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最近听一位来自大陆的朋友讲中共官场秘闻,他提到了曾任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总队长吕文彦的一些事。虽然是旧闻,但也可以一窥中共官场是何等的腐败。 资料显示,1954年10月出生的吕文彦,吉林德惠人,曾任吉林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委员。2001年11月任吉林省公安边防总队总队长,2003年3月任辽宁省公安边防总队总队长,2004年7月任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总队长,2005年6月高配副军职,次年8月晋升为武警少将警衔。2010年4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总队长。 据这位朋友说,将吕文彦从广东调到内蒙古,就是为了查办他。举报他的是与他不和的广东边防总队政委。举报内容之一是其让其妻子出面走私军火,牟取暴利。而举报吕文彦的这名政委,在举报后不久也进去了,因为身上也不干净。 中国海关、边防走私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海关、边防官员介入的人数也并不少,当年的厦门远华走私案就是惊天大案,厦门海关乃至当地主要官员几乎悉数被查。与当下相比,十几、二十年前的走私更为猖獗。 如2002年有报导指,根据公安部边防局数据显示,大陆公安边防部队去年查获走私案件高达三千多起,其中查破贩枪案件一百五十五起,缴获枪支一千三百七十五支,走私金额一亿六千万元人民币,不过上述数字仅是遭查获部分,仍有一大堆案件无法侦破。 显然,如果是边防高官授意的走私被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吕文彦在广东边防6年,其妻走私了多少军火、货物?牟取了多少暴利?中共迄今也没有公布。根本大陆朋友的说法,吕家在吉林、广东单房子就有很多套,而且吕文彦为人豪横,别人想见他一面,必须砸下重金。不过,吕文彦的做派在中共官场并不少见。 有消息称,其背后的保护伞正是当时的中共政治局常委、主管政法委的周永康。而吕文彦落马后,选择的保命方式是不供出背后的靠山,而只承认部分贪腐罪名,从而得以保全自己和家人的性命,其妻子也没有被惩处。 2012年5月30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法院作出认定吕文彦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涉案的赃款人民币798.8万元、港币1398万元、美金4.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这显然只是其赃款的一小部分。 此后,吕文彦先后子四川省眉州监狱、福建省龙岩监狱服刑。2016年1月,吕文彦由死刑缓期二年被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如今十年过去,在有生之年,吕文彦会出狱吗? (人民报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