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买凶杀副局长
 
——原淮阳县粮食局局长郝瑞端被判死刑
 
2000年8月25日发表
 
【人民报快讯】据新华社郑州8月24日电震惊全国的原河南省淮阳县粮食局局长郝瑞端雇凶谋杀副局长案,今天在河南周口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郝瑞端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以诬告陷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同案犯迟恒军等6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和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上半年,郝瑞端怀疑副局长李庚海举报自己有贪污、受贿行为,遂起杀心。1997年8月19日,郝瑞端以检查工作为名,来到县粮食局下属的大连粮管所,让所长迟恒军“找人把李庚海的活做了”、“毁了他”。之后,郝又多次催迟恒军尽快实施,并安排迟恒军杀人后用车把尸体运出淮阳,越远越好,表示事成后自己付雇佣款。

  迟恒军通过熟人找到郸城县李楼乡的孙家田,孙家田又到焦作市找到妻弟叶参军,叶参军急招在盗窃活动中结识的山西人崔建军和贾连军一起来到淮阳,见到了迟恒军。经过讨价还价,最后以7万元成交。随后,孙家田带领崔建军、贾连军辨认作案目标李庚海,但因距离较远错把外形和步行姿势与李庚海极为相像的淮阳县博物馆副馆长霍进善当成了李庚海。1998年3月13日上午,崔建军、贾连军尾随霍进善到其家中,将霍活活掐死。迟恒军以杀错了人为由,拒付佣金,崔、贾二人悻悻而走。后来崔、贾二人在山西晋城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为发泄对迟恒军不付佣金的恼火,便供出了在淮阳县杀人的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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