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
 

把你的槍口抬高一厘米

方林達

【人民報消息】連日來,埃及數萬人再次聚集到首都開羅,要求現任過渡政府加快改革步伐。遊行民眾認為,在推翻穆巴拉克政權後的五個月內,過度政府仍沒有作出足夠的改變。對此,埃及過渡政府總理謝拉夫通過國家媒體給予響應稱,他已向內政部長埃薩維下令,將所有涉嫌參與屠殺遊行民眾的警察停職。此外,法庭將從今年的八月三日起公開審理對埃及前總統穆巴拉克的所有指控。

從歷史到現在,無數事例顯示:當下級執行上級甚至是國家朝廷的指令屠殺民眾或是行不義之事時,無論當時的理由是多麼充足,自己是多麼無奈,在事後往往受到清算審判或是被當作替罪羊拋出。

三國時,魏主曹髦不堪欺淩,領數百人討伐權臣司馬昭,因曹髦畢竟是皇帝,禁兵見了曹髦,皆不敢動。這時司馬昭的親信賈充便呼家臣成濟:「司馬公養你何用?正為今日之事也!」濟乃綽戟在手,……挺戟直奔輦前。髦大喝曰:「匹夫敢無禮乎!」言未訖,被成濟一戟刺中前胸,撞出輦來;再一戟,刃從背上透出,死於輦傍。後來,面對輿論和大臣的責難,司馬昭說:「成濟大逆不道,可剮之,滅其三族。」 濟大罵……昭令先割其舌。濟至死叫屈不絕。弟成猝亦斬於市,盡滅三族。

明成祖永樂年間,鎮守貴州的都督馬燁採用了一系列手段,企圖激怒當地土著造反,藉此興兵鎮壓。一次,他當眾把土司大頭目的妻子奢香剝光衣服鞭打,土著果然憤怒萬分,打算起兵。永樂帝即刻把受到辱打的奢香召到京城,問她:「我為你除掉這個姓馬的,你怎麼報答我?」奢香叩頭說:「我們保證世世代代不敢犯上作亂。我們貴州的東北方向有一條通四川的小路。如果你為我報了仇,我就開通此路,供官府驛使往來。」這筆交易當場敲定,馬燁被召回斬首,貴州方面則為朝廷提供了一條驛路。永樂帝後來提及此事說:「我也知道馬燁對朝廷忠心不二,但如果我憐惜他,就無法安定這一方了。」

1991年9月,統一後的柏林法庭上,舉世矚目的柏林圍牆守衛案在這裏開庭宣判。這次接受審判的是4個年輕人,30歲都不到,他們曾經是柏林牆的東德守衛。

兩年前一個冬夜裡,剛滿20歲的克利斯和一個好朋友,一起偷偷攀爬柏林牆企圖逃向自由。幾聲槍聲響,一顆子彈由克利斯前胸穿入,克利斯好友的腳踝被另一顆子彈擊中。克利斯很快就斷了氣。那個射殺他的東德衛兵,叫英格•亨裡奇。當然他也絕沒想到,短短九個月之後,圍牆被柏林人推到,而自己最終會站在法庭上因為殺人罪而接受審判。

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英格•亨裡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他的律師辯稱,他們僅僅是執行命令的人,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罪不在己。法官當庭指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如今在中國,相當數量的政府工作人員在幹著迫害民眾的惡行甚至是犯罪,他們一個所謂堂而皇之的理由就是,他們在執行國家法律或是上級命令,在這個理由下,他們主動或被動地迫害民眾甚至殺人害命。從古到今的無數事例,以及近日埃及過渡政府做出的對屠殺民眾警察停職的決定,都給現今在中國這個專制體制下工作的政府各級工作人員以警示。不管是什麼理由,都逃不掉將來的正義的審判和清算。

「良知」是人類最高的行為準則,這個世界有法律、法規、命令,一般說來都要嚴格遵守。然而在某種特定的情形下,當法規、命令與良知發生衝突的時候,就應該選擇並堅守良知,因為這是人類最高的行為準則。自然法永遠高於社會法。

所以,如果你是柏林牆邊持槍的士兵,看見有人翻牆,你的責任就是把槍口抬高一點。如果你是1960年獨自巡邏的民兵,看見有人逃荒,你的責任就是放他們一條生路。如果你是城管,看見小販四散奔逃,你的責任就是跑得慢點。如果你是負責抓捕訪民的警察,你的責任就是睜只眼閉只眼。如果你是勞教所負責給好人用刑的警察,你的責任就是收起電棍,對你的上級說「我幹不了這個」……

當履行職責成了一種罪惡,就會有一種東西比職責更值得遵守,那就是我們作為人類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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