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知名人權律師謝陽被當局抓捕匿名祕密羈押一年多,2023年5月17日終於在看守所見到了律師。圖為謝陽資料照。(大紀元)
【人民報消息】中國人權律師謝陽本週被長沙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5年徒刑,並處罰金10萬元。謝陽當庭表示自己無罪,將提出上訴。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謝陽前妻陳桂秋對自由亞洲電臺說,當局為了打壓謝陽,羅織罪名:「謝陽被抓只是去探望另一位李田田老師,隨即於2022年1月11號就被抓了,那位老師是為維護公民的言論自由被拘留,謝陽去是維護言論自由被抓,現在沒有法律了。」
判決於3月23日在長沙市中級法院作出。庭審過程中,辯護律師未被通知出庭,亦無法閱卷或參與辯護。旁聽席除家屬外,多為不明身份人士。
庭審缺席辯護引發程序質疑
陳桂秋說:「秘密審判謝陽的時候只有一份通知,就直接宣判完了,國保才通知謝陽的哥哥,沒有律師出庭。謝陽在庭上看到沒有律師就和他們爭執,上午判完,謝陽說要上訴,我們趕緊就請了張磊律師代理上訴。」
根據長沙市檢察院起訴書,謝陽自2018年起在推特、微信發表涉及政治制度的評論,並接受境外媒體採訪,被認定為「歪曲事實、詆毀政權」。檢方將上述行為列為主要罪證,並指其「不思悔改」。
中國709律師黃先生對自由亞洲電臺說:「謝陽被以煽動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這是極其野蠻的行為,當局因為言論判謝陽的刑,這在任何一個社會都是不允許的。如果有這種情況,那麼這個社會極其反動、邪惡。」
聯合國認定屬任意拘留
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於今年2月發布第73/2025號意見書,指出謝陽的相關言論屬於《世界人權宣言》保障範圍,並認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適用過於寬泛,缺乏明確法律界定。意見書要求中共當局立即釋放謝陽,並提供賠償與補救。
謝陽在審前被羈押逾4年,其間至少13次延期。雖然中共政府聲稱相關延期符合中國法律規定,但工作組認為,羈押時間過長,程序亦失公正,因此裁定謝陽屬任意拘留,並認為應立即將其釋放。
在羈押期間,謝陽長期被限制通信,被戴手銬腳鐐,並遭語言侮辱及包夾看管。聯合國文件記錄,他曾長達7至8個月無法會見律師,並遭毆打與剝奪食物等情況。
羈押四年與言論定罪爭議
謝陽曾於2025年1月1日在看守所寫下「寧砍頭,不低頭」的聲明。謝陽的友人、律師覃永沛對記者說:「在羈押期間,他母親去世,我也失去了母親,這種情況下,人幾乎撐不住。」
謝陽出生於1972年,湖南長沙人。2011年起,他開始代理涉及公權力濫用的案件,並逐步轉向維權領域。2015年「709事件」中,他曾被拘押並遭指控,之後長期受到監控。
2022年1月,謝陽因前往湖南湘西聲援教師李田田而被捕。李田田此前因言論問題被送入精神病院。陳桂秋對記者說:「他只是去聲援一個老師,但之後就被帶走了。」
聯合國在此次意見書中認定,謝陽案同時構成四類「任意拘留」,包括缺乏法律依據、因行使言論自由遭報復、審判程序違規,以及基於身份與觀點的歧視。文件並提及相關行為可能涉及「危害人類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