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霸逞凶砍伤干部 派出所却“无权抓人”
 
2000年12月22日发表
 
【人民报讯】武汉12月22日消息:湖北随州市唐县镇棉花中心采购站干部曹远龙因制止市霸强卖劣质棉,头部被砍开8厘米长的口子,左手指被砍断。而事隔5天此案仍未立案,办案民警因“无权抓人”,让凶手从容逃走。

  据湖北日报报道,17日下午3时许,唐县镇无业人员刘俊酒后带着4人,拖一板车棉花到采购站出售。测水员测水分时显示超标,不准进站。刘强行将棉花拉进站,并准备验质过磅。采购站分管棉花收购的副站长曹远龙立即上前制止,并叫测水员再测一次,结果与前一样。工作人员发现棉袋里面夹杂大量劣质无用棉花。曹远龙坚持不收刘的棉花。刘破口大骂并扬言要报复。据称,刘是镇上有名的“花贩子”,经常以劣充优,强买强卖。

  曹下班后骑车回家,在站门口被刘堵住。刘先将曹击倒,随即抽刀朝曹的头部砍去。采购站一干部将刘抱住,制止刘继续行凶。有群众向派出所报案,一民警赶到现场简单询问情况后,只是要求采购站派人次日到派出所“整一份材料”,当日没作其它处置。材料“整”了5天,直到21日还未出来。  

  对此,派出所分管该案的副所长汪思猛说,警方有自己的办案程序,局长签字立案后才能抓人,他们打算先“询问”受害者一方,再“询问”刘俊。同时,他还说并非所有伤人案件都归公安部门管,法医鉴定曹是轻伤,就该法院裁决,派出所不能越权。

  据了解,刘俊砍人后,公然于当晚在采购站的内部食堂聚众喝酒。次日又在街上泰然行走。然后,乘坐一辆桑塔纳车逍遥而去,不知行踪。

摘自(中华网)(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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