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國家偵破恐怖爆炸
 
凌鋒
 
2001年12月19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翻開報章,中國大陸幾乎天天都有爆炸案,不是煤礦爆炸,就是爆竹廠爆炸,再就是針對普通民衆的爆炸。反正死傷者都是一般民衆,因此不論是自殺式爆炸,還是官僚瀆職的爆炸,都可以說是恐怖行爲,大陸老百姓也因此要過恐怖的日子。中共當局自知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對這些爆炸事件淡化處理,或是封鎖新聞。而更惡劣的是隨便找一個替死鬼,甚至於倒打一耙。

12.14廣東湛江在數小時內發生23宗連環爆炸案。廣東省委立即召開緊急會議,認爲涉案者可能是法輪功,但是第二天,公安部門就宣佈破案,案犯是在爆炸中被炸死的林國堅。問題是這些用呼叫器遙控的爆炸事件,林某在炸死自己後還能繼續引爆六起,真神力也。

12.15在西安開業不到半年的麥當勞快餐店也發生爆炸案,當地公安部門立刻聲稱案犯就是當場唯一被炸死的外地人士。這大概是學習了廣東的快速破案經驗。但是在查清死者的身份以後又否認了這說法,將破案線索轉到「民族分裂」方向,也就是「疆獨」。

通過這兩宗事件,我們可以總結中共公安的破案對象有兩個,不是死者就是「敵對勢力」。爲什幺是這兩者呢?因爲死者死無對證,可是公安英明迅速的破案而可以得到獎賞。而如果把矛頭指向「敵對勢力」,表明公安的階級警覺,就算破不了案,也是說明敵人的「狡猾」和中共鎮壓有理,而且更有理由大開殺戒,這種態度也會得到上級領導的讚賞。但是沒有找到爆炸的真正原因,也就消除不了爆炸的根源,老百姓繼續受到爆炸的威脅。

中共的這種破案方法,說明他們是比恐怖分子還要恐怖的恐怖分子。濫施炸彈的個人恐怖主義,加上處理恐怖案件的國家恐怖主義,還有老百姓的平安日子嗎?

摘自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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