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湖南村民暴力衝突真相披露
 
2001年1月3日發表
 
【人民報訊】《江南時報》報道:2000年12月22日,本版刊發了《湖南暴徒突襲廣東村民,造成一女童炸死三人重傷》一稿,此稿是廣東《羊城晚報·新快報》給本報提供的專稿,系該報記者採寫,《新快報》也在當天的頭版刊發了這篇報道。這篇報道披露了在粵湘交界處的樂昌市黃圃鎮新塘村發生的一樁惡性事件——「一羣手持炸藥包和兇器的湖南宜章縣赤石鄉村民,對新塘村正在修建水壩的村民發動突然襲擊,致使一名6歲小女孩被炸死,10餘人被炸傷,其中3人重傷。」

   近日,中共湖南省宜章縣縣委宣傳部給本報發來特快專遞。信中說:

  《江南時報》領導:您們好!我們是湖南省宜章縣委宣傳部。貴報12月22日對發生在廣東省樂昌市黃圃鎮新塘村與湖南省宜章縣赤石鄉曹田村之間的一起因邊際水事糾紛引發的惡性事件所作的傾向性過於強烈的報道(《湘南暴徒突襲廣東村民一女童被炸死三人重傷》),使我們甚爲震驚。爲此,我們十分鄭重地向貴報領導說明我們的幾點意見:

  這是一起有一定歷史淵源,牽涉面比較複雜的邊際羣體性事件,且正在處理之中,事件真相還沒有完全弄清,是非曲直也未有定論。

  1.原因:廣東省樂昌市黃圃鎮新塘村界頭自然村在其與湖南省宜章縣赤石鄉曹田村第9組村民共有的邊界河———魚鱗扁河上修水壩,這條河一岸屬曹田村,一岸屬新塘村,這座水壩修起來以後,將嚴重影響赤石鄉曹田村農田灌溉和防汛防洪,且所築壩渠已佔用了曹田村的河段與地界。今年曹田村便先後兩次派人與對方聯繫,要求對方協調好以後再動工。最後一次協調時間爲12月16日,雙方未達成任何協議。黃圃鎮黨委副書記吳榮建態度強硬,明確表示沒有協商餘地,繼續組織村民強行施工。

  2.經過:強行施工激怒了曹田村9組村民。12月20日中午12點30分左右,該組村民60餘人來到糾紛地界阻止施工,要求對方立即停工進行協商。對方不聽勸阻,繼續施工,雙方爭吵起來,遂導致過激行動。曹田村村民放了一包炸藥在壩渠上方爆炸,將對方施工人員嚇跑,接着又炸燬了尚未建好的壩體,導致新塘村3人受傷,1人死亡。傷者爲:羅慶龍,修建河壩的包工頭,男,50歲,廣東慶雲人,左手被炸傷;楊邦清,男,22歲,廣東梅花人,右手無名指被炸斷;餘三妹,女,31歲,廣東梅花人,臀部被炸傷。死者系餘三妹之女,5歲。曹田村1人受傷。緊接着廣東黃圃鎮農民採取了激烈的報復行動:毀壞赤石鄉高壓電杆6根,切斷赤石片所有電源;阻斷湖南省道1803線交通,燒燬車輛4臺(其中農用車2臺,中巴車1臺,吉普車1臺);砸毀車輛8臺(其中3臺分別爲湖南桃江、株州、汝城的過往車輛)。當天下午4點30分左右,黃圃鎮農民在1803線72公里處挖斷寬1米、深1米公路一段,使該公路完全中斷。

  12月21日下午5時,湖南省公安廳治安處處長唐嗣柏赴事發地查看現場,人、車均被黃圃鎮農民扣留,直到當晚10時左右才設法救出。

  3.調處:事件發生後,湖南省、市、縣各級領導高度重視,採到強有力措施,迅速投入事件處置工作。12月20日下午,縣委派助理調研員曾慶亮帶領糾調辦、公安局有關部門的領導直赴現場調查,並要求赤石鄉黨政領導和全體幹部堅守崗位,積極做好羣衆思想工作。當日晚,縣委書記袁佳遊主持召開縣委常委緊急會議,郴州市委常委、祕書長李新泉帶領市有關部門的領導到會作了指示並進行精心部署。決定不惜一切代價,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第二天,縣委、縣政府果斷決策,派出3個工作組奔赴現場全力抓好處置:羣衆工作組由政法委書記劉以成帶隊,案件調查組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政委谷運綱帶隊,協調處置組由縣委副書記蔣長春帶隊。12月21日下午,在廣東省坪石填召開市、縣領導雙邊協調會議,雙方對「12·20」事件的處理基本達成共識,併到醫院看望了傷者和死者家屬。事件逐漸走向平和。
轉自(博訊)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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