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把他言論「記錄在案」 梁家傑不懼江澤民報復 (圖)
 
2003年1月1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在13日藉新法律年度開啓禮上發表「法治宣言」,強烈譴責特區政府在迴歸五年多來,「令法律淪爲達致政治目的之工具」;他又強調,法治不容妥協;「法治是令香港有別於中國內地其他城市極爲重要的元素」,同時要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把他的言論「記錄在案」。

*法律變政治工具

梁家傑以「二○○二年可謂多事之秋。」展開了他炮轟特區政府十分鐘的演說,梁家傑昨日在2003法律年度開啓禮中,批評迴歸以來,政府以法律爲政治工具。他隨即引述了居港權事件、警方選擇性地拘捕及檢控請願人士、以及《基本法》23條立法等案例作理據。

*釋法由法庭議決

他指居港權事件中,政府犧牲社會和諧及司法自主權,以人大釋法解決事件。他呼籲,政府保證不尋求人大釋法,及將要求人大釋法的決定由法院裁決。

*警察成迫害工具

梁家傑再力陳政府以《公安條例》起訴四五行動梁國雄等,使人認定法律是用作統治工具,因此不能期望公衆尊重法律。他呼籲,政府就《公安條例》廣泛諮詢及修改條例,不要讓警務人員因執行命令,而被批評爲甘作政治迫害的工具。

*23條諮詢分化社會

梁家傑更強烈批評政府在23條諮詢時,採取家長式抱殘守缺心態,沿用拉一派、打一派的政治策略,及堅持不作第二輪諮詢,令社會分化和兩極化。他呼籲政府宣佈以法律條文進行第二輪諮詢。

*港人不敢說的話

梁家傑在會後指他在會上的言論,香港人很少有膽量說出來。他又說,由於發言時間得10分鐘,所以將自己有關法治的想法說出來。

*李柱銘:絕對應該

前民主黨主席、大律師李柱銘認爲,在文明社會受到嚴重威脅時,梁家傑作爲法律界領袖,利用今次機會爲維護法治作最後努力是絕對應該,否則對不起所有大律師。

不過,梁家傑對特區政府的炮轟,卻惹來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在會後發言,表示對其言論感到「相當驚訝」,更引發政府發表長達四頁的聲明,指梁家傑的對政府批評,流於「概括誇張」,又在聲明內四度表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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