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政协委员骗资赖账3000万受查处
 
2000年10月10日发表
 
【人民报讯】山西省第八届政协委员、山西广秀实业公司董事长,号称“千万富翁”的刘秀珍,在短短3年多时间里,竟打着投资建筑商业大楼的幌子,累积赖账3000多万元。山西省高院日前已判决其赔偿五台县豆村镇建安公司工程款853万余元及利息。

  1996年,刘秀珍与山西省话剧院签订广秀大厦租赁经营合同,约定:省话提供场地,建成后拥有大厦所有权;刘投资建设并租赁经营13年。一个月后又签订补充协议:刘付省话合同保证金65万元,工程风险抵押金100万元,租赁期间每年付省话租金115万元。

  从此,刘打着政协委员和省话的招牌,拉开他精心策划的“骗剧”。

  1996年5月,刘回老家忻州请米某帮忙招股东。刘公开发承诺书许诺:大厦投资1245万元,两年内可收回投资。不久,樊同生、董鹏飞等五六人相继入股。所筹股金近200万元存入刘的账户。

  9月,刘出任太原广秀实业公司董事长,给股东颁发了股东证。而刘已想出一条“移花接木”之计:他从省电脑审计事务所搞到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将樊、董等股东名字一律抹去,换上他和另几个忻州人的名字,领取了营业执照。大厦开业后,其两个弟弟、内弟摇身一变成了公司“股东”,而真正的股东却被他赶回忻州。

  刘为不被省话瞧出破绽,决定兑现100万元工程风险抵押金。于是提出把垫资100万元作为各路建筑商承揽工程的先决条件。张玉柱的五台县豆村镇建安公司很快和省话剧院及刘签了施工合同,并立刻贷款100万元给刘。

  1997年8月工程完工后,张找刘要钱,刘一直赖着不还。

  从1997年4月开始,刘在媒体大做招商广告,短短几个月,1600多万的大厦招商款就落到了刘的腰包里。去年春节,刘突然召集经营户开会,通知他们大厦将整个出租,让他们统统搬走。这些经营户有的租赁3年、5年,有的买断8至10年,款都一次性交纳,但刘却一分不退。

  摘自《羊城晚报》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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