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巨星李察基尔批评中共《民族团结法》是恶法。(视频截图)
【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金欣综合报导)中共在7月1日开始实行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这部法律的名称容易让人误以为只是常规的政策宣导。但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立法规格和实质条文上都有极高的政治与法律分量,最近几个月逐渐在海内外引发了相当大范围的法理解析和国际争议。 加序言地位非同一般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自1990年代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的第一部法案,也是中共第一部设置序言的法律。在中国的立法习惯中,设置序言意味著这部法律具有极高的“政治性、宣示性和根本导向性”,地位非同一般。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从法理层面将习近平提出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立为最高主线。 而过去的民族政策更偏向所谓的“民族区域自治”和“尊重差异”,强调的是各民族的特殊性与自治权。而现在这部法律则转向“强调整体性、共同性与融合”。例如条文内明确要求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及在学校落实统编教材。这标志著国家政策从行政管辖正式走向法律强制塑造统一的文化认同。 据 BBC报导,中共7月1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文指出依法追究“境外组织和个人”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中方学者视新法律是反制分裂的“法治利器”。 台湾当局批评该法律令台湾民众“自我审查”,同时阻止其他国家的人“挺台湾”。有日本政治人物忧虑,支持台湾理论上可被该法律追究。 学者分析,新法例采取“非统即独”逻辑,台湾民众表达两岸维持现状的空间会被压缩。在未来的两岸交流活动,台湾主张“对等尊严”原则亦面临挑战。 台湾东海大学中国大陆暨区域发展研究中心副执行长洪浦钊向BBC中文表示,法例并没有具体界定什么是“破坏民族团结进步”或“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留下相当大的法律解释空间。哪些行为构成违法,最终仍由中国官方解释与认定。 而台湾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你支持台湾维持现状,或是支持中华民国继续存在、支持两岸互不隶属,(对中共而言)这就是破坏民族团结。随时会被模糊的概念套上一个罪名。”
台湾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表示:《民族团结法》有很多模糊概念,如果你支持台湾维持现状,随时会被套上一个罪名。(视频截图)
撕掉伪装 民族政策变刚性法律 藏人行政中央驻台湾代表格桑坚参6月26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中共在西藏、新疆和南蒙古长期推行同化政策,过去主要依靠行政命令执行,现在则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他说:“在中共统治下,西藏、新疆、南蒙古一直面对这种政策。以前是依据行政规定,消灭一个民族的文化和宗教;现在通过法律形式,把它已经在做的事情合法化。中国的法律本来就是官方意志和党的意志。过去它还可以拿民族区域自治法作掩护,现在把这些违背自由、民主、人权价值的做法法律化以后,就可以在少数民族地区更肆无忌惮地推行同化政策。” 这部法律第63条规定,中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格桑坚参还说,第63条境外追责条款会对海外藏人、维吾尔人、蒙古人以及台湾、香港相关人士造成威慑。他说:“境外人士批评中国民族政策,日后回中国或回西藏探亲都可能出问题。第63条没有清楚界限,可被用作恐吓工具,让人在境外也不敢发声。” “跨国镇压”合法化 据自由时报报导,长期关注西藏人权的好莱坞知名影星李察·吉尔(Richard Gere)在华尔街日报撰文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习近平统治时代影响最深远、却最少受到关注的法律之一,中共政府正利用该法,将国内抹除少数民族文化的行为制度化,而且明确授权追捕居住在任何地方的中国政策批评者、包括美国本土在内,呼吁美国决策者认清该法的压迫性本质。 李察·吉尔指出,这部法律提及“团结”、“社会和谐”与“命运共同体”等内容,表面看似无害,但是,该法第63条指示中共当局,对中国境外任何“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的组织与个人采取行动,显示北京主张其拥有法律权限,得以针对外国公民发表中共认为威胁其关于西藏、新疆或任何宗教及少数民族论述的言论进行追究,包括美国人。 文章指出,中共早已不遗余力地监控与恐吓海外的中国异议人士。纽约布朗克斯区(Bronx)居民、美国公民卢建旺(Lu Jianwang)由于在曼哈顿经营中国“海外警察站”,今年5月被判充当中国公安部非法代理人罪名成立。检方出示的证据指出,卢建旺受中共官员指使,在美国领土上镇压异议人士。他面临最高30年徒刑。如今,民族团结法为他的这类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掩护。 他还说,要了解这将导致什么后果,看看西藏就知道。如今的西藏充斥著警察检查哨、脸部辨识技术与通讯监控。中共干部直接进驻村落与寺庙,被指派监控藏人家庭,并确保他们的政治忠诚。僧侣必须接受“爱国主义教育”运动。作家面临牢狱之灾,包括藏族作家冈吉.竹巴嘉(Gangkye Drubpa Kyab),他因“煽动分裂国家罪”正在服14年刑期,先前更曾因展示达赖喇嘛的照片而入狱。 与《宪法》相抵触 民族团结法强制规定汉语(普通话)为教育、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主要语言。尽管北京否认,但这些规定直接抵触中国宪法保障不同民族拥有使用自己语言与习俗的权利。民族团结法也强化了殖民式寄宿学校系统,在该系统下,约有100万名西藏儿童已与他们的家庭和社区分离,并接受共产主义思想灌输。 民族团结法要求所有宗教活动必须支持“民族团结”,并接受“中国化”。对于语言、文化及社区密不可分的藏传佛教而言,这形同国家机器主导的文化抹除。 李察·吉尔呼吁,美国决策者应认清民族团结法的本质,这是一项宣告,表明北京的意识形态管辖权已延伸至其国界之外。当北京采取行动,将外国对其民族政策的批评定为犯罪时,它正在测试国际社会是否会接受这样一个前提: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不能挑战中共所偏好的历史版本。这是一个美国绝对输不起的考验(a test the U.S. can't afford to fail)。 批评中共被好莱坞边缘化 李察·吉尔是国际著名影星,他因为长期关注和公开维护西藏人权,不仅被中共官方终身禁止入境,更遭到了好莱坞主流大制片厂长达二十多年的“隐形排挤”,实质上等同被好莱坞封杀。 李察·吉尔与中共独裁政府结怨的起点非常早。1993 年,他受邀担任第 65 届奥斯卡金像奖的颁奖嘉宾。在发表颁奖词时,他突然脱稿,直接点名批评中共当局在西藏的“恐怖人权状况”。他因此被主办方禁止出席奥斯卡颁奖典礼长达 20 年。 1997 年,他主演了著名的政治惊悚电影《红色角落》,在片中饰演一名在中国被落入司法陷阱、含冤入狱的美国商人,电影极其深刻地批判了中共僵硬、黑暗的司法体制。 这部电影踩到了中南海的痛处。中共随后对发行该片的米高梅(MGM)等好莱坞公司施加巨大的经济与市场压力,导致大片厂高层在后续的宣传中直接冷处理这部电影。 进入 2000 年代后,中国电影市场暴飙,成为好莱坞全球票房最依赖的“金主爸爸”。好莱坞大片想进中国赚钱,就必须通过北京电影局的严格审查。李察·吉尔曾亲自对《好莱坞报导》(The Hollywood Reporter)透露,许多制片人直接对他说:“我们没办法投资由你主演的电影,因为只要演员名单有你,这部片就绝对进不了中国市场,投资人会血本无归。” 即便是一些完全不在中国上映的独立电影,如果有中国导演想跟他合作,该导演甚至会遭到中共国安部门的跨国威胁,逼得导演在开拍前两周含泪取消。 李察·吉尔后来曾一针见血的指出的:“根本不需要中国共产党亲自下指导棋,好莱坞的影视巨头们自己就会为了贪婪与利益,抢先完成‘自我审查’。” 面对中共的打压,李察·吉尔没有屈服,他用被封杀的将近30年的时间证明了:在真正的信仰与风骨面前,资本的封杀和政治的威胁,根本无法击碎一个人的脊梁。中共逼迫好莱坞剥夺他的片酬、夺走他的巨星光环,但拿他个人的意志一点办法也没有。这几年他不仅没有屈服,反而在国际舞台上更加坚定的呼吁西方社会不要想中共屈服。 在2025年底, 李察·吉尔以“国际西藏运动(ICT)”主席的身份,登上加拿大渥太华的国会山庄,公开敦促西方国家,绝不能因为一时的贸易利益或美加关系的波动,就向中共妥协。 2026 年 5、6 月间,李察·吉尔在欧洲著名的奥斯陆自由论坛(Oslo Freedom Forum)演说中发出警告,直言“自由世界之前睡著了,才让这些威权独裁者与体制怪物(dictatorship of the monsters)不断扩张。”他大声呼吁民主国家必须立刻醒来,建立共同防线。 到了 2026 年,西方社会(包括美国国会和情报机构)终于猛然惊醒,他们发现,李察·吉尔在三十年前发出的警讯,竟然在今天全都变成了西方社会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疯狂立法 走向末路的催化剂 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提出过一个精辟的观点:一个坏的政权最危险的时候,通常不是它最残暴的时候,而是它感到危机、试图开始调整或加强控制的时候。当体制内心的恐惧与不安全感达到顶峰,它会本能地通过疯狂立法、滥用国家机器来压制一切潜在的火苗,而这种“因为恐惧而疯狂立法的社会窒息感”,往往是政权走向末路的催化剂。 在中国经济复苏无望,民怨高涨,中共的独裁统治面临巨大危机的这段时期,中共以一种“高频率、大密度”的节奏,接二连三的推动各种极具扩权和限制性的恶法。仅在过去的三、五年间,中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推出了数十部与国家安全、意识形态控制、数据主权及长臂管辖相关的法律与修订案。国际法律学者将其称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法律武器化”。 尤其是7月1日开始实行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撕下了以往的所谓“尊重多元文化”、“对少数民族有高考加分照顾”等“政治伪装”。中共以实际行动演绎了历史上一个著名的规律:一个极权政权开始疯狂“立恶法”的时候,往往是因为它内心的恐惧与不安全感已经达到了顶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