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看饞官成醉「鬼」
 
2000年10月10日發表
 
【人民報訊】北美自由論壇10日網友韓澈稿

人大約不免有一死。司馬遷說,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除了自然的病死老死牽扯不到價值判斷,我理解,英雄人物爲國家民族大義慷慨赴死死得就是重於泰山的,壞蛋分子多行不義而斃死得當然就輕於鴻毛了。

可是有一種死法,我就不大清楚是重於泰山呢還是輕於鴻毛。比如,某些官員爲肚皮用公款吃酒給醉死了。

喝酒能醉死人的。喜歡三天兩頭灌老白乾把自己喝挺了的每天不止仨倆,只要花自己的錢就幹不得別人的事,也不關「泰山」「鴻毛」什麼事;但如果他是用公款把自己喝得死翹翹了,就麻煩。

最早我記得是八十年代末期南方某地一女幹部陪酒給醉死了,媒體報出來惹得大家討論了一番,最後不知定性爲泰山還是鴻毛;兩三年前又有陪上司公款吃酒醉死的,家屬就嚷嚷着要單位旌表他爲烈士什麼的,理由是,他可是喝公酒喝死的,是爲公捐軀呢!其價值估計和黃繼光劉胡蘭差不多。雖然毛主席早就說過,革命不是請客吃飯,可如今「請客吃飯就是革命工作」,爲了革命工作,有人戰死沙場,有人醉死酒場,算不上爲國捐軀,最不濟也得叫因公殉職,不叫烈士叫什麼!

雖然這種革命工作充滿了風險,但仍然有不少官員在前赴後繼勇敢地喝喝喝,不時的叫人「忍看此輩成醉『鬼』」,這不,雲南永善縣鄉鎮企業局局長又給喝死啦。報上說,今年7月11日中午,該局長杜明祥用公款請當地領導幹部13 名吃酒,計喝白酒5瓶,晚上換人繼續用公款請吃,杜先生不勝酒力,被小姐發現醉死在酒店客房。法醫鑑定,結論是飲酒過量導致胃大面積出血而死。

這還不算完,杜局長因公醉死,家屬卻怪罪酒店,一干人馬衝進去一通猛砸,把個老闆娘嚇得喝藥也死了。 一場酒惹出了兩條人命,真叫人不知說什麼好。你拍案而起吧,這麼多領導幹部湊在一起用小公款兒吃吃飯咋啦?誰願意醉死?還不都是爲了革命工作和革命感情!你有什麼好拍案的?你當笑料吧,人家都讓公酒給醉死了,你就忍心?你深表哀悼吧,可你說他們糟蹋了人民的血汗錢滿足了自己的口腹欲以致酒醉而死,這本身就是個丟人現眼的笑料,給他們出錢買單的老百姓會說,他活該!這種人你哀悼他恐不合適。要知道,就是這樣一張張大饞嘴,據說一年就吃喝掉公款一千億!這麼多鈔票,你想想能幹多少正經大事!

是謂哭不得,笑不得,一言以蔽之:可惡!荒唐!

中央關於禁止公款吃喝的禁令可以說三令五申,也徵收過酒席稅,也曝光過酒店前的公車號,財務上也有制度,但在有些地方有些人那裏,依然是」革命小酒天天醉」,喝壞了黨風他不在乎,喝壞了胃也不要緊,直至喝死,且樂此不疲,這是一種怎樣的「精神」!有了這種「精神」,你怎麼指望他們能全心全意地爲人民服務?對於這種人這種事,倘無良策可治,我不禁有點惡毒地想,也許,多醉死幾個,能把他們嚇住?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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