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在:欠债人“据理”殴打讨债人
 
2000年10月12日发表
 
【多维新闻社12日电】洛南一个村委会主任,不但欠债不还,而且对讨债的人大打出手,当公安民警前去制止时,打人者竟称“执行公务”。这是日前发生在洛南县的闹剧。

据华商报10月12日报道:今年48岁的洛南县城关镇樊湾村农民张继军,1994年与本镇东沟村的梁某(40岁,现任该村村委会主任)同在国营704厂门口经商。开饭店的梁某多次从开商店的张继军处赊账购货,并向张打了340余元货款欠条。后国营704厂搬迁,二人皆回家务农,张多次向梁催要欠款未果。10月4日中午12时许,张与梁在本镇鱼池村前的吊桥上相遇,张索债时与梁发生口角,梁欲骑自行车离去,张抓住车子不放,继续索要欠账。梁某恼羞成怒,即对张大打出手,致张的胳膊、腿部多处擦伤。梁还恐吓张继军,要将其“扔下吊桥”,并将张向桥下掀,张拼命用双手抓住吊桥边的钢索,但脖子被压钢索上,几乎窒息。情急之时,恰被办案途经此地的县公安局局长王书正、刑警大队教导员谭卫峰等人遇见,即上前制止,梁某竟叫嚣:“我在执行公务,你们少管闲事。”“打人是派出所管的事,公安局管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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