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在吃人之列嗎?
 
餘傑
 
2001年11月10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人吃人」是在舊社會是人民實在沒有活路才發生的。可是這種「補身壯陽」的沒有人性的事,居然發生在江澤民統治時代。真不知那日新月異的高樓大廈,掩蓋了多少慘無人倫的醜惡。

據媒體報道,在廣東經商的許多臺商,將「嬰兒湯」當作「壯陽勝品」,悉心搜求和品嚐。他們花三四千元人民幣,就能夠吃到一盅用六七個月大的嬰兒燉成的「補湯」。

在東莞開工廠的王姓臺商,自詡是嬰兒湯的常客,「幾個月大的嬰兒,加入巴戟、黨蔘、當歸、杞子、薑片,加入雞肉排骨,燉八小時,很能補氣、養血。」他一邊緊摟身旁十九歲的湖南二奶,一邊洋洋自得的說:「以我六十二歲的年紀,每晚都可來一回(做愛),還不是靠這個。」眼見記者滿臉狐疑,他自告奮勇,帶記者「見識見識」。

第一站,他帶記者到廣東佛山市,找到吃開嬰兒湯的餐廳,誰知主理的黎師傅卻說:「排骨(他們的暗語,指嬰兒)不好搞,現貨沒有,胎盤倒有新鮮的,這東西不能冷凍,新鮮的好。」

黎師傅說,真的要吃那個,「有個外地來打工的夫妻,現在懷孕八個多月,由於兩胎都是女兒,再過幾天準備鹽水催生,如果又是女兒,到時候就可以吃了。」

記者還是半信半疑,調查採訪幾個星期,還是聽的多,沒有親眼見過 ,以爲就此打住,誰知過不了幾天,王姓臺商來電:「東西找到了,天氣轉冷,有幾個朋友正想進補。」

他帶著記者來到台山,找到了餐廳。負責的高師傅帶著一衆人等到廚房「開眼界」。但見那小小的嬰屍比貓兒大不了多少,躺在砧板上。「五個多月大,有點小。」高師傅說著似乎有點歉意。

高師傅說女嬰屍是朋友從鄉下找來的,他不肯透露這女嬰的蒐購價,只說價錢是依據月份大小、死胎活胎而定。王姓臺商說,吃這一盅要三千五百元人民幣,其他細節,他不理了。

記者聽食客們聊天說,流產或墮胎的死胎,中介人包給產婆幾百塊紅包;若是接近足月引產的活胎,則要付兩千元紅包給女嬰的父母,當是收養。嬰兒交到餐廳時,都已死亡,之前是死是活,已無從細考了。記者感嘆說:「中國人好進補的習性,已將到天譴的地步了。」

我相信上述報道的真實性,在今天的中國究竟有什麼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呢?但是,我又認爲,這篇報道存在著一定程度的誤導──似乎喝嬰兒湯的顧客僅僅是幾個外來的臺灣商人,大陸的官員和商人們則完全置身事外。其實,臺商不過是「入鄉隨俗」而已──在大陸,吃嬰兒、吃胎盤,在很多年以前就已經是公開的祕密了。

作家廖亦武所著的《中國底層訪談錄》一書中,有題爲《食客遲福》的一章。該書並非「小說家言」,而是地地道道的「口述實錄」,諸多細節,觸目驚心。有過知青生涯、經商致富的遲福,高談闊論自己吃嬰兒的感受:「稠稠的一窩湯上來,白得晃眼睛。取調羹一嘗,鮮得耳門子嗡地一響,我感到渾身都是舌頭,在一伸一縮地舔。朋友連問幾聲:『咋樣?』我都傻了。」這一描述,活靈活現,顯然絕非作者的編造。

這不是遲福第一次吃人肉,早在知青時代他就曾經「大飽口福」。遲福回憶說:「運氣好也可能撈著個大的,六個月以上才想起流產的傻婆娘,呼天喊地張開血胯,任醫生從那洞中一鋤接一鋤地挖出包袱來,耳朵、鼻子、嘴都齊了,連手腳指甲都有了,這種貨,少說也一兩斤,弄得不好,撞上臨盆流產的,三四斤也打不住。這麼大一塊,一鍋煮不完,就分成兩三鍋。稱斤兩,我再怕也要去監督,因爲秤星子偏一粒米,就是好幾十元。」在無數描寫那個「偉大、光榮、正確」的年代的著述中,我很少見到這樣的細節。

那麼,今天那些供食客們大飽口腹之慾的嬰兒又來自何方呢?遲福透露了嬰兒的來源:「全中國有多少女人?至少五億吧?就算每個女人在一生中只打過一次胎,這筆財富,過去都白白扔了,現在還繼續扔。胎盤值錢,每個醫生都搶。……城鎮的衛生院和個體診所(還不包括遊醫和黑店)比星星還密,只要訂貨,到時候打個電話,就派人去收購。越新鮮,收購價越高。」

我們沒有辦法迴避這些「同步」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實。這些血淋淋的事實凸顯出這樣的結論:我們賴以生存的文化、倫理和制度存在著致命的缺陷。如果我們不解決這一致命的缺陷,我們將永遠也不配稱作「現代」和「文明」的國度。吃人的事實與我們擁有網絡、波音飛機和法國時裝同時推展。假如我們放下虛妄的「愛國主義」熱情,在鐵的事實面前,我們將不得不痛苦地承認:在地球上,中國是最缺乏生命意識的國度。儒家倫理關注的是一套僵硬的統治秩序,在儒家倫理中從來就沒有爲「生命」安排過位置。二十世紀以來,被五四運動衝擊得奄奄一息的儒家倫理,經過斯大林主義和法西斯主義洗禮之後,脫胎換骨,成爲一種新興的意識形態。它以「共產主義烏托邦」的面目粉墨登場,君臨天下。而人的生命、人的尊嚴受到了更爲殘暴的壓抑和虐待。中國人對自然環境的破壞堪稱世界之最,中國人殘留的「吃人」的野蠻習慣也堪稱世界之最。

魯迅精闢地將中國的歷史和文化概括爲「吃人」兩個字。過去,人們僅僅將「吃人」理解爲一個深刻的隱喻,偏偏忽略了它最直白的本意。其實,魯迅是同時在兩個層面上使用這個詞語的──顯然,「吃人」是存在於中國當下生活中的、活生生的現實。學者任不寐認爲,中國古代的吃人行爲,基於中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區域。「災民的生存法則」使得「吃人」的暴行具有了某種道義上的「合法性」。例如,晚唐名將張巡堅守孤城,城中斷糧,張巡便將妻妾殺死,讓將士吃其肉裹腹。史家記述這一事件的時候,不僅未對張巡殺人、吃人的暴行作絲毫的譴責,反倒對他「忠心耿耿報君王」的行爲大肆讚揚。奴隸主灌輸給奴隸這樣一種倫理:一個奴隸,只要忠誠地侍奉奴隸主,即使殘殺並吃掉另外一個奴隸,也可以不用承擔任何的罪責。假如這種殘殺和虐吃的目的是爲了維持奴隸主的統治,那麼奴隸的行爲還會受到褒揚和獎勵。在《資治通鑑》中,「人相食」是出現頻率最高的詞組。即使是多達百萬的民衆被吃掉,史家也抱著若無其事的心態一筆帶過。

如果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前中國的「吃人史」可以用任不寐的理論來解釋,那麼近二十年來的「吃人史」以及正在我們身邊發生的吃人事件則需要用新的視角來審視。過去,吃人是在極度飢餓的狀況下「無奈」的選擇;今天,吃人卻是在食品相當豐裕的境況下「主動」的追求。過去,人肉被當作糧食,吃人的目的是爲了維持生命;今天,人肉被當作補品,吃人的目的是爲了延年益壽、增強性慾。過去,吃人者是懷著恐懼和痛苦在吃人;今天,吃人者卻是心安理得、歡欣鼓舞地吃人。今天難道比過去「進步」嗎?今天難道比過去「文明」嗎?我認爲,今天的吃人行爲更加不可原諒,因爲它突破了人類最後的倫理底線。

連同類的肉都可以津津有味地咀嚼,那麼還有什麼事情是「不可以」做的呢?在今天的中國,不僅「無法」,而且「無天」。食客在吃人、煤礦在吃人、鞭炮在吃人、警察在吃人、酷吏在吃人、貪官在吃人……在這個「人肉的宴席」上,「吃人」與「被吃」幾乎成了每一個(包括你、我、他在內)都無法逃避的命運。

作家鄭義讀到這則關於「嬰兒湯」的新聞之後,將其形容爲「末日狂歡的盛宴」。是的,我們的末日快要到來了──儘管有博學鴻儒聲稱「二十一世紀將是中國人的世紀」,我卻要將這句話改動爲「二十一世紀將是上帝懲罰三千年不斷犯罪的中國人的世紀」。鄭義曾經調查過「文革」時期發生在廣西的大規模的吃人事件,他寫道:「我們企圖以人性的代價來換取一個美好的社會,我們以爲跋涉過血與屍體的泥淖之後會迎來一個人類歷史上最壯麗的黎明。結果那燦爛的黎明沒有到來,我們卻墮落爲喪失人性的羣獸,一步步走入地獄的黑暗!中國人,我的手足同胞,請想想吧,請捫心自問吧:廣西僅僅是廣西嗎?食人者僅僅是那幾千幾萬嗎?──不,廣西不是廣西,廣西是中國!食人者不是食人者,食人者是我們整個民族!而且,我們不僅食人,我們還自食。所謂自食,並非僅指我們自相殘殺,自食父老兄弟、同胞姐妹,更指我們自食靈魂,自食一個民族所賴以生存,並與全人類共建人間樂園所不可或缺的基本素質──人性。」

那時,鄭義還心存幾分希望,他在文章的末尾祈禱說:「願上帝寬恕我們!」然而,十多年後,面對著今日之中國,面對著「已純是鬧劇、醜劇以及文字難以指稱之公然墮落」的中國,鄭義那最後一丁點的希望也破滅了。我想,鄭義是含著眼淚寫下這段話的:「我感到,冥冥中,有一股巨大的邪惡正在把中華民族推向萬劫不復的毀滅!我不再祈求上帝寬恕我們。我誓與我的同代人爲敵。我站在被剝奪了生存權利的不幸的子孫一邊。我站在那些被烹食、被遺棄天涯的女嬰一邊。」

《聖經》中三次提到這句話──「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埃及記》23:19、《出埃及記》34:26、《申命記》14:21)。在這句話中,我感受到了一種大慈悲、大同情、大憐憫。萬能的上帝是那樣深切地愛著這個他創造的世界。上帝不能縱容類似於「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的事情的發生,當然更不能縱容人類吃掉自己後代的事情的發生。

那麼,我們這個墮落到地獄最底層的民族,等待最後的審判的來臨吧!

(轉自大陸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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