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远华案四正厅级官员受党纪和行政处分
 
2000年12月25日发表
 
【人民报讯】(香港讯)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对四名涉及远华走私案的正厅级官员作出党纪和行政处分。

  《星岛日报》自厦门报道,共青团省委书记詹少敏、厦门市副市长苏水利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厦门市委副书记张宗绪被开除党籍、行政降七级,厦门市国家安全局局长陈耀庆留党察看,行政降三级处分。

  报道说,共青团中央十四届全会已作出决定,撤销詹少敏的共青团十四届中央委员职务。以上官员均免于刑事处分,但不排除在赖昌星引渡回国后会出现新的证据,将会对以上官员重新处理。

  据悉,厦门市委副书记张宗绪与赖昌星私交不错,是赖昌星的酒肉朋友之一,也曾在各方面支持过赖昌星远华公司在厦门的活动。

  但据目前调查,他本人没有收受过赖昌星金钱,赖昌星所送的别墅,因为是赖昌星的产权而为检察院断定为“借用”,为张宗绪减轻了不少罪责。

摘自(博讯网)(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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