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的怨恨崛起與全球失序
 
任劍濤,清華大學政治系教授
 
2024年1月2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摘要: 一個國家實力陡增,並成功突破既定國際秩序且發揮重大國際影響,是為國家崛起。 國家崛起可以區分為順應性崛起與怨恨性崛起兩類。 前者依賴國家緩慢而長久的發展,其間伴隨起伏、波折乃至戰爭,但主要是以經年累月的發展累積竟功。 後者仰仗國家巨大的雪恥決心、實力的陡峭增長、驟然改變國際秩序、訴諸戰爭的決絕和進入理想社會的煽動。 英、美兩國是前一類崛起的代表性國家。 德、日與蘇聯是後一類崛起的標誌性國家。 國家的怨恨崛起一定會導致既定國際秩序的顛覆。 但在怨恨中崛起的國家,因其在意的僅僅是國家自身能力的強大,以及在國際社會中的實力提升,因此無力提供新的國際秩序。 怨恨性崛起的國家或在戰爭中失敗,喪失忽然獲得的崛起國地位;或在和平的國家間競爭中敗下陣來,無從發揮崛起國所意圖的國際領導權。

在所謂"威斯特伐利亞和約"塑就的現代國際體系中,國家間總是處於緊張的競爭狀態之中。 處在競爭中的國家,就會有得有失、有成有敗。 在這國際體系中,競爭的有得有成者,尤其是成功程度很高的國家,有機會發揮國際領導權。 但競爭中獲得不多、成功不顯,或失去甚多、陷於失敗的國家,並不總是服服帖帖、甘拜下風,甘於在國際社會中長期處於被領導的地位。 總是會出現一些國家挑戰既定國際秩序,它們一旦透過臥薪嚐膽、奮力追趕以追求強盛,就會在歷史與現實因素所催生的怨恨動力機制中迅速崛起。 隨之崛起國便必然會挑戰既定的國際秩序,倘若國際社會能夠維持既定秩序,那麼崛起國就會被強行壓制下去,而無以改變國際秩序;倘若崛起國以強力改變國際秩序,國際社會就 會陷入失序危機:國際政治茫無頭緒、世界經濟失去平衡、文化發展喪失主導理念。 如果國際社會無力改變崛起國對國際秩序的挑戰,抑或崛起國本身對既定國際秩序不再信守,進而試圖建構符合自己國家利益的國際秩序,那麼,新舊秩序的代表者就會不可避免地陷入尖銳 衝突,甚至訴諸戰爭。 切近而言,兩次世界大戰及其歷史餘波顯現出來的國際秩序態勢,就很好地印證了這一點。

一、國家崛起二型

民族國家時代,肇源於帝國內部不同教派的三十年戰爭,成於帝國崩潰和王國各自發展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運行在民族國家間的激烈競爭進程中。 由於民族國家終結了帝國提供給各個王國的政治秩序,因此在民族國家之間,便缺乏能夠剛性調節相互關係的國際秩序。 民族國家時代的國際社會,被公認處在一種無政府狀態。 但國家間不能不遵循一定的秩序,否則國家間關係就無法被適時且有效地調整。 在國際無政府與國家競爭的雙重動力推動下,國際社會逐漸形成了一國或多國主導的國際秩序。 這樣的秩序,是由強大且遠遠超越其他國家的"一強"或"幾強"來主導或領導國際社會。 這一國或幾國,便成為超級大國(super powers)。 超級大國並非只對國際社會的政治秩序發揮作用,它會同時對國際政治秩序、經濟秩序、社會秩序發揮領導作用。 因此,超級大國風光無限,令其他國家羨慕;同時,它也推動形成國際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念,成為國際社會垂範的國度。 對任何具有領導國際社會野心的國家來講,成為超級大國,尋求國家發揮國際領導權的大國地位,都是一件極具誘惑力的事情。 但是,民族國家時代的國家間競爭,並無常勢可言。 換言之,任何一個國家,即便曾經是超級強大的國家,也不可能保持常勝不敗的國際地位;而一些看似並不起眼的中小國家,倒可能因為其發憤圖強,取得國際社會的領導 權。 不過,儘管國家間的競爭不會處在常勝常敗的定勢之中,但處於一個階段的勝敗既定處境中的國家,肯定不會是瞬間體驗勝敗的狀態。 一個國家,倘若在國家間競爭中獲得有利地位,並且發揮出國際領導權,它就會在一定時限內維持這一地位;相應地,其他嘗試取而代之,登上發揮國際領導權位置的國家,必須 經歷一個從尋求發展、快速崛起到領導國際社會的演變。 在國際領導權交替的過程中,佔據既定國際秩序領導權的國家,會千方百計地維持國家的霸主地位。 而試圖取代正在行使國際領導權地位的新興國家,則試圖乘國家崛起之勢,李代桃僵,發揮自己對國際社會的領導權。 於是,國家崛起便與國際領導權的行使交互而在。 在兩者交相互動的過程中,必然會顯著改變國家間競爭的態勢,重塑國際社會的政治經濟秩序。 在一定的國際秩序中,尋求國家崛起並發揮國際領導權的方式,大致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是藉助國家順應性的崛起,仰仗日益增強的國力以及國際規則而發揮國際領導權;二 是憑藉國家怨恨的崛起,依靠迅速強化的軍事力量強制改變國際秩序,尋求成為國際強權。 這是兩種鮮明不同的國家崛起類型,也是兩種極為不同的發揮國際領導權的類別。 所謂國家常態化的崛起,是指一個國家在既定的國際體系中的地位發生明顯變化,從名不見經傳、或從不被看好、抑或從未發揮過重大國際影響力的狀態,躍升為國家實力 強大,國際社會側目,在國際事務中發揮引人注目的影響力或領導力的國家。 但在國家的這一變化過程中,國內政治並沒有顯著的起伏跌宕,國際政治也沒有因此出現曲折離奇之事。 其間,或許會有國內的局部動盪,但整體上不改國家順應性崛起的態勢;或許也會有國家間的摩擦,但不會引發大規模的戰爭。 國家的怨恨性崛起則與之顯著不同。 這類崛起國家,在致力尋求國家崛起的政治心理上,是以對先前提供國際秩序的領袖型國家的滿腹怨恨奠立其精神基礎的,在國家發展模式上尋求一條超常規的進路,在 國內的社會動員訴諸非常方式,想方設法地激越民眾人心,以一種極為強勢的國家主義理念,推動政治經濟的強力刺激性躍升,並展現出無視既定國際秩序,以自己的國家意志重塑 國際秩序的強大意願與行動。 而且在國家理念方面,會全力凸顯一套有利於擴展自己國家在國際社會影響力、控制力的奇擔心論主張。

民族國家時代的國家崛起,並不總是可以清晰明確地歸屬於這兩種崛起模式。 這與崛起國的崛起情形與國際定位有密切關係。 有些國家的崛起,並不具有改變國際社會秩序的意圖與結果,因此,這些國家的崛起,並未改變既定的國際秩序,或者說,並未凸顯新的國際秩序,它的崛起或不曾崛起, 對世界歷史進程都不發揮大的影響力。 只有那些在國家崛起的同時改變國際秩序的國度,才有明確歸屬於兩種崛起模式中一種模式的理由。 換言之,如果一個國家在民族國家時代曾經崛起過,但並未突破性地提供給其他國家以發展進路,它就基本上是限於一個國家範圍內的事情。 這些國家,可能在國家構成要素的某個面向(或政治、或經濟)對其他民族國家有示範。 但從整體上講,它們對常態化或怨恨性國家崛起而言,都不足以成為代表性個案。 因此,也就缺乏讓人專注的理由。

在民族國家時代激烈的國家間競爭中,對國家如何獲得競爭優勢且發揮國際領導權真正具有類型學意義的事件,當屬英美兩國的崛起。 英美兩國的崛起,都屬於順應性的崛起模式。 如前所述,所謂順應性崛起,就是不借助國家政治經濟的起飛奇蹟、不透過一場戰爭改變國際秩序以求支配國際社會,而是透過長時間的政治經濟漸進性發展,仰仗國家秩序的 修正性調整,逐漸登上國家競爭的最高位置,並發揮出相應的國際領導權。 就20世紀以前五百年的現代世界史來看,英國的順應性崛起,是償付漫長的時間代價、經歷不斷的試錯而逐漸實現的國家發展目標。 從時長來看,英國建構民族國家,在形式上呈現為成熟的民族國家結構,在實質上建構成功立憲民主政體,起自1215年貴族與約翰王簽訂的《大憲章》,成於1688年的 "光榮革命",耗時長達470餘年。 這是民族國家的世界體系中其他所有國家不曾償付過、或不願償付過的時間代價。 這中間,在英國國內,固然經歷過貴族與國王的尖銳對峙、英國國教與天主教世界教會的對峙、新興的經濟發展模式與舊的經濟秩序的磨合,在國際上固然曾經艱難地掙扎於英法百年 戰爭、英德之間的爭鋒,並且在建立殖民體系的過程中也曾給其他國家帶來痛苦的經歷,但英國最終以國內的憲政秩序建構、國際社會的規則體系的尋求、以及殖民體系解體 時的現代製度遺贈,在未曾為世界帶來巨大震盪和重大戰爭災難的情況下,成為稱霸世界長達三個世紀的超級強國。

美國順應時勢的崛起,也是令人矚目的國家崛起經典案例。 直到19世紀晚期,美國才脫離農業國隊伍,進入現代化工業大國行列。 在對非工業化地區進行市場拓展、經濟掠奪的西方國家的國際行動中,美國是後來者。 但一加入這個隊伍,美國就展現了驚人的耐心與算計能力。 在此之前,美國可以說一直在練"內功"。 也就是說,美國幾乎專注於國內事務的處置。 美國建國之初,也經歷過任何後發國家都不可避免會經歷的猶豫和遲疑:國家究竟是走英國道路還是法國道路,在漢密爾頓與傑斐遜的爭執中久決不下。 幸運的是,美國建國之初在尖銳的政治爭論中確立了穩定的立憲民主政體,並以聯邦黨人發揮主導權而確立了穩定的中央分權制衡體系,從而為國內提供了非常穩定的政治 秩序。 當美國按照漢密爾頓的設計走上現代工商業軌道之後,國家的發展軌道就算是穩定地鋪設下來了。 在美國的"內功"練就,需要對外擴張的時候,這個國家又表現出了相當成熟或精於算計的、老練的國際政治手段。 美國在19世紀末的國內生產毛額,已經穩居全球第一。 但此時介入國際事務的美國,一方面逐漸走出了先前所定的門羅主義國策,另一方面則與打開國門走向世界的要求相吻合,提出諸如"門戶開放"這類不算激進的國際主張 ,以便為美國進入國際社會、主導國際事務拓展空間。 即便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提出的國際聯盟方案,因為美國國內政治力量意見不一,竟然退出自己設想的國際組織。 這是多麼令人稱奇的、可進可退的國際策略。 直到1944年夏天,已經在接近半世紀的時間內穩穩佔據世界經濟實力第一位置的美國,藉助戰後世界貨幣體系協商的機會,才推動英國霸權轉向美國霸權。 這使美國展現了一個民族國家尋求國際領導權的十分理性成熟的進路。 總之,英美尋求國家崛起的基本特徵是,埋首做好自己國家的事務,而不是以指責別國對己不公來聚集發展動力,從而能夠以解決好國內事務,為理性處置國際事務奠定堅實基礎 。

至於怨恨性崛起的國家,從類型學意義上講,德國、日本與蘇俄堪稱這類崛起國家的典型案例。 但三個國家的怨恨性崛起方式又相當不同,從而形成這類崛起國家的次類型。 首先看德國的怨恨性崛起。 德國習慣上已經被視為西方國家,這是一個誤解。 德國的自我定位是不同於"西方"(西歐)的歐洲國家。 在西歐已經進入成熟現代國家,也就是穩定建立起工商經濟、立憲政體的國家結構的時候,德國還是一個相當落後的農業國家。 而且國家沉浸在帝國的迷夢中未曾甦醒。 直到拿破崙橫掃德國,將之強力推向現代境地,德國才真正開啟了轉向現代國家的歷程。 即便如此,德國的崛起從根本上不同於英美兩國。 它三次陷入殖民地與準殖民地窘境,一直徘徊在帝國與民族國家的邊緣,國家常懷遭受屈辱的怨恨心理,因此總試圖超越壓制德國的世界霸主,讓德國顯現出它的"世界歷史時刻"。 這使德國發動了兩次世界大戰,也為之提出了相應的政治理論,讓國家崛起的進程與國家崛起論說緊密聯繫在一起。 德國人的極度自負與德國國家處境的極度不利,讓德國處在一個國家的自我期待與國際禮遇極不相稱的狀態,這讓德國人稱雄世界的意願更加強烈。 由此,德國的崛起始終打上或明或暗的"法西斯主義"烙印。 甚至人們把德國主導的歐洲聯盟,也命名為"德意誌第四帝國"。 這類斷定,自然對德國是不太公正的。 但德國的崛起史讓人們有理由做此想像。

其次,俄國的怨恨性崛起是另一種亞類型。 俄國同樣是歐洲的後發現代國家。 在彼得一世親率大臣前往西歐學習,尋求俄羅斯現代轉型的情況下,國家的現代轉變才拉開歷史大幕。 但這種急起直追的後發現代轉變,不僅是應付國內雜亂無章的政事需要,而且也是應付俄羅斯惡化的外部環境需要。 因此,它對國家造成的壓抑感是可想而知的。 而且,彼得一世的務實主義與幻想家特質,讓俄羅斯在改革中萌生了追趕西歐的理想。 這種理想,與後來的列寧-史達林主義相扣合,便將之改鑄為超越資本主義發展道路,而開闢全新的社會主義發展模式的一整套國家-國際社會理念。 可見,在俄羅斯的民族國家歷史上,由於將西歐視為學習、超越的對象,經歷了一個從發奮模仿到全力顛覆的根本轉變過程,其怨恨性崛起的社會心理由此可見一斑。

再次,日本的怨恨性崛起又是一種不同的次類型。 日本的歷史,清晰明確地劃分為古代與現代兩個階段。 而兩個階段的日本文明,都被稱之為模仿性文明:古代階段以模仿中國文明發展出自己的文明形態,現代階段以模仿西方文明而創造性發展出現代日本文明。 一種處於低位的學習性文明,造成日本長期的忍辱負重感。 所謂日本文明的恥感文化屬性,便由此而生。 相較於西方的罪感文化而言,"真正的恥感文化中做善行依靠的是外部的強制力。而真正的罪感文化則是靠在內心反映的罪惡感來做善行的。一個人 感到羞恥,是由於他被公開批評、被嘲笑、排斥。羞恥感是一股強而有效的力量。不過,在有外人在場或要感覺到有外人在場的時候,羞恥感才會發揮作用」。 西方這個強大的外在力量,正是日本現代發憤圖強的強大動力。 但也正是因為如此,日本常常以對抗西方、戰勝西方的衝動去學習西方。 這真是一種值得認真看待的、悖謬的態勢。 歸納起來講,三個怨恨性崛起國基本上都存在一種將國家發展遲滯歸結為外因,並以憤憤然的心態努力聚集相關怨恨動力,藉此推動國家發展與強勢崛起的現象。

二、怨恨驅動國運

英美的順應性崛起與德、俄、日的怨恨性崛起,屬於兩類完全不同形態的崛起方式。 從整體上講,順應性崛起不會對崛起國造成國內巨大震盪,也不會對世界政治帶來巨大災難。 而怨恨性崛起則大不相同。 這一國家崛起類型,在國內政局方面會浮現強烈震盪,而對全球秩序會造成巨大衝擊,並為人類帶來巨大災難。 但怨恨性崛起也是國家崛起的值得高度重視的類型。 相較於順應性崛起的可遇不可求來講,怨恨性崛起甚至可以說是後發現代國尋求迅速崛起的另類常態。 這與怨恨性崛起的國家處境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 對所有後發現代國來講,只要願意以追趕的態度開啟現代轉變的歷程,它們就必然處在一種心理上被先行或典範的現代化國家所塑造的壓抑狀態,就不能不表現出種種壓迫 感、敵意性的心理狀態,諸如心有不甘、不願示弱、臥薪嘗膽、知難而進、困獸猶鬥、不屈不撓、發憤圖強、奮勇爭先、魚死網破等等。 試想,一個個後發現代國,倘若缺少這些心理動力,因而安於現狀、無所作為、寧為人後,那麼民族國家時代的國際局勢豈不是如一潭死水? 當然,如此評價國家的怨恨崛起,絕不代表肯定這類國家崛起之際出現的政治顛踕和人道災難。 相反,從道德的視角看,怨恨性崛起的國家帶給人類的創痛,是必須承受長久的嚴厲批判與嚴肅反思的。 但如果這種批判只是一味指責,那麼,就反倒會促使後發現代國趨之若鷯地尋求怨恨性崛起。 因為這些國家會將這樣的指責看成是對怨恨性崛起國的嫉妒而已。 怨恨性崛起何以成為後發國家、尤其是像前述三國的崛起進路的呢? 探尋其因果關係,凸顯其成敗得失,才是引導後發國家努力實現順應性崛起的必經之路。 在這裡,國家的怨恨崛起,並不是一種批判性、更不是一種否定性的歸類,而首先是一種分析性類型。 國家的怨恨崛起,主旨是對這類崛起國的特殊發展狀態做出一個概要性歸納。 這類國家,一般具備強烈的國家野心,但在國際社會中,其國家野心總是受挫。 因此,國家的屈辱記憶,讓它們久久不能釋懷,從而臥薪嘗膽、勉力而為、陡然崛起、驟然強大,迅疾改變地緣政治局面,一時稱雄國際社會。 德、俄、日三國所呈現的國家怨恨崛起模式,無疑具有相似度很高的共通性。 具體一點講,這樣的共性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方面,毫無疑問,三國在怨恨性崛起之前,都是相對弱小的國家,都受過他們心中的"西方"國家的欺凌,在國家心理中 都鬱積了強烈的羨慕、嫉妒、怨恨。 其國家心理定式或倫理情結,完全可以用對"西方"的敵視來概觀。 另一方面,三個國家在遭受"西方"國家欺凌之後,都沒有及時或立刻採取報復行動,而是將之內化為國家發展的、陰鬱性的心理動力,並轉換為戰勝對手的實力自強 行動。 因此,國家總是處於一種為報復西方國家而發憤圖強的亢奮狀態。 一種旨在激越民眾心理的追趕理念、霸主欲求,引導整個社會心理,塑造國家心態。 再一方面,三個國家都在對反動、腐朽、沒落的"西方"國家實施報復以後,浮現出一種戰勝"西方"國家的國家自豪感。 當其時,報復感與懲罰感消失殆盡,領袖感與豪邁心油然而生。 在怨恨崛起國的命運終局以前,由於其所蓄積力量的爆發性呈現,一時會體會到國家崛起後在國際社會的頤指氣使、心氣快活與領袖羣倫。 但怨恨性崛起國的終局並不令人鼓舞:在國內,由於只是追求國家權力引爆經濟能量,展現極為快速呈現給世人的經濟奇蹟。 因此,國內複雜的治理問題,得不到應有的重視、也得不到必要的資源,當然也得不到適當的解決。 三個國家在崛起時段都未能建構起規範的現代政體,可以印證這一點。 而在國際社會,因為怨恨性崛起國追求的是報復行使領導權的國際霸權,於是必然會以一種報復心態顛覆國際秩序,以圖建立由自己支配的國際新秩序。 因此,怨恨性崛起國無法真正引領國際社會,確保國際秩序,維護國際法治。 相反,在或熱戰或冷戰的改變國際秩序的嘗試中,怨恨性崛起國必然走向最終的敗局。 從三個怨恨性崛起國家的國內狀況來看,它們承受的外在壓力、甚至說是源自於外部的屈辱,各不相同。 但從整體上講,三個國家之走上怨恨性崛起之路,都是因為面對外部無法直接報復的屈辱經歷,讓它們轉而向內,依靠國家權力意志,快速蓄積力量,從而實現經濟 發展、地緣政治與國際關係的驚人變化:經濟的疾速發展,使這三個國家從落後國家快速轉變成高度或中等程度的已開發國家。 三個國家在怨恨崛起的過程中,都實現了工業化目標,都成為世界上舉足輕重的經濟大國。 政治上對地緣政治版圖的快速改變,使這三個國家非常快速地成為區域大國,進而成為全球性大國,並顯著重塑國際秩序。 在國家理念上的重大改變,讓這三個國家展現了具有驚人的社會動員能量的政治觀念,同時讓這些政治觀念跨出國界,變成對相類國家富有吸引力的觀念,並在相同國家 處境中不斷發揮出它的深層的、持續的影響力。

這可以具體地從三個角度來分析。 其一,怨恨性崛起國家總是在經濟發展上表現耀眼,依靠國家力量推動經濟快速成長。 在俾斯麥的鐵血政策驅動下,德國實現了統一。 國家的形式結構,不是民族國家,而是德意志帝國。 帝國對自己的經濟使命似乎了然於心,那就是推動德國成為一個工業國家。 一戰後,德國的工業區被法國佔領,必須償還給戰勝國巨額賠款,一時德國經濟處於萎靡不振的狀態。 但納粹德國重啟的國家社會主義發展模式,就是一種仰賴國家權力體系催生經濟奇蹟的做派。 納粹德國並沒有對宿敵法國採取直接的報復措施,而是全力啟動國家機器,將高速工業化發展計畫與刺激就業結合起來,並以經濟的軍事化謀求實現經濟發展和繁榮。 經濟軍事化的進路,既使德國呈現出一時的繁榮,也使德國致力於尋求對一戰後秩序的報復與顛覆。 但直到納粹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它都只是以一戰戰勝國為競爭對手來規劃經濟發展,蓄積報復實力。

在實現現代轉變之前的俄國,一直是歐洲非常落後的農業國家。 彼得一世的改革將俄羅斯扭轉到工業化的軌道上來了。 十月革命催生了一個強勢國家權力體系。 它致力於以國家機器推動經濟發展。 這催生了經濟發展的一種怨恨性模式:蘇俄一方面堅決拒絕了建立在私有製基礎上的資本主義經濟模式,並將之作為自己必須消滅的經濟形式;另一方面蘇俄將自認的 公有製經濟作為剛性的國家主控型經濟模式,並以為這將為他們徹底戰勝資本主義提供豐厚的物質基礎。 但實際上,這種怨恨性的經濟模式,乃是一種完全憑藉國家暴力以追求經濟繁榮與"彎道超車"的機制。 為了實現超過資本主義的經濟發展奇蹟,蘇俄不惜以血腥的方式尋求經濟成長。 由此凸顯了蘇俄經濟模式的兩大特點,一者,"在社會主義建設與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在強大的階級鬥爭壓力下,用強制乃至暴力的手段,實行稱之為斯大林的工業化 與農業集體化的道路"。 二者,"在公有經濟為基礎和以產品經濟觀為理論,建立起與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模式相適應的高度集中的、指令性的計劃經濟模式"。 確實,蘇俄確實憑藉著這樣的經濟發展模式,非常迅速地實現了工業化和農業集體化的經濟轉型,崛起為一個經濟大國。

日本也是被迫開始現代轉軌的。 它對西方國家的緊逼,自然是深懷怨恨的。 這種怨恨的蓄積,一方面體現為日本人對西方列強的艷羨慕與嫉妒,另一方面則體現為日本模仿西方國家,但也主要是動員國家力量猛力發展經濟。 就前者看,在日本與西方的關係上,有一個轉變過程。 "黑船來航"是打開日本國門的重要一舉。 由於當時日本必須屈從西方國家的力量,因此談不上即刻的報復,而只能模仿西方國家,奮力發展經濟,建構立憲政制。 明治維新就正是這項努力的標誌性事件。 就後者論,日本發展經濟的國家主義或軍國主義模式,與德國、蘇俄高度相似。 日本的經濟發展動力是由企業與國家二元化所供給的,但相較而言,國家的軍國主義政策動力更為強大。 "無論是大規模還是小規模,主要的工業產出掌握在企業家手中,但政府也在一些戰略領域充當了領導角色"。 從而促進整個經濟按照國家意志快速成長。

其二,怨恨性崛起國家基本上都會出現國內政制的驟然改變,大都會以報復為導向來建立國家權力機制並確立其運作目的。 對德國來講,由於它基本上運作在帝國體制的軌道上,因此,民族國家的建構對其來說是一個相當陌生的事務。 它的國家底色可以說是帝國。 因此,在德國遭遇民族國家建構的強大壓力的時候,它對源自"西方"的這一國家形態有一種本能的抗拒。 德國以帝國的政治思維來回應民族國家建構的事務,可以說是截止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的基本想法。 德意志帝國是在西歐已經出現成熟的民族國家之後,由俾斯麥依靠鐵血手段建立起來的、頗有些讓人感到古怪的國家。 俾斯麥為後來德國的政治確立了基調。 這是一種抵抗現代民族國家的規範民主政體的製度決斷。 由此一貫而下,成為第三帝國社會政治體制體系的基本特徵:舉國對希特勒的崇拜、納粹黨對權力的壟斷、黨衛軍以軍事力量對納粹一黨專政的全力維護、戰時機制對日常治理的顛覆,都體現了納粹當政者的專制政治傾向。 納粹是一個以政治有機體命名的、高度專斷的獨裁政權,它將國家塑造成為一個抽象集合體,個人價值消失。 德國對專制的偏好,對民主的仇視,既是對內部成員權利的忽略,也是對外部敵人深懷怨恨的結果——因為只有這樣,德國才能抗拒內外敵人對國家的瓦解,以專制來維持國家的存在。

蘇俄也以自認的政治創造,展現他們對西方國家政治體制的深刻敵意。 但因為缺乏直接報復這一制度的實力,因此,它將敵意轉變為建構一種"全新"的政制的動力。 如果說這一敵意的製度建構,在俄國帝國時代表現為以沙皇專制抗拒民主政制的話,那麼,在蘇聯時期則表現為最終推翻資本主義制度、建立全方位超越資本主義的蘇式共產主義體系。 蘇聯那種完全不顧自己處在泛化的西方體系中的低發展階段的事實,而執意跳過必要的經濟發展階段,以所謂先進的生產關係、上層建築作為超越他們心中所指的"西方" 國家的落後制度,建成世間最為完美的政經體系。 在這裡,蘇聯的實際政治體系如何已經不用具體描述了,這些體現其製度精神的理念,已經足以表明建立在敵意基礎上對兩種制度所做的總結與展望的宗旨之所在。 至於新制度是否具備完全超越資本主義制度的現實品格,也不是一個重要問題,因為那是製度後果的呈現,不影響人們把握設計這個制度的初衷。

日本的政治體制同樣表現出對西方現代體制的敵視,但日本人內心對西方制度所具有強大內力的艷羨慕是顯而易見的,這兩種因素讓日本的國家建構出現左右互搏的矛盾:一方面努力 接引心中不滿的西方現代製度,一方面堅決捍衛日本固有的政治傳統。 於是,日本成為一個志向挑戰西方霸權的怨恨性崛起國。 這可以從日本第一次崛起的明治時代政治特徵上看出,"明治時期的日本一方面是一個近代化的法治國家,擁有能夠調動國民積極性的巨大的國家組織,另一方面,其中中樞部門又是少數領導者構成,他們因有自明治時期以來一直共同工作的經歷而緊密團結在一起。正因為如此,日本才能夠在帝國主義時代嚴峻的國際環境中渡過難關。在不幸的不得不進行 的中日甲午戰爭和日俄戰爭中,由於明治天皇發揮了他的領導才能,並調動了響應其號召的國民的積極性,日本才能兩次都一反世界的預料而在戰爭中取得勝利。然而 ,明治的國家體制畢竟是用來度過非常時局的例外體制,無法一成不變地永遠延續下去。這個體制是因為有聖明的天皇,以及有共同的思想基礎牢固地團結起來的元老們的存在, 才能發揮它的機能而未產生弊病"。 論斷者為日本明治體製曲意辯護的意圖是明顯可見的。 但透過這一意念看背後的東西,依然可以辨認出日本以對帝國主義的怨恨來建構自認勝於帝國主義的政治體制的念想。

其三,怨恨性崛起國在深懷怨恨、尋求崛起之際,總是會出現政治思想的主題巨變。 政治思想,並不是政治思想家書齋苦思的結果,常常是對他們所處的政治環境、政策需求所做的或直接或間接的反映。 在怨恨崛起的國度中,政治思想常扮演著一種顛覆常識性政治觀念,以出奇之思為怨恨鳴鑼開道,從而為這些國家構思出人意表的政治理念。 在這方面,德國思想家的進路,是最令人稱奇的。 還是在德國被拿破崙入侵之際,德國古典哲學家們就展現出一種將國家實際的政治悲壯處境概念化的強大能力。 雖然德國古典哲學家如康德,大致符合現代常識地確立自由、理性的世間權威,而像黑格爾那樣的國家主義者也承諾了憲政法治。 但從整體上講,德國的國家主義與歷史主義、浪漫主義合流,產生了自覺而強烈的挑戰英國主流現代方案的政治思想:以國家駕馭市民社會、以權力控制公眾、以權威引導國家走向、 以軍事贏得國際承認,是為德國政治思想的主流。

蘇俄的政治思想並不具有一貫的觀念邏輯。 在俄羅斯帝國階段,尋求強國的權力衝動與啟蒙的現代政治思想曾經並肩而行,這是一種讓人心生違和感的思想拼裝。 兩者的目的自然是不同的,前者與掌控國家權力的羣體、尤其是與沙皇的政治意願聯繫在一起,他們本質上對後者是敵視的;後者由啟蒙思想家羣體表述,它總體上傾向於控制國家權力。 但以自由主義主導的"西方"政治理念,在"東方"歐洲的俄羅斯那裡遭遇了空氣稀薄的環境,一直就發育不良。 到了蘇聯時期,整個國家建立在仇恨、敵視"西方"資本主義這個不能確切定義的心態的基礎上。 因此,如前所述的列寧毫不動搖地認定資本主義必然滅亡、社會主義必然勝利的政治理念,就成為主導蘇俄的新興政治思想。 而其精神脈絡,則是貫通俄國與蘇聯的。

日本的政治思想則是傳統的天皇觀念、神道、武士道精神與現代的立憲政制等的混合生物。 儘管日本思想界出現過像福澤諭吉所闡述的"脫亞入歐"與"文明"征服論說,但加藤弘之的社會達爾文主義、井上哲次郎的國家主義才體現出現代早期的日本政治精神取向 。 即便是福澤諭吉的政治思想,雖然認同現代政治主流取向,但其內涵的被迫接受西方文明的怨恨性,也是可以明顯辨認出來的。 循此思路,就不難理解日本何以在二戰時期採取殘酷的戰爭手段以求解決國家的"新生"問題。

需要承認怨恨在國家崛起中發揮的動力性作用。 不管是德國、蘇俄或日本,對"西歐"的怨恨、對資本主義的怨恨、對"西方"的怨恨,構成了這三個國家蓄積國家發展動能的趨同性怨恨動力機制。 怨恨性崛起國總是需要設定一個由羨慕、嫉妒、仇恨等複雜情態所構成的怨恨對象,儘管這個對像其實處在一個意像上清楚、指向上模糊的混雜狀態。 但它對三個國家來講,似乎難以確指的"西方",卻不容置疑地構成了他們怨恨的對象。 因此,掙脫西方的強權、控制與壓迫,便成為他們在國內以軍事模式動員公眾加入國家迅即崛起的運動型發展進程的託詞,以求使國家以彎道超車的方式一躍而為強大國家、 領袖國家。 德國在一戰、二戰時期,均以這樣的動員方式尋求實現強國目標的進路;蘇聯更是一直以對西方資本主義模式的仇恨,作為推動國家採取社會主義發展模式的先設條件;日本一向 以對西方列強的反抗,並自以為代表東方落後國家抗擊西方國家,以此為國內採取的專制政治、極權經濟模式,國際上表現出的強烈侵略性張目。 不能說怨恨性崛起模式沒有效果:德、日之躋身第二批工業強國,蘇俄之快速轉型為工業國家,都與此模式有密切關係。

三、怨恨顛覆國際秩序

從三個國家的崛起來看,他們的怨恨性崛起因為設置了怨恨對象,因此乃是一種由外到內展開國家崛起過程的動員機制。 為了能夠疾速啟動國內的社會政治資源,讓大眾盡快統一到國家的發展意誌上來,三個國家不約而同地將怨恨對象設定為先發的現代國家,也就是西歐、美國這類國家。 藉此在國內激發一種同仇敵愾、勠力同心的公眾情態,以極為高亢的熱情支持國家的高度統一化、專斷化政策,將怨恨的社會心理轉化為整齊劃一的反對、對抗、超越與戰勝" 西方"國家、戰勝資本主義的國家心態。 於是,整個國家在這種怨恨心理驅動下,以國家權力的統一調撥、統一指揮與統一配置資源,在一種軍事化的經濟政治行動過程中,將一個國家經歷長期積累才可能具備的國家發展 動能短時間、戲劇化激發出來,從而生成國家疾速崛起的奇蹟。 為此,怨恨性崛起國必須製造整個國家公眾心理上兩種嚴重的不滿或憤懣:一是對現行國內秩序的極端不滿,二是對現行國際秩序的強烈憤慨。 兩種不滿之間具有相互激化的作用。 挑起人們對國內秩序的不滿,是為了以國內現行掌權者是國外勢力代理者的理由以奪取國內權力的掌控權,同時有利於挑激者將這種不滿轉移到國外勢力身上;而挑起 人們對國際秩序的不滿,是為了激化國內人羣對國內奪取所謂國外勢力代理者權力的正當性認同,進而推動人們認取並投入怨恨性崛起國發動改變"不公正"的國際秩序的行動。 可以說,怨恨性崛起國家在全力改變國內秩序的同時,必然同時花費龐大精力改變國際秩序。 由此,浮現了三個高度關聯的問題:一是以國內秩序的不正當,全力拒斥既定的國內政制安排;二是以國際秩序的不公正,全力顛覆現行的國際秩序;三是以 一切可能的方式,將自己認定的"公正"秩序強加給別的國家或國際社會。 首先,怨恨性崛起國家會在謀求怨恨性崛起之際,大力抨擊國內秩序的不公正,慫恿公眾認定國內秩序的當下供給者是國外勢力的代理者,或者誘導公眾認定國內的當下體制既不利於 發展、也不利於贏得國際地位與尊重,因此銷行自己的怨恨性國家崛起方案。 納粹德國之針對魏瑪德國的軟弱無力,其實就是以帝國重建推翻共和國建制。 但後者是其表現怨恨的隱藏方式,前者則是表現其怨恨心理的直接進路。 魏瑪德國興起於一戰後德國的恐懼與仇恨的社會土壤中,社會民主黨人如艾伯特在執掌政權的時候,常常為了統合不同政治主張,而實行缺乏原則的折中。 擔任總統職位的興登堡,儘管忠實執行魏瑪憲法,但年邁體弱的他無力持續維護帝國時代遺留下來的、徒有其名的憲政秩序。 因此,捍衛民主成為這個不信仰民主的總統完全無法完成的沉重任務。 根基不穩的魏瑪共和國,實在無力在亂世局面中實現德國重整秩序、復甦強國的目標。 這就成為納粹崛起之際,據以攻擊魏瑪共和、挑起國內怨恨情緒的口實。 一個澗散無力、竟然支持自己敵人的魏瑪民主制度,受到納粹黨無情嘲笑。 如果說戈培爾還只是在嘲笑民主制度的無能的話,那麼希特勒對魏瑪民主的蔑視則是全面徹底的:它對第三帝國的每一個展望,都是對魏瑪共和的同一個歸咎。 在戈培爾的煽動性宣傳、希特勒的咆哮式演講的渲染中,這些旨在掀起社會公眾怨恨情緒的斷言,會讓公眾陷入多麼猛烈的情緒失控,可想而知。

蘇聯對二月革命以後臨時政府無能的全方位抨擊,就更是掀動大眾鬱悶、糾結、憤懣與仇恨的情感。 臨時政府本來就缺乏權力與權威,而且根本沒有看到國家處在災難境況之中,對民眾的情緒有著明顯的誤判,在國內施政確屬不當,在國際上沒有跟民主國家結盟,結果民不聊生 、社會動盪。 在這一局面中,列寧適時抓住機會,猛烈抨擊臨時政府的資產階級本質屬性,呼籲已經具有強烈自由民主認同的社會公眾建立自己的政權。 "俄國現在的政權只能從古契柯夫、李沃夫等人的手中轉到這些蘇維埃的手裡"。 在一個大眾已經具有自由、權利意識的情況下,指出國家權力掌握在少數人手裡且為自己謀利的事實,是多麼容易激起公眾的憤怒、不滿與憤世嫉俗,這是毋庸多言的事情。

二戰前的日本,國內公眾、尤其是下級軍官對國家權力高層的憤懣與不滿日增,他們譴責"高級領導人、軍事派系、那些官僚和政客",認定他們的政策"蠶食了天皇的權威, 導致了人民的極度痛苦,使得一些外國羞辱我們國家"。 他們甚至為此發動軍事政變,要求改變時局。 這種由社會下層偏激性支持的、偏信軍事動作的主張,將日本社會情緒引向一個普遍不滿的極端。 在某種意義上,日本在二戰時期的軍國主義時風,便與這種對國內掌權者的普遍不滿是緊密相關的。

其次,怨恨性崛起國必然對現行的國際秩序進行自認為有利於自己的多方挑釁。 這樣的挑釁,自然有轉移國內不滿情緒的因素,但更為重要的還是將公眾對國外霸凌的怨恨轉變為國內重聚人心、統合民眾、整合政治、統一政策的社會心理資源,以免源自國內 因素的怨恨反噬國家權力體系。 舍勒所謂的怨恨一定有一個外部的刺激因素,在民族國家及其相互之間的維度上,可以做雙重理解:既可以理解為一國之內的當權者對謀權者轉嫁的公眾不滿、仇視 ,反之亦然;也可以理解為一國當政者對外國(一國或多國)勢力轉嫁的怨恨、敵意,如果檯面上不存在這些代理者,那麼就必須製造出這類代理者。 從民族國家時代的複雜化國際政治來看,由於國與國之間的競爭、尤其是民主政體與專制政體之間的競爭常常是白熱化的,是一種零和性的遊戲,因此,怨恨性崛起 國將國內公眾的憤懣情緒轉向國外,乃是一種有助於自己出場整合國內政治秩序的簡單有效做法。

德國在一戰後有比較明確的轉嫁怨恨對象,那就是在一戰後秩序建構之際,對德國採取極為冷漠態度的法國、英國與美國等國家,它們成為德國掌權者接力式打造的、 德國人必須怨恨的對象。 這類怨恨,直接針對的具體國家與實際事務,並不是太確定和清晰的。 但對他們施加給德國人的切膚之痛,則毫無疑問受到德國當權者與公眾的一致惱恨。 這是納粹得以進行極端民族主義的公眾動員所依賴的深厚社會心理基礎。 一種納粹德國才讓德國一雪前恥的、敵視西歐國家的氛圍,由此可見一斑。 至於納粹德國對蘇聯出自意識形態的敵意,就更是將之歸結為威脅德國安全的一大因素,在此就毋庸多言了。

蘇俄以對西方資本主義和自己秉持的社會主義的對立性定見,作為自己處理國際關係的依據。 蘇聯最熟稔於心的外交手法是,將國內出現的任何困難,要麼歸結於地主資產階級的搗亂,要麼歸結於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亡我之心不死。 因此,蘇聯一直營造著西方資本主義國家試圖滅亡自己國家的危機氛圍,讓蘇聯大眾對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保持怨恨情態。 但蘇聯國家權力方面,則在這種氛圍中採取機巧的政策:為了在國際行動中不顯得孤立,又為了避免資本主義國家合謀消滅蘇聯,它會與西方國家組成臨時聯盟。 一種基於意識形態與民族國家立意的、旨在抵抗西方的混合型理念,主導著蘇聯崛起階段的外交方針。

日本以對抗整個西方世界為基調來整合國內秩序。 他們高度警戒地認定,"代表西方物質力量的那些黑船已經離開了,但思想的黑船在一百年後仍然威脅著我們"。 因此,將西方作為物質上、精神上的仇敵,對日本的立國就顯得十分必要和重要。 基於此,日本對民眾全力宣揚的愛國主義政治觀念,其宗旨就在建構一種拒斥西方國家,維護日本國家利益的精神防波壩。

再次,怨恨性崛起國之所以在怨恨中謀求國家的崛起,自然不僅是為了限定在國家範圍內的繁榮強盛,一定具有超越國界、甚至面向世界的稱霸雄心。 因此,這類迅速崛起的國家,一定會試圖將自己認定的國際秩序強加在國際社會身上。 這也可以從兩個向度來理解,一是在政治觀唸的表現上,德國、蘇俄和日本都展現了一種以自己國家為領導核心的國際新秩序。

德國在納粹崛起時全心打造的國際新秩序是一種雅利安化的秩序。 這是一種建立在種族主義基礎上的國際秩序,其排斥性極強不說,動用的手段也非常殘忍。 對內來講,為了"純潔"德國的種族,納粹德國不僅試圖對殘障人士進行肉體消滅,而且對猶太人實施了大規模的、所謂"最後解決方案"的種族滅絕。 對外來講,一方面,納粹德國不僅自認自己為德國人民出了凡爾賽和約的"惡氣",而且通過德國在東西線的同時作戰以及短時間得到的勝利,獲取了德國民眾對納粹加於歐洲的戰爭災難的認同。 試想,納粹德國甩掉凡爾賽和約、退出國聯、薩爾斯公投、萊茵河地區再軍事化、吞併奧地利、強取蘇臺德地區、收回梅默爾、接收但澤,是一種何等讓德國人揚眉吐氣的 國際新秩序。 另一方面,納粹德國也為世人勾畫了一幅德國克服一切"反動腐朽"力量而鍛造出來的"生機勃勃"的國際新秩序。 為此,它炮製出必須予以毀滅性打擊的猶太教-基督教-布爾什維克的危險性聯盟,同時展望納粹德國必將為世界帶來的無限活力。 "是的,我們是蠻族!我們期望成為蠻族!這是個光榮的稱號,我們將讓這個世界恢復活力"!

蘇俄對自己將要建構的國際秩序必然取代腐朽、沒落與垂死的資本主義國際秩序,充滿信心。 這不僅是它的立國基礎,也是它在崛起過程中努力印證的國家理念。 一方面,蘇俄認定資本主義國際秩序沒有未來。 如前引述,"帝國主義是垂死的資本主義";因此,另一方面,只有蘇聯代表的新型國際秩序才有光明未來和遠大前景。 因為蘇聯在國際政策上堅定地用國際主義取代民族主義,以一種似乎完全超越了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民族主義的國際主義新秩序,也就是一種"環球同此涼熱"的公平公正的國際秩序,取代"西方"的自私秩序。

相較而言,日本對國際新秩序的構想比德國和蘇俄保守許多。 這與日本對自己勢力範圍的理解,對國際秩序重建實力的估計,以及對日本具有實力實施的國際新秩序的想像是相吻合的。 日本對國際新秩序的展望,儘管採用了"世界革命"的修辭,但其目光仍侷限於亞洲。 不過,以怨恨心理試圖埋葬西方國家給定日本的國際秩序,重建符合日本國家意志的國際新秩序,則是日本在怨恨性崛起時念茲在茲的事情。

二是從三國重塑國際秩序的手段啟用上看,三個國家為了確立自己所認定的國際秩序,都動用了常規的政治經濟手段,以及非常規的戰爭手段,這是重塑國際秩序必須藉助 的兩種基本手段。 一者,德國、蘇俄與日本都運用過常規的政治手段,諸如在國際處境相對不利的情況下,與比自己實力更強的國家訂約;而在自己實力增強的情況下,與此前不得不讓渡國家利益的強國重新訂約或修約等等。 二者,三國也都動用過戰爭的非常規方式。 可見,在怨恨崛起的三國歷史上,為了實現國家的崛起,他們都不惜破壞既定的國際秩序,直到以戰爭手段徹底顛覆國際秩序。 就此而言,這三個國家的國家心理都有一個恨意升級的運行軌跡:一是從怨恨到仇恨的升級,二是從訴諸和平手段到戰爭方式的升級。 可以肯定地講,對於三國改變不利於自己的國際秩序的手段,和平不是其真心依靠的手段,戰爭才是其葬送既定秩序並建構符合自己國家利益的國際秩序的首選手段。 三國據以建構國際新秩序的戰爭手段,並不是整齊劃一的。 至少三國展開戰爭,呈現三種方式:局部戰爭、全面戰爭、代理人戰爭。 而對蘇俄來講,也與美國一起發明了一種極為特殊的戰爭形式,那便是冷戰。 冷戰可謂蘇俄對資本主義陣營的實力無可奈何之際,採取的一種特殊對抗方式。 由此形成了有利於蘇俄國家利益的二元性國際秩序──以蘇俄為首的社會主義陣營的半個世界的國際秩序,以美國為首的資本主義陣營的另半個世界的國際秩序。 而蘇俄以徹底埋葬資本主義的怨恨情結,號召所有有著類似怨恨境遇的後發國家一起建構起以蘇聯為軸心的、自認具有廣闊前景的新的國際社會新秩序。

在怨恨性崛起國致力改變不利於自己國家利益的國際秩序之際,必然導致全球失序。 所謂全球失序,一是讓通行全球的現代基本價值喪失整合國際社會的感染力,讓崛起國闡述的一套旨在激越人心的替代價值觀觀念顛覆性入場;二是讓雙方或多方簽訂的 國際條約不再具有跨國效力,因而使國際社會陷入徹底的無政府狀態,墮入叢林規則,陷入無序乃至於戰爭狀態;三是讓國際社會陷入戰爭或準戰爭狀態,使人們習慣於以你死我活 的戰爭思維考慮國際政治的未來,考慮國際衝突的解決方式,而對和平與持久和平完全喪失信心。 三個怨恨性崛起國在其崛起的歷史環境中,都以訴諸戰爭的方式,徹底葬送了那一時段的國際條約與國際體系,讓人類或局部或全盤地陷入完全無序的戰爭狀態。 必須承認的是,怨恨性崛起國所致力打破的國際秩序並不都是公正公平的秩序,譬如德國對一戰的戰後秩序安排,俄國對"十月革命"之後的一些特殊國際條約,日本 訴諸日俄戰爭而致力解體的國際體系。 在某種意義上,怨恨性崛起國之所以浮現普遍怨恨的國家心態,確實客觀存在著催生怨恨的國際不公。 但是否必須經過國內公眾心理的怨恨性攪動,並以對國際不公的不滿挑激大眾支持國家徹底顛覆國際秩序的方式,才能重塑國際秩序呢? 答案是否定的。 因為某一個國家主導的國際秩序,總是會在國際競爭的此消彼長的變化中重塑。 但主導國際秩序的國家主導權,完全可以實現和平交替。

不過,國際秩序主導權的和平交接,需要具備兩個基本前提:一是先後主導國際秩序的國家,都不是怨恨性崛起的國家,因此不會訴諸怨恨發洩,不顧後果地顛覆既定國際秩序。 即便後起主導國際秩序的國家對先前通行的國際秩序也很不滿,但仍願意訴諸和平方式來發揮自己的國際領導權。 二是試圖奪取國際秩序主導權的國家,能控制自己對他國、國際社會的怨恨情緒,在將怨恨轉換為國家發展動力的同時,也將怨恨轉換為冷靜理智地尋求符合自己國家利益、但同時 也符合相關國家利益的國際秩序建構。 這是兩個很難同時滿足的、理性建構國際新秩序的前提條件。 原因很簡單:要麼非怨恨性崛起國家在交接國際社會主導權時,會遭遇怨恨性崛起國家的狙擊與抵抗,因此讓交接變得撲朔迷離;要麼怨恨性崛起國在消化怨恨時既不成功,因此必然 將怨恨轉移到國際社會,於是會想辦法、不計後果地顛覆國際秩序,讓國際社會陷入完全的無政府狀態。 那麼,是否就此可以斷定,在怨恨性崛起成為後發國家崛起的普遍方式的情況下,國際秩序的顛覆就是一種必不可避的"選擇"呢? 如果這麼說,那也需要具備一個前提,就是怨恨性崛起國確實可以重塑相關國家都能接受的國際新秩序。 但這無疑是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

四、因勢利導與國際易序

在民族國家時代,國家間競爭一定會改變、重塑國際秩序。 儘管需要強調,所謂國際社會的無政府狀態斷言,其實是有條件的斷言。 因為,國際社會從來就是按照國際條約體系建構出來的政治機制,而不是完全無規則可尋的叢林社會:從國際社會(international society)的正式降臨來看,它就是《威斯特伐利亞和約 》的直接產兒;從國際體系的維持來看,訂約、修約、廢約這些圍繞國際條約體系的建構與重建,構成國際體系延續的基本事務;從國際社會的存亡上看,存在著一個哪怕 是強權強加的國際條約體系,那麼國際社會就存在,假如國際條約體係受到徹底破壞,那麼國際社會就陷入真正的無政府或戰爭狀態。 就此可以說,國際社會從來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無政府社會。 當然必須緊接著指出,自17世紀中葉落定的國際體系,儘管迅速坐實了民族國家時代,但維持這一體系的國際條約機制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依據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原則制定與維護 的。 簽署國際條約的基本狀態可以區分為兩類:一類是在簽約各方都無法實現國際領導權、或者說都無法取得絕對的國際競爭優勢的情況下,無可奈何地坐上談判桌,簽署大家都 勉強可以接受的國際條約。 在國際法意義上啟動現代民族國家體系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就是這樣的條約。 如果簽約各方中有一方取得明顯優勢,那麼條約的重新釐定與簽署就勢不可免。 另一類則是在簽約諸國中明顯分出勝負兩方的情況下,強勢一方主導條約制定,而弱勢一方只好委曲求全地簽署自己不得不接受的條約。 一旦強弱情勢改變,由弱變強、或強弱易位的國家,就會強求制定與簽訂完全不同旨趣的國際條約。 這樣的情形,直到一戰結束,幾乎都可以說是一種國際條約體系的定勢。 這無形中鼓勵那些具有雄心壯志的國家破壞國際條約體系,以求建立符合本國利益的新的國際條約機制。 而這些國家中,怨恨性崛起國肯定是最具行動積極性的。 無疑,國際社會弱肉強食的狀態有利於怨恨性崛起國家。 何以如此呢? 因為,只要國際條約體係不是簽約各方處在無可奈何情境中的臨時性結果,而主要是簽約各國對自己所處國際地位的選擇性接受產物,那麼,自認受到既定國際條約體係不公待遇、或 有意追求更公正的國際條約機制的國家,就會急起直追、發憤圖強,以求讓國際條約體系或國際社會接受自己發揮領導權的企圖。 這正是德國、蘇俄與日本走上怨恨性崛起道路的動力所在。 怨恨性崛起國依靠怨恨激發國內公眾的鬥志,仰仗怨恨迅速動員其國家崛起所需的巨量資源,依據怨恨及其國際社會對其不利處境的同情和對其崛起奇蹟的認同,依據怨恨的歷史記憶發狠改寫國際規則。 這正是前此筆者肯定怨恨不能被視為民族國家時代單純消極因素的緣故,也是這裡需要強調的民族國家體系永遠不可能免除怨恨動力的理由,更是需要一再重申的國際體系必須慎防的國家行為原則。 但無論怎麼說,怨恨都在國際體系中發揮它確定無疑會發揮的作用。 尤其是對那些在既定國際體系中相對弱小,自認受到不公待遇,但又發願改變自己國際處境的國度,總是會千方百計地以怨恨的歷史記憶激發國內士氣,刺激國際動盪,以求改變國際 規則與國際遭遇。 一種以小勝大、以弱勝強的好勝心,是怨恨心理導向行為時的基本態勢。 而這又無疑會反過來激發怨恨性崛起國的鬥志,成為一種雙向激化的國家飛躍與國際主導結局。

德國是一個富有雄心的國家,這與它的帝國記憶有著密切關係,也與它在走上規範的民族國家道路之前的屢次振興嘗試,內在地聯繫在一起。 如前所述,德國的歷史主要是一部帝國史,民族國家史不過是帝國史的點綴。 帝國的廣大土地、似乎任由揮灑的帝王專制、民族統領的驕傲歷史,都讓德國人自認是天選之子。 從《日耳曼尼亞志》相沿以下的德國優越性想像,結合德國古典哲學總結性人物黑格爾對普魯士終結歷史的論斷,復加納粹德國對雅利安純種的強烈期待,德國從來不缺乏精神 文化上自我魅惑的東西。

蘇聯對顛覆資本主義國際體系的自我期許很高,因為它設定了一個全方位超越建立在剝削、壓迫基礎上的資本主義國際體系的高度公正體系,而這一國際體係必將導向一個壓迫性 政治建制,也就是國家消亡的美好結局。 因此,蘇聯才挑頭起來,建構一個社會主義陣營,與經濟上明顯強勢的資本主義陣營正面對壘,並不惜藉助代理人戰爭、冷戰等多種方式,力求驅使國際體係按照自己的國家意志運轉。 只可惜,蘇聯對自己的國家實力出現嚴重錯誤的估計,最後葬送了國家的前程。 蘇東的終局證明了國家在現行國際體系中必須避免戰略誤判,切忌過高估計自己在戰略上所具有的優勢;同時應當力避戰略冒進,即不顧國家實力地與強盛大國展開正面對壘,空耗 國家元氣而斷送國家未來;自然,也必須避免戰略透支,讓國家無法支付戰略冒進所付出的代價,最終倒在自己設定的過於宏大的國際競爭目標面前。

日本是一個受西方列強逼迫而開啟現代轉軌的亞洲國家,但這絲毫也不降低日本謀求怨恨性崛起的國家野心。 這使它的怨恨性崛起始終有一種以小博大、以弱勝強的悲壯性。 對日本崛起為重要國家來講,有兩次重要戰爭體現了日本旨在塑造一種符合自己利益的國際新秩序的意志。 一次是日俄戰爭,另一次是太平洋戰爭。 日俄戰爭的勝利,無疑鼓舞了日本的軍國主義氣焰。 太平洋戰爭是日本另一次展現其國際霸權企圖的重大戰事。 但這場戰事卻成為日本二戰滿盤皆輸的重要原因。 不過,珍珠港襲擊事件確實反映了日本怨恨性崛起戰略中的冒險性質。

比較而言,德國、蘇俄與日本的怨恨性崛起特點,各有不同。 除前面述及的以外,下述具體特點值得重視:其一,從國家怨恨的指向上講,有一個逐漸擴展範圍的差異:德國主要指向西歐,日本主要指向歐美的亞洲勢力,而俄羅斯指向的則是整個西方,以及西方代表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 其二,從國家怨恨的時限上講,有一個三者相比時間顯著拉長的差異:日本怨恨的是近距離的美歐對日本、亞洲的控制,德國怨恨的則是其他種族對雅利安純種的壓制、對德國利益的侵犯,蘇聯怨恨的是歐美國家安於腐朽墮落的資本主義,而致力以完美而遠大的共產主義目標取而代之。 其三,從國家怨恨的表現方式上講,德國訴諸戰爭的方式最為直截了當,而且不惜竭國力,兩次發動世界大戰。 蘇俄訴諸戰爭的企圖相對較弱,在某種意義上甚至是被拖入戰爭泥淖的,但蘇俄絕不拒斥戰爭,甚至認為戰爭是其實現最遠期的國家之國際領導權的 必須。 日本對戰爭手段的動用有更明顯的限制性,基本上限制在亞太地區。 這與前述日本怨恨性崛起的勢力尋求所具有的區域化特徵是相適應的。 其四,從國家怨恨的發洩目的性上講,德國人的種族主義目的既非常外顯,也最令人痛恨;日本為自己打上了武裝亞洲,抗衡歐美的代言弱者的虛偽正義烙印;相比而言,蘇聯更具有意識形態上的深謀遠慮,它尋求的是一個克服了民族國家所有弊端的理想社會目標。 其五,從國家怨恨的蓄積方式講,德國是以實現國家崛起為目的,渲染那些壓制德國的國家對德國所具有的威脅性,進而以地緣政治理由為戰爭製造藉口;蘇聯則以世界革命是 為進入理想社會的前提條件,對資本主義社會中存在的種種嚴重缺陷進行批判和抨擊,促使人們對現實世界心懷嚴重不滿,對國際流行的資本主義制度深懷怨仇,必欲除之而後快 。 總而言之,怨恨心理在三個國家的崛起過程中,發揮了極為重要的動力作用。

鬱積在心中的怨恨是否有消除的可能? 是有可能的。 正如舍勒所指出的那樣,心懷怨恨的人,心存強弱程度不等的報復心理,但在報復實施之後,報復感就消失了;同時,心中的怨氣驅使他們尋找機會懲罰施加怨恨的對象 ,一旦報復的對象受到懲罰,懲罰感就消失了。 國家的怨恨也可以像人的怨恨一樣,以這種方式消失無蹤。 國家怨恨在成為國家崛起動力之後的消逝情形,可以區分為兩種相應的情況:一是怨恨者成功報復了怨恨對象,心中塊壘即破,怨恨煙消雲散。 二是怨恨者被怨恨對象徹底征服,因此在一種心悅誠服的情況下,怨恨消散殆盡。 前一種情況只會出現在怨恨崛起國訴諸戰爭,並獲得勝利的那段特殊時間。 如德國在東西戰線獲勝的當下,就有一種志得意滿的快感。 而日本在偷襲珍珠港成功的一刻,額手稱慶,認為有效打擊了美國。 二戰後一段時間,蘇聯引領了全球的社會主義浪潮,讓他覺得自己具備了領導社會主義國家羣倫的實力,以至於急急忙忙宣稱自己國家秉持的意識形態是無可阻擋的。 但由於戰爭報復或一時的戰略取勝很難長久地維持短暫的無怨心境,隨著戰敗的到來,或者反對性意識形態在長程的競爭中取勝,曾經消逝的怨恨又會鬱積起來。 今日失落的俄羅斯在某種意義上就證實了這一點。

後一種情況對人們理解二戰後德、日的走向有重要作用。 在德日兩國徹底輸掉世界大戰以後,由於國際審判將軸心國置於種族滅絕、肆意屠殺、背棄人道的不正義位置上,且將同盟國置於反對侵略、阻止屠殺、恢復人道的正義 位置,人類避免了第一次世界大戰無所謂正義、僅是利益之爭的道德困窘,從而讓德、日兩國無法為自己基於怨恨而發動的戰爭罪責辯護。 二戰後的兩種定勢:軸心國與同盟國的正義與非正義的位勢,以及同盟國對軸心國進行的民主秩序重建,讓人類免除了不斷以戰爭手段來解決此前戰爭造成的敵意與 仇恨的惡性循環。 循此路徑,德國與日本終於走上了順應性崛起之路,在二戰結束後的三十來年時間裡,終於成為受人尊敬的世界大國。

但畢竟訴諸戰爭勝敗來解除國家怨恨,終歸是一件悲劇性的事。 國家怨恨是否可能不以戰爭方式來化解,並促使國際社會的領導權發生理性而和平的轉移? 從國際政治的一般理論觀點來看,存在著這種可能性。 而從民族國家時代的國際關係史來看,也有這樣的經驗記載。 就前者論,國際社會不存在永久發揮效用的國際秩序。 不過從應然的角度講,既定國際秩序與新生國際秩序之間的交替,不應被簡單視為一個強制過程的產物,而應當看作是一個因勢利導轉變的結果。 在最終結局上,則是新舊國際秩序的代表性國家順勢而變的結果。 就後者論,近代早期開始稱雄全球的英國霸權,在1940年代交接給新生世界霸權美國,就不是訴諸戰爭手段完成的過程。 英美國際領導權的交替,是一個和平轉移國際領導權的經典案例。 這符合民族國家競爭體系中此消彼長的長程競爭法則。 一方面,只要將民族國家的國內規則挪移來處理國際事務,國際社會就不會陷入一個無望的無政府狀態。 國際社會確實充滿了不講信義、背棄原則、毀棄道義的非規則現象。 "然而,另一些時候,各國確實透過在無政府狀態下的合作實現目標。儘管缺乏任何最終的國際權威,各國政府往往約束自己去遵循互利的行動方針。而且,雖然沒有任何國際主權者存在, 隨時準備強行貫徹協議條款,但是各國能夠透過默契式合作、雙邊和多邊正式談判及國際體制的創設去實現共同利益"。 另一方面,一個志在維持國際秩序的超級大國或霸權國家,不應只是一個只知自利的國家,起碼應遵循自己承諾的國際規則,謹守國際法、國際條約與通行的國際規範。 如此,這樣的國家之間,就可以理性轉移國際領導權。 自然,從舊有的國際霸權轉向新的國際霸權,一定伴隨著此起彼落的國家實力變化。 但這樣的變化,不是訴諸戰爭手段阻止或推進就可以如其所願的。 不過仍需確認,無論是英國、或美國,在發揮國際領導權的時候,總免不了動用一些有違國際規則的手段。 這些手段,可能是臺底施加的、也可能是檯面強行的,甚至會訴諸戰爭方式。 但英美霸權有一個共通性,就是不以怨恨為處理國際關係的基底,不將系統性、毀滅性的報復別國作為行使國際領導權的強力手段。 而在交接國際領導權的時候,不是以粗暴的強求方式,逼使舊霸權退場,由新霸權清場。 為此,人們對所謂"修昔底德陷阱"的拒斥,即對老的世界第一強國與新生的世界第二強國之間不可避免地會訴諸戰爭來解決霸權爭奪難題的批判,便 顯示出無論東西方國家的人們,對於和平理性相處的國際關係的殷殷期待。

英美霸權的和平交接表明,一個意欲行使國際領導權的新興強國,必須順勢而為、因勢利導。 由此,才能真正成為比較穩定發揮國際領導權的國家。 而這也會促成一種趨近合作而非叫囂戰爭的國際秩序。 凡是違逆形勢處境,在國家實力並不足夠時,僅依據怨恨蓄積的不滿、敵視、仇恨激發的爆發性社會力量,並一時窮盡性地動用國家資源、訥詐性地求取國家騰飛奇蹟,以 之為據去強求國際社會的領導權,甚至不惜動用殘酷的戰爭手段來實現領導或支配國際社會的圖謀,最終,只會以失敗終場。 而且,越是對國家鬱積的怨恨心結不解,就愈是會強化怨恨性崛起國與國際社會的對抗心態,也就愈是會導致其謀求國際霸權圖謀的一再敗局,最終會徹底輸掉 民族國家間的競爭取勝希望。 如今的俄羅斯可以說是一個標誌。 在二戰以後,德國與日本不再以怨恨心理作為國家崛起的心理動力,轉而以常態化的國家崛起謀求國際社會的尊重,則成為維護國際秩序的良性力量。 這是不同於今日俄羅斯的國際處境的另類案例。 它們都足值重視,啟發人理性思考國家崛起與全球秩序問題。△(轉自新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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