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奇譚 (510) 偽君子
《閱微草堂筆記》
【人民報消息】作者小時候聽說有一個官員,以剛正不阿自居,他曾經將某個年輕婢女許配給了某個年輕奴僕,已經好幾年了,因為年紀還小因此沒有成親,但兩人感情已經很好,出去進來時不會像普通的男女奴婢之間還要避讓。一天,二人在院子裡遇見,這官員也正好過來,見他倆臉上的笑容都還沒收起來,發怒道:「這是要淫奔呀。」按照律條,和未婚妻通姦,要處以杖刑,於是就急忙喊人把這奴僕打一頓。眾人勸解說他倆實在不曾發生甚麼,不信可以檢驗一番,但官員說:「按律條,謀劃了還沒實施,不過罪減一等而已,減罪可以,要免罪不行。」於是最終還是將兩人都打了一頓,幾乎被活活打死了,官員卻洋洋得意,認為就是歷史上著名的河東柳氏的家法,也就像自己施行的這樣了。
這以後官員又因為嫌棄二人無禮,因此故意拖延他們的婚期,而二人為了避嫌,在一起幹活時總會猶猶豫豫不敢接近,沒事時更要躲得遠遠的,整天戰戰兢兢,瞻前顧後,逐漸抑鬱成疾,沒半年就先後去世了,二人的父母可憐這倆孩子,向官員請求可以將他們合葬,官員又怒道:「冥婚不合於禮法,你們不知道嗎?!」因此也沒有允許。
後來官員死時,嘴裡嘟嘟囔囔像是在和人說話一樣,但大多聽不清楚,只聽見「不是我不允許,是禮法上不允許」這兩句話,反複說了十幾遍,很是清晰。人們都懷疑他一定是見到了甚麼。——《閱微草堂筆記》
原文:
餘幼聞某公在郎署時,以氣節嚴正自任,嘗指小婢配小奴,非一年矣。往來出入不相避也。一日相遇於庭,某公亦適至,見二人笑容猶未斂,怒曰:是淫奔也,於律姦未婚妻者,杖遂。亟呼杖。眾言兒女嬉戲,實無所染,婢眉與乳可驗也。某公曰:於律謀而未行,僅減一等。減則可,免則不可。卒並杖之,創幾殆。自以為河東柳氏之家法,不是過也。自此惡其無禮,故稽其婚期,二人遂同役之際,舉足趑趄;無事之時,望影藏匿,跋前疐後,日不聊生,漸鬱悒成疾,不半載內先後死。其父母哀之,乞合葬,某公仍怒曰:嫁殤非禮,豈不聞耶?亦不聽。後某公歿時,口喃喃似與人語,不甚可辨,惟非我不可,於禮不可二語,言之十餘度,了了分明,鹹疑其有所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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