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简短地写了篇个人的感想:“控告李鹏,是海外民运可耻的政治赌博秀!”,没有想到竟然获得了那么多的反响。

  控告李鹏,是出口气也好,是报个仇也好,目的是新闻效应,是做政治秀,无论是海外民运想做政治秀,还是给李鹏难堪,都是作秀,因为控告人的目的不是要把李鹏告倒。这一点没有人看不出来。

  说告李鹏是一场政治秀的一个理由,就是能够控告李鹏对于“六四”屠杀的所有证据,几乎全是公开的。现在没有发现新的证据,那么为什么十一年之后才开始控告?为什么不早一点控告?李鹏八九“六四”之后,这次是第二次来到美国,上一次他来,为什么没有告?我不得不问一句:是不是没有别的秀可以做了,选择了控告李鹏来作秀?

  说告李鹏是一场政治秀的另一个理由是:控告李鹏并不需要李鹏在美国时提出,也不需要将法庭通知在李鹏抵达美国期间送达。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出控告,除了当面将通知交给李鹏,交给警卫随行人员之外,将通知邮寄给中国人大的公开地址在法律上同样是生效的。在这个问题上,控告人以及记者会都有意误导公众,好象只有在李鹏抵达美国期间才能够提出控告,法庭才能够受理似的。为什么要故意就控告程序法律问题进行误导呢?是想掩盖什么呢?是想掩盖某些海外民运人士平时不做任何实事,有了机会就想引人注意,登新闻、上镜头、摆噱头,取得新闻效果。

  控告李鹏是一场政治秀的其他理由,我已经在前一篇文中说了,那就是法庭正式开庭说不定拒绝受理。控告人只关心当前的政治秀效果,根本不考虑法庭最后拒绝受理的可能性及其高。控告单位没有把注意力放在发现新的有力证据上面,也不对相关的策略进行研究探讨,行事草率,不是认真的法庭诉讼。

  控告李鹏不但是一个政治秀,而且还是一个非常蹩脚的政治秀。且问:除了那位受害者家属外,控告人中,谁在“六四”开枪时在现场了?控告人说看见和听见枪声了?控告人谁看见血迹和尸体了?没有!既然没有,那么为什么不联络组织少说也有上千的,当时就在开枪现场的、目前已经在美国的人士来集体控告呢?我认识的人当中,就有人抬过尸体,就有人帮助包扎过枪伤,就有人在劳动人民文化宫厕所里多了一夜,就有人亲眼目睹军车将还没有死亡的伤者当作尸体抛入卡车!为什么不是这些人控告?为什么联想都没有想到联络组织这些目睹证人来集体控告?看来,无论是组织这次控告的中国人权机构,还是控告者本人,只不过想借机会自己出一出风头,就连把秀做得好一点的心思都没有,所以是
一个蹩脚的政治秀。

  其实,我在评论控告李鹏是一场海外民运的“赌博秀”中,还没有涉及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海外民运的外交失策问题。外交失策问题一并考虑进取,我们发现这不但是一个蹩脚的政治秀,而且还是一个糟糕透顶的政治秀!

  首先,在海外的民运,应该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力量。作为一个独立的反对中共的独裁专制政治力量,其与所在国或者其他国家政府有关活动,就属于外交活动。外交活动的特点是需要尊重对方,需要坚持自己的立场,需要灵活、智慧、忍耐与协商。

  现在我们看一看,向美国联邦法庭控告李鹏之举,对于中国海外民运同美国政府打交道的问题上,是如何在外交问题上严重失策的。

  就司法的角度来说,向美国法庭控告李鹏是被允许的。但是,就美国与中国之间的外交关系来讲,控告李鹏的行为是在舆论上给李鹏一时的难堪,却送给美国政府行政与司法当局一个包袱。真正遇到麻烦的不是李鹏,而是美国政府的行政当局和司法当局。

  李鹏这一次被控告了,新闻炒热不过一、二天。如果今后美国联邦法庭将案子踢出法庭,那么李鹏还能得意洋洋地臭骂海外民运,也许《人民日报》还能就此向群众宣传海外民运不成气候,起到分离海外民运与国内民心的作用。对李鹏来说,不但毫毛未伤,而且还可以等着看笑话。

  对于美国政府的行政与司法当局来说,可就头疼了。这关系到美国与中国之间的外交关系,关系到美国的人权形象,关系到美国的司法公正性。控告李鹏,给美国政府行政与司法当局一个两难的境地:行政当局不应该过问和干预司法当局,但是行政当局面临着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