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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糧食官集體貪瀆,深圳區委書記貪百五萬

【人民報訊】涉案金額高達一千一百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廣州糧食系統特大集體貪污
受賄案,二十一名涉案官員前天被起訴。反貪部門還順藤摸瓜挖出了原花都市副
市長何偉等(另案處理)涉嫌受賄等大案。反貪人員說,此案牽涉地域之廣、涉
案人員之多是廣州市反貪局成立以來前所未有的。

  涉案金額千一萬

  據悉,涉案人員大多是廣東糧食系統財務人員或分管財務的官員,包括廣州
、花都、番禺、從化、增城、黃埔等地。他們利用管理糧食系統財務的便利,上
下勾結,共同侵吞公共財物,收受賄賂。案中關鍵人物廣州市糧食局財務處處長
黃文興貪污公款五百七十多萬元,受賄一百六十九萬元及價值人民幣二十多萬元
的住宅單位一個、商鋪一間。

  據公布,從一九九二年開始,黃文興利用掌管全市糧食系統糧食購銷款的調
撥大權,數百萬的購銷款毋須經過領導審批,即可以任意調撥,勾結地方糧食局
官員斂財。九七年四月,廣東開放糧油價格、取消糧簿,黃文興又開始運用職權
向糧款下手。

  今年三月底,花都區花東糧所所長梁貞傑投案自首,揭發了這宗要案。以廣
州市反貪局長盧鐵峰為首的六十名反貪人員組成專案小組,在六月初將這批貪瀆
的「糧倉老鼠」一網打盡。當局又順藤摸瓜揪出了隱藏在「糧倉老鼠」身後的「
保護傘」──花都市副市長何偉等人。

   有「南山王」之稱的前中共深圳市南山區區委書記虞德海,前天被深圳檢察
院正式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控告他涉嫌受賄一百五十多萬元人民幣,另有五百萬
元港幣現金來源不明。

  五十五歲的虞德海因涉嫌受賄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於去年十月被正式逮捕
。被捕前,他擔任深圳市寶安區區委書記。

  公訴機關在起訴書中指控虞德海在一九九○年十月至九七年十二月擔任南山
區區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幫助他人進行工作調動及在工程招標中謀取利益
,非法收受人民幣六十五萬元及價值人民幣八十八萬元的住宅單位一個。另外,
虞德海又無法交代名下現金五百萬港元的合法來源。公訴機關認為虞德海的行為
已構成受賄罪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虞德海及南山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彭虎,南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魏
振雄涉嫌貪污受賄案,曾轟動一時。今年三月初,彭虎和魏振雄已被判刑。虞德
海是南山區被查處官員中,最後一個被提起公訴的。
轉自(明報)
(http://renminbao.com)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0/12/31/9002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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