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上凌空一條紅色橫幅「我們要工作、要生存、要光明」
 
李工
 
2001年11月13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2001年8月23日上午8時許,忽見近百名三、四十歲上下的女下崗職工聚集在公司大門前的公路上,其中20多名50來歲的中年老大姐坐在橫跨公路的長條靠椅上,公路上空懸掛着一條紅色橫幅,上面寫着白字標語:"反貪污反腐敗,我們要工作、要生存、要光明。"有不少羣衆站在公路兩旁圍觀。

這些工人爲什麼採取這一激進的行動呢?原來是由8月20日重慶燈泡工業公司大門邊牆上貼出的一張佈告--《重慶市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協議期滿出再就業服務中心有關問題的意見》引起的。其中的內容使下崗職工羣情激憤,當場大表憤慨之情,有人甚至喊出:"共產黨不要我們活命了!"。一些羣衆找到公司現任領導,敦促其要求政府取消該文件,並從實際出發,切實解決下崗職工的生存問題。

三天過去了,工人們未得到任何答覆。陷於絕望的工人隨即採取了這次非常行動。事實上該文件的要害就是:"下崗職工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滿三年以後,必須實行雙解,一是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二是必須與再就業服務中心脫鉤。"如果按此規定執行,工人本來就已陷於困境的下崗生活就將雪上加霜。該文件規定:雙解後的生活費按每個下崗工人的工齡每年290元計發,工齡最多計算到20年,即十年領2900元,20年則爲5800元。這就是說,一個青年時期參加工作的工人下崗後,最多隻有5800元生活費來維持自己的後半生生活。且不講這5800元錢是對20年的勞動補償還是賣身錢的道理,單說他眼下還要撫養老人和孩子,賣苦力也缺少機會的現實,5800元夠活命幾日?由於這種抗議行爲在重慶也已司空見慣,而且阻塞的公路是輔道,因此政府未予理睬,工人沒有達到與政府談判的目的。

第二天把坐路行動現場遷移到了楊公橋主公路上進行。這次在公路上空又加了一條橫幅,上面寫到:"我們要吃飯,孩子要上學,要求市政府合情合理解決!"。有塊標語牌寫的是"一年290元一天不足八角錢,請問市府領導我們怎麼活?"。當天,鄰近的716無線電廠送來了長幅標語,上面寫着:"我們全力支持你們的正義行動!"。重棉一廠送來橫幅是"我們要工作,我們要吃飯!"。在這羣情激昂、工人有聯合趨勢的時刻,政府採取了行動。

臨近中午人羣稀少之際,突然冒出了幾十人的"防暴隊"衝入現場中心,不問青紅皁白,見人就拉就推,有的就用練武時捶打沙包的手掌,以劈刀的武功,毆打羣衆,當場就有80歲的男性老工人高金泉被打翻在地,胸口手腳多處受傷,66歲的女工周世碧被冷錘打傷左肋骨,動彈不得,34歲的男性下崗工人陳鋼,被打得流血尿,現在還在廠醫院搶救中心,45歲的下崗女工蔣桂珍被扭打受傷多處,43歲的下崗女工錢應琳被打得鎖骨脫臼,心血病加劇,臥床不起。還有多人受傷未及查明。

不屈服的工人第二天又在現場掛出了不少標語牌,第二針織廠下崗工人的橫幅是"下崗工人生存難,強烈要求政府嚴懲打人兇手";燈泡公司的標語是"下崗職工要求生存權有理!"、"防爆兇手歐打主人翁有罪!"、"要求政府嚴懲防爆兇手,警章號105448、105455"等。

8月27日下午4點,部分下崗工人與公司老職工被召集到公司的廣場聽取市政府有關領導作傳達,可是來人不是向下崗職工宣佈解決方案而是做文件的解釋,導致羣衆高喊:"我們不要什麼解釋,我們要的是生存權!"。僵局出現,隨後不歡而散。事情到底怎麼結束?還要看市府怎麼解決下崗職工的生存權。8月28、29日靜坐行動仍照常進行。市裏派了工作組,明察暗訪,宣佈接待羣衆,做解釋宣傳,但無人去詢問。

今天是30日,我在家中寫材料:《重慶燈泡工業公司下崗職工求生存權事旁觀記》,併到街上覆印了兩份。這時街上已看不到有靜坐的下崗工人了。大幅標語、橫幅、小標語都不見了。只見防暴警察個個頭戴灰甲帽,成排站在公路兩邊,公路中間有交警在指揮交通。

我回公司把複印的《旁觀記》一份交給了來公司做解釋工作的市經委的同志,一份交給了市計委收集"反腐舉報"材料的同志。希望他們能按文上的意見,通過全面的調查審計,最終能公佈於衆使重慶燈泡工業公司重放光芒,爲國增光。我同時對他們特別說明:在我寫這份材料,並打算把另一篇《重慶燈泡工業公司興衰之我所感》送交你們之前,不少老工人勸我說,"算了,白費心思,他們根本不會理會"。我說:"總會有黨性好的人,但如果真的這次你們對此不起作用,我這輩子再也不會相信共產黨了"。因此就看這次燈泡公司的事件的結果吧!(今天最後消息:聽說警察抓了兩個人,詳情不明)

資料來源(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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