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华未了案:江泽民既当婊子又立牌坊的无奈
 
2000年11月9日发表
 
【人民报讯】轰动一时的远华案有了一个象征性的判决。但只要稍稍对中共现在的官场有一点了解的人都应该知道,远华案远被判决的那几个人,是不可能搅起那么大的浪的。真正的巨头之一的贾庆林仍然在做他的北京市市委书记。然中共时下官场的派系斗争复杂,江泽民也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众所周知,贾庆林为江泽民的亲信,如何处理贾庆林的问题是个十分棘手开,令江泽民陷于两难之中,他以「反腐」为借口,拿下了陈希同,把贾庆林换上来。到头来,江亲自安排的这个贾庆林,却和他陈希同是一路货色。然而,不管怎样,家丑是不可外扬的,此时如果把事件的真相告知世人,自己的家奴则必不能保住,那「核心」以后将用什么来支撑?所以不管怎么说,贾庆林「保」得住也得保,「保」不住也得保;保住家奴,保住自己的面子是最重要的,这也是下策中的上策。

据报导,江泽民曾公开提出对贾庆林「同志」的问题要「一批,二帮,三保」,还强调:要看贾庆林的一贯表现,在政治上和中央是否保持一致,要防止把事件扩大化,造成恶劣的连锁反应。江泽民还指令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代表中央政治局向中纪委「四-二零」专案组下达了四条指令:(一)凡涉及、牵连到中央部委主要领导、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的,要另作调查,不得公开;(二)要严格区别为首作案集团的主角、骨干和贪利、失足干部的不同性质;(三)要严格区别有犯罪勾结、对罪犯包庇的干部和因警惕性差、工作失责的干部的不同性质;(四)凡定案、定性公布远华案详情,要经中纪委审核,并经政治局决定。

八月三十日,根据江泽民的上述指令,中宣部、新闻办发出通知:「对福建省厦门远华案案情、审理的报道,必须由中央新闻办审稿,作统一报道,不搞「小道」消息,非正常渠道消息,不准搞借题发挥,不准以不正常手段取得消息外传,不准载海外,外国传媒的有关报道,不准未经批准在网站发布有关远华案的新闻。」

江泽民这样做也是别无选择的,「一个好汉三个帮」,不保住得力干将,以后谁还对你忠心,怎么做都是为了保住「核心」地位。只有保住忠心的家奴,自己的丑行才不至于被揭露,自己的罪行才有可能不受正义的审判。然若闹不好则可能会殃及子嗣,儿子江锦恒现在不仅是中科院副院长,也是某大公司的头头。总之,这与江泽民的「毫不利人,专门利已」的原则是不矛盾的。只有保住忠心的家奴。江泽民才可能「功成隐退」做个名符其实的太上皇,坐收渔利。

再说了,中国历代都是顺民多,反民少。政府的原则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要在老江这一代出现一个什么全国舆论哗然,那江泽民的面子丢得不是更大吗?中共的第一代「核心」毛泽东有过建党建国,第二代「核心」邓小平有创建改革开放,而若第三代「核心」有过什么「业绩」呢?若是连祖宗留下来的基业都守不稳,几个顺民的嘴都堵不住,那不是显得江泽民只不过是一个窝囊废吗?江泽民历来是最爱面子的,极力想树起一个「核心」的「伟大」形象,不但想给当「婊子」的家奴立牌坊,也想给当「婊子」的自己死后立块贞德坊,若在他眼睛能够看得见的今天都捅出大这个娄子,那么自己树立的「核心」形象就将荡然无存,更不用说以后了,所以这个贾庆林还是要保的。人民的嘴还是要堵的。

江泽民的这一系列保贾行动,证明了江的「反腐败」只不过是一个面具,贼喊捉贼,江的做法无异于承认「反腐败」只不过是政治戏。至此,江泽民的「反腐败」正如大部分的老百姓所说的那样,「反腐败」是越「反」越腐败,江所说的「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也有了新的诠释。

然而,「博才多艺」的老江忘了一句古训「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实际上大部分人只要闭着眼睛去闻一闻当今中国政坛所散发出来的腐败气味,就可以知道远华案的真相是什么样的了。江泽民的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不过是骗人骗已的做法,以求得心理的短暂安慰而已,一个想用纸去包火的办法都用得出的独裁者,离火烧自己的日子那也就不会远了。

田秋水/大纪元驻北京实习记者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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