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污损老百姓
 
2000年9月29日发表
 
【人民报讯】据多维新闻社28日电,刘永汉27日在《大家论坛》发表文章,标题是《别污损老百姓》:腐败分子在其劣迹败露后,把声败名裂的原因归结为"等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是不可信的,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诬蔑和污辱。百万巨贪临死前还要往普通老百姓头上泼脏水,不仅死不足惜,而且定会招来普通老百姓的愤慨和对贪官们的加倍仇恨。

近日,随某省监狱管理局执法检查团对部分监狱进行执法检查时,一位同行的省政协委员告诉笔者:一位百万巨贪在得知罪恶的生命行将结束时,写下了万言忏悔书。其中,在反思自己的犯罪根源时,认为自己之所以滑入犯罪泥坑,是"因为自己放松了世界观改造,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把自己等同于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在金钱和女色面前吃了败仗,给党和政府的形象抹了黑"云云。这位政协委员说到这里气愤地认为:百万巨贪的忏悔虽然似曾相识,但却是诬蔑老百姓!如果他确实把自己等同于一个老百姓,他绝不会有今日的下场!

应当说,这位政协委员的见解不仅独到,而且切中要害。请问这位行将伏法的贪官:普通老百姓凭什么贪污受贿百万数百万?凭什么败坏党和政府的威信及形象?能够动辄贪污受贿百万数百万、败坏党和政府形象的,只能是过分迷信手中的权力、不辞辛劳地以权生钱、潜藏在党政机关内的蛀虫。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情形我们已看得太多太多:一些平民百姓出身的领导干部,在未成为干部或者相当级别的领导干部前,工作是勤奋的,成绩是突出的,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淡泊的,不愧为群众学习的典范。而在他们当官后,特别是在他们成为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后,思想逐步发生了蜕变,不仅在群众的头上作威作福,索贿受贿;而且惟我独尊,容不得任何反对意见,甚至为谋求个人利益而不惜强奸民意,自立章法,无限扩大自己的权力,不择手段地捞取各种非法利益。当这种疯狂步入极限时,利令智昏必然会成为现实,恢恢法网必然会向他们张开。

诸多腐败中,用人腐败是最令百姓憎恨和心寒的一种。因此,有关部门在选干部时,要防止那些并无多少才干,也无多少实绩,只是长于逢迎拍马的人钻入干部队伍;干部擢升时,要特别注意其是否为群众办过较多的实事,是否能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戴,是否能顺利地通过金钱女色关。权力是腐败的本钱,遏制腐败,必须遏制权力的膨胀和权力的滥用,加强对权力的制约。

可见,腐败分子在其劣迹败露后,把声败名裂的原因归结为"等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是不可信的,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诬蔑和污辱。百万巨贪临死前还要往普通老百姓头上泼脏水,不仅死不足惜,而且定会招来普通老百姓的愤慨和对贪官们的加倍仇恨。(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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