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名法院一庭長知法犯法被開除黨籍
 
2000年12月13日發表
 
【人民報訊】石家莊12月13日消息:河北大名縣人民法院原民庭庭長黃國緒貪污受賄、偷換篡改案卷,多收費、亂收費,其所領導的民庭私設小金庫。邯鄲市中級法院紀檢組、監察室與大名縣紀委,給予黃國緒開除黨籍處分,並建議按照程序撤消其審判委員會委員、民庭庭長、審判員職務,調離政法隊伍。

  據此間媒體報道,1999年4月,黃國緒在審理大名縣塑料包裝彩印廠郝慶朝訴河南夢娜公司債務糾紛一案中,於當年11月追回欠款93680元,當年12月黃國緒收受郝慶朝現金10000元。在案件審理中,黃國緒先後3次將已結案歸檔案卷的卷宗,私自偷換增添和篡改詢問調解筆錄。

  在大名縣金灘鎮基金會訴縣彩印廠一案中,黃國緒也有犯同樣行爲。兩起案件中,黃共偷換增添有關材料4處,篡改詢問調解筆錄1處。這兩起案件實際支出共16136元,黃國緒卻收取當事人辦案費計18199元,剩餘款項2062元佔爲己有,他還重報辦案中已列支的住宿費和租車費720。

  另外,黃所主管的民庭還存在多收費、亂收費,私設小金庫等問題。1997年3月至2000年2月,該庭違反訴訟費收費規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收取上訴人的資料費、車油費等,共計多收65913元。(中華網)(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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