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派出所長竇福生濫用職權捆人遊街受審
 
2000年9月13日發表
 
【多維新聞社13日電】9月12日上午,河南省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商丘市梁園區檢察院訴虞城縣公安局劉集派出所所長竇福生濫用職權案。法庭經過一天的審理,決定擇日宣判。

據中國中央電視臺引述商丘市梁園區檢察院查證,1999年12月19日下午3時,現年67歲的虞城縣個體勞協會副主任趙金明(家住虞城縣劉集鄉劉集村),酒後到虞城縣公安局劉集派出所找該鄉幹部朱喜法,二人發生口角,趙金明對朱喜法辱罵,派出所副所長張曉光,民警李洪發、薛長志對趙金明勸阻。趙金明不從,張等三人用繩子將趙金明捆綁強制醒酒,派出所長竇福生回到所裏後對趙金明勸阻,趙金明不聽並辱罵竇等人,竇福生惱羞成怒,即安排張曉光三人將趙金明捆結實「上街讓他丟丟人」,三人架着趙金明步行,竇福生駕駛着警車打開警報器隨後,趙金明被迫在劉集東北西南四條街道繞行一週,途中趙金明摔倒三次,均被抓住衣服、頭髮拉起。

據介紹,在返回派出所途中,竇福生向空中連開三槍,圍觀羣衆數百人,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其間趙金明左側第六、七根肋骨骨折,經法醫□定屬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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