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第一贪”张叶生被判死缓
 
2000年9月21日发表
 
【人民报讯】据温州侨乡报报导,昨天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瑞安市政府原三电办主任张叶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无来源的财产人民币72万元、美金4000元、港币2146元。

  被媒体称为“浙江第一贪”的张叶生,于1994年至1999年担任瑞安市工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瑞安市政府三电办主任、瑞安市电力开发公司总经理、瑞安市华瑞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收受10多家公司的贿赂,计人民币175.5万余元、美元1.2万。

  1998年10月,张叶生将法国阿尔斯通公司支付“华瑞”的4.3万美元赔偿款占为己有。与已伏法的成克杰一样,张叶生也有情妇。他将情妇的旅游、通讯费用在三电办财务上入帐报销;将三电办的存款利息6600元以不入帐的方式占为己有;将其信用卡上短缺的6500元以虚开支出收据入帐冲销。此外,张叶生还挪用公款360万元,且有巨额财产来源无法说明。(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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