否有親戚,他們的住址等等。

由於我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團支部便要求我寫出退團申請,並本着特事特辦的原則,單獨給我一個人辦理了提前退團手續。我「退」團後,我廠多次上了當地的報紙、電臺,作爲「標兵單位」介紹了是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證了全廠的所有團員中沒有一人修煉法輪功的「先進經驗」。

1999年9月份前後,公安處打電話給我,讓我再過去一趟。結果這次他們的態度出奇地好,先是客氣的把我讓到樓上的精心佈置的擺滿鮮花的會議室,由正、副處長親自接待。只是指定讓我坐在背對着門口的椅子上。當時我並未多想,立即開始向他們洪法,介紹自己在學法後精神道德出現的巨大昇華,大約一分鐘後,處長突然說:那好吧,今天就談到這,然後倆人便走了,把一頭霧水的我扔在了會議室。直到過了一段時間,我才意外地得知自己上了新聞,鏡頭就是那天的在公安處的談話,不過自己僅是個偷錄的背影,聲音都被剪切了,播音員用旁白介紹說在公安部門的「細心教育下」,我已經「徹底地清醒了,壓力一掃而空,開始了嶄新的生活。」

政府工作人員和新聞媒體竟幹出這種顛倒黑白的事來!在以後的被抓、抄家過程中,只要面對警察,我都堅持自己面對門口,免得再被偷拍錄像。

1999年我市還發生了那麼一件事,有一個以前煉過十幾天動作的人因病住院了,一堆警察跑到醫院找到她,讓她上新聞聯播,並表示只要她說她是煉法輪功的,結果得了重病,是醫院及時治療好了她,就這麼幾句話,不但治療方面好說,還由政府額外給她補助3000元錢。該人立即拒絕了:「我以前是煉過那麼幾天法輪功,但早都不煉了,我得這病和人家法輪功可沒有一點關係,這昧良心話你找別人說吧。」警察臨走時還嘲笑她死心眼,到手的錢竟不要。

我們視爲權威的新聞聯播就是這幺「製作」新聞的!那些1400例的死亡名單、天安門的「自焚」事件、一期期焦點訪談,都是這樣「出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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