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法》明文效忠黨 三百萬「人民軍隊」變「黨的家丁」
 
2001年1月4日發表
 
【人民報訊】中國立法機構近日通過《解放軍現役軍官法》,首次將「忠於中國共產黨」列入軍官「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而在一九八八年版本的同一法律中,現役軍官必須具備的基本政治條件僅爲「忠於祖國」。總政治部主任於永波在解釋這一修改時稱,是爲了落實江澤民有關「講政治」和「打得贏」等對軍隊的要求。

太陽報道,北京政治觀察家認爲,當局要求軍官旗幟鮮明地忠於中國共產黨,這與七十多年來「黨指揮槍」的中共治軍路線一脈相承。今日重提舊口號的意義在於警示軍官,近年來軍中腐敗現象蔓延與軍官背離政治信仰有關,另外也顯示當局有意從法律上堵塞中國軍隊國家化的發展路向。

●軍官定位同公務員

據報道,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的決定,十三年前制訂的《解放軍現役軍官服役條例》正式改名爲《解放軍現役軍官法》。

該條例還首次將軍官的地位定位於「國家工作人員的組成部分」,並且借鑑外國軍隊的作法,規定軍官每晉升一級指揮職務,都應經過軍事院校培訓;在軍官考覈中參照公務員條例實行評定製度。

●「黨指揮槍」一脈相承

太陽報說,中國共產黨強調對軍隊的絕對控制權,其歷史可以上溯到一九二七年周恩來指揮的南昌起義。

一九四九年中共靠軍隊贏得了政權,其後五十多年,軍隊一直爲中共政權的穩定和國家安全提供有力的保證。

毛澤東的金句「黨指揮槍」,高度概括了中共和軍隊之間的關係。鄧小平也曾不止一次地談及,黨(中共)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是解放軍永遠不變的宗旨。江澤民主政後,同樣明確指出:「軍隊是執行黨的政治任務的武裝集團。」

「黨指揮槍」的原則,體現在組織體制上就是,軍隊內部設有政治委員(指導員)建制;軍隊的最高首長由中共領袖兼任。

●杜絕軍隊國家化 「人民軍隊」成「黨的家丁」

據報道,在八十年代末期思想活躍時期,國內學術界和軍界的一些學者,曾經提出應該研究中國軍隊國家化的問題。

「六四」期間,有學生在天安門廣場打出了「三百萬軍隊不是家丁」的標語,要求將解放軍由黨的工具改爲國家公器。但在「六四」之後,軍隊國家化的言論很快被列入資產階級自由化的範疇,受到中共廣泛的批評。
轉自 大紀元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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