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 政治迫害的新招術
 
胡平
 
2000年12月21日發表
 
【人民報21日訊】不久前,持有美國綠卡的法輪功成員騰春燕被中共當局以「間諜罪」判處三年徒刑,其「罪狀」是,騰春燕採訪曾被關進精神病院的法輪功成員和用數碼相機拍攝在精神病院的法輪功成員的情況並把所得信息送給境外記者。這件事從反面告訴我們,原來,有許多法輪功成員被當局打成「精神病患者」而被關進精神病院強制「治療」,關於他們如何被打成「精神病患者」以及他們在精神病院中被折磨被摧殘的種種情況,都被當局當做「國家機密」嚴禁外泄。其無法無天,

暗無天日,慘無人道,可想而知。

法輪功成員的這種遭遇並不是孤立的。就在幾天前,根據海外的中國勞工觀察報導,江蘇阜寧工人曹茂兵因組織獨立工會遭到當局鎮壓,被指爲「精神病」,關進江蘇鹽城第四精神病院強制「治療」。此前,還有一些工運人士如薛紀風、曾柒等也被當局以精神病的名義關進精神病院。

另據報導,早在八年前,中共當局就將北京的異議人士王萬星定爲精神病患者,強行關入北京安康精神病院,此外,上海異議人士王妙根也於一九九四年被當局關進精神病院,至今尚未獲釋。

把別人打成精神病患者關入精神病院實行精神摧殘和變相監禁,這是中共當局侵犯人權的一種新招術。這一招是從當年蘇聯的克格勃那裏學來的。七十年代,蘇聯著名的異議人士麥德維耶夫寫過一本書《誰是瘋子?》,揭露了蘇聯克格勃利用精神病院折磨迫害各種異議人士的嚴重罪行。如今,中共繼承其衣鉢,變本加厲,雖然眼下我們還沒有完整系統的披露,但僅就我們已經知道的零星事實,足以令人觸目驚心。

以精神病的名義實行政治迫害,這種迫害有兩大特點:第一,它罔顧法律,繞開法律,沒有判罪的名義,卻有判罪的效果。實際上是法外施刑,比那些以法律的名義治罪的方式還更狡猾、更陰險、更無恥。第二,關進精神病院常常比關進監獄還更殘酷,因爲它可以在治療的名義下用藥物和其他物理手段(如用電棍進行所謂休克治療)直接破壞人的神經系統,摧殘人的精神。事實上,它不是把精神病人治好成正常人,而是把正常人治壞成精神病。

若問,這些異議人士、工運人士或法輪功成員真的是精神病、是瘋子嗎?不是,肯定不是。如果真是瘋子,當局倒不會把他們關進精神病院了。我們知道,在中國古代常常有遭受政治迫害者裝瘋避禍的故事。譬如戰國時期的孫臏,遭到老同學龐涓的陷害,於是裝瘋賣傻,最終得以逃脫虎口。水滸傳裏的宋江因爲醉題反詩犯下殺頭之罪,也是靠着裝瘋的辦法才免於大禍。古人對瘋子的態度是很合情理的。如果別人有精神病,那就沒必要再對他追究,由他去吧。電影《芙蓉鎮》的結尾,那個在文革中靠整人害人起家的王秋赦精神失常,成天沿街呼喊:「七、八年了,再來一次喲!」開頭還有小孩子哧笑模仿,後來人們都視若無睹,連理都不理了。可見,對於真瘋子,人人都知道不用放在心上。

不錯,精神病患者是需要治療的,但只要患者不具暴力傾向,因此不對他人構成傷害威脅,就不必,因而也就不該在違反患者本人或家屬意願的情況下把別人強行關在精神病院。這是古今中外都通行的規矩。中共把各種各樣的異議人士關進精神病院,並不證明別人真的患了精神病,只是證明了當局自己的理虧心虛,色厲內荏,外強中乾,惶惶不可終日。(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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