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媒體曾經這樣報導高智晟(2)(多圖)
 
2006年11月16日發表
 

高智晟律師。


【人民報消息】(大紀元11月16日訊)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在爲法輪功寫出三封公開信後,大陸媒體既往對高智晟的種種報導均被刪除。在高智晟律師被當局逮捕三個月之際,《大紀元》將陸續發表一些大陸媒體既往對高智晟律師的報導。

以下是《中國醫藥指南》2003.4刊登的《法律容大情 正氣挽天河》的全文報導和圖片。

《法律容大情 正氣挽天河》
——訪多次免費代理醫療事故案件的律師高智晟

■本刊記者聞 韜

2001年6月6日,吉林省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座無虛席,一位律師的發言震撼着每一位旁聽者的心。這位律師就是北京市晟智律師事務所、2001年被評爲全國十佳名謄律師之一的高智晟律師。

正義當歌

「審判長,與殘疾孩子周成漢及其全家命運攸關的醫療事故訟爭案今日再次開庭,作爲這個不幸孩子的法律援助律師,我首先要感謝社會各界對一個殘疾孩子的支持和聲援。孩子已被致殘4年餘,而給孩子及其全家造成這場沉重人生災難的致害人即本案的被告、白山市八道江區醫院的民事責任承擔問題仍處在看不到盡頭的人爲的耽延之中,我竭誠呼籲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支持原告依法提出的所有訴訟請求,以向被告和社會敲響警鐘;以喚起人們對人的價值,人的生命價值的關注;以不致使周成漢及其家人今天的遭遇再發生在別的孩子身上。我個人將免費伴隨着孩子走完所有訴訟程序!直到孩子的權益得以維護。我對本案承辦法官的執法理念充滿信心!我對中國的法制充滿信心!」

法庭上許多人淚流滿面。而坐在這位律師身旁的本案原告殘童周成漢卻聽不到這種令人蕩氣迴腸、靈魂震撼的聲音。這個不幸的孩子,3年前,當時他只有14個月大,因患小兒腹瀉去醫院尋診,可由於醫院的責任懈怠,超劑量用藥,造成了孩子雙耳全聾、終身殘疾之惡果。醫院拒不承擔應負的責任,殘童及全家被迫選擇了法律訴訟之路,令他們始料不及的是,漫長的訴訟煎熬帶給他們的痛苦並不亞幹孩子殘疾本身造成的痛苦。1999年9 月,孩子的姥姥在討說法的路上又不幸離開了人世。

當得知周成漢及其家人的不幸遭遇後,高智晟毅然決定要爲孩子打贏這場官司!

2002年12月,此案殘童終於獲得了48萬餘元賠償的終審判決書。

情繫當事人

高智晟感情深重的說「做一名律師,是我一生的事業,律師的聲譽是至高無上的。我就是這樣的性格。我就是這樣磨練我的意志。同時,也和法律援助案件結下了不解之緣。我每年不論工作有多忙,都要免費代理3—5起醫療糾紛案件。我代理的第一個案子就是免費案件。」

一個剛過完3歲生日的非常漂亮可愛的小女孩叫何彬,生病後,醫院注射青霉素,由於醫院的責任,把放在桌上的75%的酒精瓶錯當葡萄糖溶液。醫生用酒精稀釋後注射,孩子大叫不止,不久便身亡。病人家屬爲此奔走了一個冬天,醫院分文不賠。他們慕名找到了高智晟。

高智晟認爲,醫療事故官司難,並不是法律規範不健全的問題,很多阻力源於極具惰性及教條的認識。他分文不取爲受害人打官司不僅是由於他們的困境,而是出於一種責任感和對受害人命運的關心。而他們對律師人格的信任,更增加了他的決心。當他與醫院院長交涉時,她不屑一顧地說:「一條人命就是3000元錢,你說怎麼辦?」這使他感到非常悲哀及憤怒。正是由於人們缺乏對法律的正確認識,使受害人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最後,高智晟打贏了這場官司,並使被害人獲得了10萬元的精神賠償,這在當時的新疆是沒有先例的。從這以後,短短几年中,高智晟共接受了50多起提供無償法律援助的案子。

1998年7月15日,《中國律師報》刊登一篇《他們要爲孩子討回公道》的文章:「一個因醫療事故雙耳失聰的孩子,官司從5個月大一直打到6歲仍未討回公道,被告揚言寧肯花100萬元也不會讓他們打贏官司,全國哪一個律師願爲孩子討回公道請與本報聯繫。」

看完這篇報導,高智晟與受害人通了電話,受害人感謝不止,同時擔心路費和一輩子還不完的人情。高智晟對他們說:「我如果要謀求什麼,或者對這個案子沒有把握,我就不會無償援助你們了。正如你們所說,被告請的是最高級的律師,我之所以要代理此案,不是我認識膨脹,飄飄然要打這場官司的,我對自己心中有數,有把握打贏這場官司的,我能給殘疾孩子以真實的幫助。」高律師自己掏腰包2萬多元,最後,此案殘童獲得83.7萬元的賠償,其中精神損害賠償20萬元。這也是東北地區人身損害賠償數額最高的一例案件。

農民劉某在某醫院分娩時,因醫院方的責仟懈怠,致劉某大小便失禁,喪失了性功能,劉的精神及肉體承受的痛苦是常人難以想像的,爲了治療,劉某負債累累,而醫院拒不承擔任何責任。獲悉劉某的苦難遭遇後,高律師免費提供了法律援助,先後自費奔走時達1年,終使院方承擔爲劉某進行恢復性治療的費用,並一次性予以劉以40000元的補償之責任,劉及家人感動不已,送錦旗讚譽「正義的捍衛者,百姓的貼心人」。

1994年,天真活潑的3歲幼童汪智因患小疾到某醫院求診,後因醫院的責任懈怠竟致孩子腦癱即終身殘疾之惡果,爲了使孩子得到應有的治療、爲了使致害人承擔應有的責任,孩子的父母竟帶着孩子辛酸地奔走了5年時間,其中艱難常人難以想像,但五年的艱難奔走也未能使醫院承擔任何責任,孩子的父母從報紙上獲悉高律師的信息後,一見到他後便蹲在地上失聲痛哭……面對這樣的情形,我想到的是他在找我之前是抱有希望的,而且希望是沒有破滅的。我不能把他推向絕望,我也有孩子,將心比心,作爲一名律師,我怎能推卸爲孩子討回公道的責任呢。

高智晟又一次決定爲殘童提供法律援助,這起沉積久時,受害兒童全家奔走5年的案子,終於在高智晟律師的努力下,於1999年1l月30日,人民法院作出了判令被告爲孩子賠償21萬餘元的判決書。

不懈的追求

高智晟是一個貧苦農民的兒子,也曾走過了艱難的人生道路。從陝西農村到新疆部隊,從打工仔到職業律師,這每一步都滲透着他對人生價值的不懈追求。

1995年,30歲的高智晟考取了律師資格之後,走進了律師事務所,成爲一名絕無僅有的、不經過實習,就獨立辦案的律師。他說「由於我對法律及其程序非常清楚,再加上我對時間有種非常急切的期待,因此,我一開始就要求獨立辦案,我要迅速地磨練自己。」

爲了爭取做到符合一個最優秀律師的程度,他在給企業進行演講之前,常常是通宵達旦地準備,每次都脫稿演說。就這樣.一年之內,他給軍隊、廠礦,機關企、事業單位作了47場講演,最多時有2000人蔘加聽課。

在所有這些演講中,他從未接受過任何的禮品和報酬。也從不參加宴請,甚至沒有讓有關單位派過一次車。

高智晟恪盡職守、嚴以律已。在他代理的每起復雜疑難案件過程中,無不投入大量艱苦細緻的工作,以贏得每起代理案件的理想結論。

在談到幾年來當律師的體會時,高律師說:「現在律師行業中存在一些頹廢的東西,主要是責任角色錯位,很多律師已陌生和疏遠了這個行業與法律尊嚴及社會正義方面天然的職業聯繫,這當然令人失望。我幾乎打贏了所有我獨立策劃、起訴的官司,這不是我的意志,也不是法官的意志,而是我用力量及技術恰當地找到了案件應當勝訴的本質特性與法律邏輯的統一。我常常在法庭上能迅速使訟爭雙方忘掉仇恨,全部能忘掉身份,全部回到善的人的角度來思考責任及道義。正是憑着這種力量,我得到了許多主持正義的法官的支持。我所以打了這麼多免費官司,這裏沒有口號,沒有什麼崇高的追求,就是人性,加之對自己職業責任角色的自我認同。據說許多人都有座右銘,如果說我也有的話,多年來:正直、勤奮、同情心加責任心是我想起來頻率最高的詞句。我始終提醒自己,切不敢麻木,麻木即是喪德,喪德即是失去力量。我力爭讓所有和我打交道的人都能夠獲得我可能給予的安慰,因爲生活中最不能缺少的就是良心和真情,我至今不能忘記所有在我困難時幫助過我的人。我只有用自己的誠實勞動來報答社會,用盡可能多地去幫助他人的方式,避免使自己也變得麻木起來,以使作爲律師的我不致遠離正義及善良。」


《法律容大情 正氣挽天河》全文。

(大紀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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