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江泽民犯罪证据「黑报」的非法入境者
 
2001年10月2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声言掌握江泽民犯罪证据「黑报」的非法入境者,欲走到英总领事馆,却走进正义道解放军军营,被囚一年罚款三百。昨天上诉高院图减刑兼申请政治庇护,法官未为所动,指上诉理据不成理由,维持原判。

星岛日报报道,上诉人张天(卅一岁),在今年七月十六日来港,在七月十九日凌晨二时,被驻港解放军上校,发现他在正义道军营内一幢建筑物的一楼中,报警将之拘捕。

八月三日,被告因非法留港被判入狱十二个月,无许可证擅闯禁区罚款三百元。张天不服,昨天进行上诉。

张天昨天甫出庭即向暂委法官杜丽冰说自己被人追杀,在大陆是不能确保生命安全的。法官提醒他,这并不能构成上诉减刑的理由。

张天听毕未有罢休,说在内地被人追杀,连警方也爱莫能助。事发时他是想走入英国领事馆的,因为这样连中国也「无计」,不能再对付他了。

当时他进入该处,是只想睡个觉而已。然而即被法官提醒他,他潜入的并非英国领事馆。

张天随即语出惊人:「我掌握了江泽民犯罪证据的黑报,想交给联合国,证明我是受害人。」「我有太多话要讲……讲不清的了。」「我现在有重大的发现,对国家前途与发展有很大影响。」「若香港无权理会我,我会去联合国和法国领事馆求助。」

负责处理此案上诉的法官,在听毕整个张氏陈词后,终作出维持原判,不作丝毫改动的决定。

张天在今年八月假西区法院上庭时求情,指自己在英国出生,是个孤儿,真名称BodGreen。之后辗转到了内地,因为参加六四民运,被内地逼害,唯有逃亡至港要求政治庇护。

结果因非法留港及擅闯禁区,被囚一年,罚款三百。

案件编号:裁判法院上诉八四二——○一。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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