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老爺,辛苦了
 
葉欣
 
2000年9月8日發表
 
上月(8月)初,我的朋友到貴州省遵義市出差,不明不白經歷了一場牢獄之災。除了自認倒霉外,這位本份、守法的朋友不知到何處訴說冤情。

當時,我的朋友在茶館喝茶,閒聊中談到最近外匯市場的匯率波動較大,也許蘊藏着無限商機。半個小時後,幾名便衣警察突然到來,不由分說將他帶至派出所。警察們還算客氣,除了不允許他申辯外,並未像報章上經常披露的那樣,對他進行暴力恐嚇。幾個小時後,一位自稱是派出所所長的人向他宣佈了處罰決定: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法》和《遵義市治安管理條例》,罰款3,000元,交錢走人。

聽到這個決定,我的朋友目瞪口呆。他除了閒聊中談到外匯匯率外,身上沒有一分錢的外幣,怎麼會違反《外匯管理法》?至於違反《遵義市治安管理條例》,更不知從何說起。但是我的朋友生性本份,更何況被關起來的滋味並不好受,因此打電話給他的妻子,讓其妻拿錢去取他出來。但是3,000元錢對他的家庭並不是一筆小數目,其妻找我商量怎麼辦?一聽事情原由,心知我的朋友遇上了以法律名義搞額外創收的警察。

「不要理他們。」我說,「3,000元錢是你們兩口子一個半月的收入,即使不交罰款,他們關個10天半月也會放人。下次再打電話來,你就一口回絕,並告訴他們你的朋友在新聞界工作,不放人就把事情捅出去。

朋友的妻子照我說的做了。遵義警方見確實榨不出什麼錢,3天后將我的朋友放了。那位所長大人送他出來時,再次說了句讓我的朋友目瞪口呆的話:「這次交道雖然不太愉快,但我們也算是朋友了。希望你與我們合作,積極檢舉揭發類似的案子,事成之後給你提成20%的罰款回扣。」

見到我的朋友毫髮無損地回到成都,我一顆懸吊吊的心終於放了下來。老實說,我給他妻子出主意時,並無多大的把握。還算上帝保佑,我的朋友遇上的都是「只要錢不打人」的「好警察」。如果他遇上的是重慶那些「誣良爲嫖」,還要「找上一萬個人」證明人家「有罪」的警察,也許至今還半死不活地躺在醫院裏呢!那樣的話,損失就大了。

我越來越弄不明白,中國警察的職能到底是什麼?他們除了任意槍殺無辜民衆外,就是利用手中的權力,拼命撈錢。讓人不可思議的是,竟然有人,當然也是警察,站出來辯護說:之所以發生這些事,都是因爲警察的任務重、收入低,心理負擔大。嗚呼!照這樣的邏輯,警察殺人、撈錢都是無可厚非的事了。我等小老百姓自當閉上鳥嘴,碰上警察最好躲遠點,免得惹警察老爺生氣,一槍把你斃了。要錢嗎?最好乖乖奉上。人家警察老爺那麼辛苦,月薪才2、3千元,你一個小老百姓竟敢掙1千多元,多不公平啊!

我的朋友在公衆場所談論外匯匯率竟然拒交罰款,真是太不識抬舉了。至於重慶那位大學生趙川,人家說你「嫖娼」,本意只是想讓你交5,000元罰款嘛!其實,警察還是充分理解貧困的大學生的:沒錢可以借,借不到可以打欠條嘛!何必弄得劍拔弩張地,最後躺到醫院裏,5,000元錢恐怕遠遠不夠噢!幸運的是,趙川是名牌大學的學生,「嫖娼事件」玷污了學校聲譽,學校上報教育部、公安部,要求徹底調查。最後查明,所謂「找一萬個人證明趙川有罪」不過是強權下的謊言。清者自清,但是如果沒更大的權勢部門插手此事,趙川5,000元的罰款不僅交定了,「嫖娼」的惡名豈不要背一輩子?

警察的職能到底是什麼?這個問題攪得我翻來覆去睡不着。翻開馬、恩、列、毛的著作,上面清清楚楚地寫着:警察是國家機器的組成部隊,是階級鎮壓的工具。啊!原來警察是專門鎮壓人的。我於是釋然,是夜好好睡了一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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