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江澤民私生子將與大貪官江綿恆平分財產!
 
2001年1月21日發表
 
【人民報21日訊】官商通吃的大貪官江綿恆可沒少從國庫裏往江氏小金庫裏鼓搗錢,難怪臺灣副總統著書說江綿恆是個貪污犯,急得江喉舌對外發布「闢謠」消息都語無倫次。

根據法律規定,婚生子有權繼承父母的遺產,非婚生子只要經過血液鑑定屬實,私生子將和婚生子共享老爹老孃的遺產。怪不得江綿恆氣得咬牙跺腳:「老該死的,臨死臨死都不讓人放心,生什麼孩子,準是個怪胎!」

「我容易嘛,在搶奪國家財產上,冒着隨時掉腦袋的危險才把國庫的一部份錢名正言順地搬出來了,偷竊國庫沒這小王八蛋的份,分財產時倒不知打哪兒冒出來了,將來嚴懲大貪我被槍斃時它倒悠哉悠哉的,這實在不公平。不過話又說回來了,要沒這個老王八,哪兒來的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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