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社長王晨,這篇文章拿不拿下去,你自己掂量着辦!(多圖)
 
戚思
 
2003年9月8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原來有幾個人知道許中田是幹什麼的?現在還有幾個人記得這個名字?

許中田,人民日報社前社長,1940年7月15日出生,2002年10月24日卒死,終年62歲。

殉職在謊言火線上


許中田
許中田1997年9月當選爲中紀委委員(中紀委委員是不能說謊的,是制裁說謊的)。1998年3月至2001年8月任人民日報社總編輯。2001年8月任人民日報社社長,還任中國報業協會會長。2001年8月至2002年10月24日任人民日報社社長。

卒死前十天,他還接待了俄羅斯政府新聞代表團,親手簽署了與俄新社的合作協議。
 
中央社2002年10月25日報導,中共人民日報社社長許中田昨天晚間因病去世,人民日報員工透露,許中田昨晚是在辦公室內因心臟宿疾發作緊急送醫不治而去世,這與他近來忙碌籌劃十六大有關宣傳工作有關。昨天晚間八點多在辦公室內倒下,緊急送醫卻回天乏術。

老百姓是怎麼評價人民日報的:「除了日期是真的,什麼都是假的。」

11月8日就是十六大,曾經當過中紀委委員的人民日報社社長許中田在這關鍵時刻殉職在謊言的火線上!對於江澤民來說,人民日報社社長累死了換一個就是了,江家幫該進政治局的進政治局,想進常委會的進常委會,什麼也沒耽誤。這麼玩兒自己的命,江澤民和江家幫哪個掉下一滴眼淚?他們着急的是誰能繼續堵真話真象的槍眼!

人民日報前仆後繼


社長王晨
許中田是從總編輯提升爲社長的,人民日報的員工以爲這一次會從其他部門空降一個社長呢,結果還是一樣,2001年8月接替許中田任總編輯的王晨,在許去世後一個星期再緊急接替許任人民日報社社長併兼總編輯。2003年2月任人民日報社社長,總編輯的職位交給了副總編輯張研農。人民日報社社長王晨在許去世後順理成章地接任了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


總編張研農
王晨該接替許的都接替了,有人在底下說,還沒有交接完,就差「卒死」這一項還沒有完成。這難說,這全看王晨自己了。如果老百姓還是評價人民日報:「除了日期是真的,什麼都是假的。」人民日報還繼續堵真話的槍眼,還繼續散佈謊言,毒害百姓,那什麼不好的事情都可能發生。

最近很多人發現新華社的社長田聰明挺「聰明」,他不敢違抗江核心的旨意,寫出文章來送給王晨那裏發表。到新華網的首頁上還沒有,只能搜尋出來。而人民網就掛在網上幾天不拿下來,這是卒死的前社長許中田的規矩?還是王晨與時俱進?

給自己留一條生路


國務院祕書長華建敏(左一)、國務院副祕書長
高強(右一)新華社長田聰明(右二)總編南振中(左二)
殺人狂羅幹9月7日出訪,新華網9月7日晚上匆匆出了一篇給法輪功造謠的文章用來給羅幹壯膽兒,新華網這篇文章沒有記者名字,也沒有責任編輯名字,署名是「新華社記者」,也就是說新華社沒人敢負責,沒人願意負責。不過,雖然沒有名字,可確實有人執筆吧,沒人知道?「天知地知」,這就已經有兩個「知」了!這篇文章發出3分鐘之後,人民網就發表了,可見都是事先通過氣的,到了人民網上更有膽大的,文章下面註明:「責任編輯:王欣」,不知王欣是否仔細想過,你對這篇文章負得了責嗎?你要真願意對這文章負責,就是對你自己不負責!

中華民族歷史悠久,是個禮儀之邦。新華社、人民日報連法輪功信奉的「真善忍」都要辱罵,對教導做好人的法輪功創始人都敢放肆!那你們走夜路時真要小心了,因爲你們在教唆「假惡暴」,那你們必然生活在沒有人身安全的危險社會之中 。

現在鎮壓法輪功、下令殘害法輪功學員的江澤民、羅乾和「610」頭頭兒們都在海外被起訴了,江澤民自己都嚇得派人到海外乞求法輪功不要告他,央求美國承認他還有「國家元首豁免權」,律師說,即使江澤民現在還是國家元首,他也不能豁免,更何況他現在還不是國家元首。新華社、人民日報,你們是搞新聞工作的,嗅覺應該敏感才對,怎麼竟然會看不清形勢,還跟着垂死掙扎的江羅瞎折騰呢?

羅幹抵達冰島 遭法輪功學員刑事控訴


去年6月14日江澤民在冰島訪問期間,遭冰
島民衆大規模示威抗議江迫害法輪功學員。
冰島雷克雅未克快訊(2003年9月8日):在迫害法輪功學員中首當其衝的610頭目之一的羅幹出訪歐洲四國首站到達冰島之時,世界各地多名遭受嚴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委託冰島著名人權律師拉格那-阿道思廷森先生,於2003年9月8日冰島時間上午10時30分左右在冰島向冰島國家刑事檢察官尼爾遜先生(State Criminal Prosecutor: Mr. Bogi Nilsson)遞交了訴狀,刑事起訴羅幹「酷刑」、「反人類」、「羣體滅絕」罪。

冰島時間9月8日上午11時,法輪功學員代表和冰島著名人權律師拉格那-阿道思廷森先生聯合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了這一消息,並揭露江羅集團利用全國性的「610」組織推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政策,殘酷地、系統地迫害法輪功的罪行。冰島各大主要媒體採訪了來自英國法輪功學員代表邵力先生和律師阿道思廷森先生。


法輪功學員代表邵力和冰島
著名律師阿道思廷森先生(右)
冰島於1996年簽署了聯合國反酷刑條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Torture),冰島司法部門有權對違反相關條約的人權迫害者進行調查和予以制裁。

冰島律師阿道思廷森先生指出:「對於那些系統地違反國際人權條例(包括聯合國反酷刑條約、防止並懲罰羣體滅絕罪條約)的那些人,冰島具有法律和道德的職能用強力的手段將其繩之以法。」

據稱,冰島訴狀是過去兩年中在世界九個國家第20起起訴迫害法輪功中的中國高級政府官員和組織,也是第四起針對610頭目和組織的訴狀。

王晨,人民網這篇文章拿不拿下去,你自己掂量着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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