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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王晶獄中病情惡化 當局不批准保外就醫(圖)




六四天網公民記者王晶。

【人民報消息】六四天網公民記者王晶於2016年4月20日被吉林市船營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理由是她為在單位工作期間非正常死亡的姐姐討說法,還有在六四天網發表了大量民眾維權報導,遭到吉林省政府相關部門問罪。起訴書指王晶在六四天網及境外多家網站發佈數十篇維權文章。

王母說,王晶剛被拘留時,曾多次遭管教人員腳踢其腰部,導致脊椎變形。

王母2月7日到女子監獄探訪女兒,發現女兒的病情嚴重,有生命危險,內心感到傷痛:「她的身體狀況特別不好,右半邊臉麻木,一點知覺都沒有,她還有幻覺。一緊張,她連嘴都張不開。所以她吃東西要非常小心。硬一點的東西都不能吃。吃流食一類」。

王母說,王晶在獄中患腦瘤,病情惡化和嚴重,已經到一條腿麻木,行動困難,半邊臉沒知覺,嘴巴不能張開,飲食困難。上次監獄帶她到吉林省醫院做檢查,做核磁共振的時候,大夫跟她說,你的病需要盡快治療。但直到現在監獄也沒有給她任何治療。家人在2016年11月開始向監獄申請保外就醫,但多次遭到拒絕。

王晶的母親非常擔憂女兒的安危,她希望世界人權機構向中國政府表達對王晶的關注,使她的病情能得到妥善治療。總部位於美國紐約的國際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曾就王晶被捕譴責中共當局重判王晶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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