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3日,神韵艺术团在纽约林肯中心演出。(大纪元)
【人民报消息】总部位于纽约的全球知名艺术团——神韵艺术团(Shen Yun Performing Arts)要求法院驳回两名前表演者此前提起的民事诉讼。辩护律师表示,与神韵相关的教育机构,有权在倡导信仰与道德的环境中教育年轻的艺术家。 宗教信仰不是犯罪 据大纪元记者高杉编译报导,周一(7月7日),代表神韵的辩护律师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该诉讼的时效已过,而且原告未能指控出任何具体非法行为。辩护文件中还详细地驳斥了诉讼中所提到的其它问题。辩护文件指出,如果该诉讼成立,就等同于将受宪法保护的宗教信仰活动视为非法。 来自德州巴特菲尔德与帕特森律师事务所(Butterfield & Patterson)为神韵辩护的律师贾斯汀‧巴特菲尔德(Justin Butterfield)表示:「他们不顾事实,试图将宗教信仰活动描述为联邦犯罪行为。」 神韵艺术团由法轮功修炼者于2006年创立,旨在复兴中国传统文化,并提高人们对中共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罪行的认识。 长期以来,神韵艺术团一直遭受来自中共政权的骚扰和破坏,包括FBI挫败的一起中共代理人试图在美国贿赂美国国税局(IRS)官员,以便立案调查神韵艺术团的阴谋。 仅在过去的一年里,神韵艺术团就遭受一系列的骚扰和破坏:超过100次炸弹和死亡威胁,至少12篇发表在美国媒体上的攻击性报导,社交媒体上虚假帐户的抹黑,以及多起诉讼。 该民事诉讼由两名来自新西兰的前神韵表演者于4月份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提起。原告指控说,他们参加神韵艺术团的演出活动相当于「强迫劳动」,因为他们相信若离开神韵公司会「下地狱」。 对此,《大纪元时报》日前采访的数十位现任及前神韵艺术家都明确地表示,神韵的公司文化或信仰不会让人得出这种解读。 神韵艺术团主要舞蹈家兼教练威廉‧李(William Li)对此表示:「我从未听任何人说过,如果你离开(神韵)就会下地狱。」 他说:「我认识很多已经离开(神韵)的艺术家,他们后来都在创业或从事其它职业。我和他们都保持著联系,他们都过得很好。」 神韵公司副总裁陈缨指出,该诉讼是在「试图进行误导,贬低(神韵)追求卓越的努力,并打压美国赋予宗教信仰社区按其信仰生活的自由」。 她在周二(7月8日)举行的一个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预计,全美国的宗教学校和精英培训学院都正在密切关注此案,看看他们的机构存在的核心基础——如何定义它们并使其能够变得更为卓越的元素——是否会正确地得到捍卫。」 律师巴特菲尔德就该诉讼表示,即使指控中所描述的认知属实,该诉讼也没有法律依据。 他说,宗教信仰告诫信徒,偏离教义可能会带来「精神后果」的做法,是「完全被允许的」。「这种事情在美国每天都发生数十万次,是受到宪法保护的。」 他指出,担心「某种精神伤害」不能被视为《贩运受害者保护重新授权法案》(Trafficking Victims Protection Reauthorization Act)中所指的严重伤害威胁。 巴特菲尔德解释说:「该法律的目的是防止人口贩运,而不是被用来阻止宗教信仰活动。」 诉讼中还抱怨神韵及其相关学校——飞天大学(Fei Tian College)和飞天艺术学院(Fei Tian Academy of the Arts)——实施一些行为准则,其中包括限制学生使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 辩护文件表示,这些指控是对宗教寄宿学校正常规定的「歪曲的」重新定义。 文件写道:「要求遵循学校的宗教信仰(包括其道德行为标准)标准,限制浏览与学校推崇的宗旨不一致的网络内容,以及规范男女间互动准则,是许多宗教学校的常见政策。」 「宪法保护宗教学校按其信仰来教育学生的权利。」 辩护文件中还表示,虽然法轮功通常不会自称是宗教,但这「并不重要」。 文件写道:「在美国的法律中,某信仰体系是否为宗教,取决于其功能,而非称呼。」 文件指出,涉及法轮功的先前法律案件判例,已经确立了其宗教信仰地位。 神韵艺术家们此前对《大纪元时报》表示,他们视神韵的艺术表演为信仰的延伸,相信这些演出能够在精神上提升观众,并传播法轮功「真、善、忍」的核心原则。 巴特菲尔德说:「呈现『真、善、忍』的理念,就是他们分享、传播宗教信念的方式。」 文件表示,原告也承认,虽然最初的试镜并未获得通过,他们仍多次自愿地申请入读这些学校,目的是最终加入神韵艺术团,并弘扬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所信奉的信仰。 文件说:「诉状最多能够得出的结论是,原告的确曾多次争取被精英舞蹈学院录取,并最终成功成为该校学生,……在父母同意的背景下,他们希望达到极高的表演技能标准以洪扬法轮功,仅此而已。」 「他们只是追求宗教信仰使命的寄宿学校学生。学院需要为学生提供安全保障。他们有电话(虽非智能手机)、iPod、互联网和津贴。正如所有未成年寄宿学校学生所能够预期的那样,他们需要获得批准才能独自离开校园。而且原告承认,他们曾多次获得此类批准。这些措施是所有拥有住宿学生的学校应尽的安全职责。」 医疗问题 提起诉讼的前舞蹈者还指控称,他们受伤后没有获得医务治疗。 就此,神韵艺术团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任何神韵成员,如果因为受伤、疾病或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需求,均可随时获得紧急和非紧急医务医疗。」 律师巴特菲尔德就此表示,这些指控与诉讼提起的法律依据完全无关。他说:「指控中没有提出任何违反了联邦法律的行为。」 实际上,研究显示,在职业及准职业舞蹈演员中,有伤病但未进行治疗的情况很常见。2018年,加拿大研究人员发表的一篇论文显示,两所(芭蕾和现代舞)舞蹈学校约140名学生报告说,他们在一个学年内曾有超过400次的「严重」伤病,但去就医治疗的不足70次。 在《大纪元时报》此前采访的现任及前神韵舞蹈艺术家中,至少六位都曾因不同程度的伤病而接受了医院治疗。没有人表示,他们因此被同伴或老师排斥。 专门为舞蹈演员和运动员提供康复及疼痛管理的达蒙‧诺托(Damon Noto)医生对该问题表示:「根据我的经验及当前针对舞蹈演员/运动员伤病的研究,我认为,神韵舞蹈演员在报告和治疗伤病方面做的比行业的整体情况更好。」 他经常为神韵的舞蹈艺术家进行治疗。 律师巴特菲尔德认为,艺术团会为舞蹈演员提供医疗救治,这也是常识。他说:「神韵艺术团需要演员们都保持健康的状态,否则将无法进行舞蹈表演。神韵一直都在确保其成员随时可以获得医疗救治,无论是常规的,还是紧急医疗。」 辩护文件还质疑,为何前舞蹈演员在停止参与神韵表演十年后才提起诉讼。文件说,尽管他们声称在公司的经历不佳,但在离开后多年,仍一直在自愿地推广神韵的演出,并参与其它的、与法轮功相关的活动。 此外,要求驳回诉讼的辩护文件中还强调,原告的法律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 文件中写道:「他们只是因为在宗教寄宿学校及全美精英舞蹈学院的普通经历而提起了诉讼。法院应驳回其法律主张,因为诉讼时效已过,而且他们没有能够证明,的确存在任何违反了《贩运受害者保护重新授权法案》(TVPRA)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