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應爲中共歌功頌德力挽狂瀾?
 
2000年11月21日發表
 
【人民報訊】明報21日杜耀明評論文章:官批評傳媒請拿出理據。文章說,政府官員當然可以批評傳媒,但正如傳媒批評政府一樣,若只是霧裏看花式的胡亂批評,不僅充分顯露批評者的膚淺,更惹人訕笑,甚而引起無謂的爭端,結果傳媒沒有給嚇怕,官員卻愈來愈加不受歡迎。高官不慎言,只會損害政府形象。律政司司長不滿傳媒分化社會,語焉不詳,是抒發感受多於據理論述。感受沒所謂對與錯,抒發感受更屬人之常情。但要評定高低,痛陳是非,就只能擺事實、講道理,達官貴人務必按下凌人威勢,以理服人。

一九八四年的夢?

究竟一九八四年哪一天、哪一宗新聞、還是整年所有新聞報道的一致性,令司長至今仍稱心快意?在新聞報道的歷史長河中,這樣的一致性是常規還是例外?這樣的一致性是吉兆、還是喬治奧維爾名著「一九八四」所預告的惡咒?也許司長的說話仿自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個夢」,當然不同的是,後者高瞻遠矚,追求人人平等的社會,前者只顧往後回望,但求傳媒放棄批評,統一思想,支持民望低迷的政府。

歌功頌德力挽狂瀾?

挽救政府的公信力必須從政策及制度着手。特區政府施政近三年半,人權、法治、民主等方面的倒退不用說,經濟民生亦乏善可陳,貧富懸殊擴大,低下階層就業困難,物價加風如箭在弦,政府的扶貧政策只是杯水車薪,無濟於事。由此導致民望連番下挫,理所當然,不是傳媒的善頌善禱和歌功頌德所能力挽狂瀾的。政府若仍舊不由民主選舉產生,當局只能按其所理解的民情去施政,不愁不得民心而下臺,而民衆無從選擇政府,亦無從爲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一旦政策不對頭,定必引發民間不滿甚至採取抗爭行動。

傳媒據實報道,並加以評論,是傳媒的責任,當中有不同見解和取態,也是社會現實,不能說是社會分化。若說分化,始作俑者也是政府政策分化社會,而不是傳媒之過。

相反,即使政府能掩住悠悠衆口,令傳媒評論只能好言好語,報道只有好人好事,也不等於可以化解客觀存在的社會矛盾。眼不見爲乾淨,以主觀的無知去克服客觀的困難,其志可嘉,其路卻不可行,此舉或能令執政者個人感受良好,卻無助於普渡衆生。過去四人幫年代內地報刊輿論一律,除了堅定支持執政者,其表述的社會現實更是風調雨順,國泰民安,革命形勢大好,中國無問題。但這類表示愚忠和權勢的政治宣傳,現時在內地也不能照辦煮碗,而需要大加改良,以提高傳播效應。我們又何必人棄我取,從歷史的垃圾堆把它撿回來,當作治理政府信譽低迴不起的妙藥靈丹?

陳太發言官宜細讀

其實傳媒並非不可批評。高官若指傳媒分化社會,或者新聞報道導致公務員士氣低落,應在觀念及實據上有根有據,好讓傳媒及公衆知悉問題所在,參與議論,並尋求改善辦法,提高專業水平。政務司司長上週四的發言,既認定傳媒監督政府的功能,也批評傳媒有走向煽情的趨勢,對傳媒的利弊優劣,看來有更完整的看法,不致流於冒昧無據,值得政府官員細讀。(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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