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
 

為什麼不捅死那畜生?

孫旭陽

【人民報消息】為什麼不捅死那畜生?

沒人知道,身高不到160CM的楊武,在4米之外聽聞妻子被毆打強姦時,會想些什麼。對一個男人來說,這是一段讓他永世無法抬頭的噩夢。對一個國家來說,拋開強姦本身的道德色彩,我們還能看到什麼呢?

那些責罵楊武的人,無非基於下面的理由:1,他太懦弱,老婆被強姦都不敢反抗;2,他不明智,10米之外就是警務室,手機也在手邊,隨時可打110。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楊武的作為都會讓人感到不適,悲哀直至憤怒。

可是,如果楊武真捅死了那貨,又被以殺人罪收監,你又會為他做些什麼呢?如果你是媒體人,收到上級禁止報導該案的命令,你會抗命嗎?如果你是個警察,收到上級不准繼續偵查強姦案的命令,你會抗命嗎?如果你是法官,收到上級要求判楊武死刑的命令,你會抗命嗎?如果你是熱心網友,在聲援楊武的路上被一群聯防隊員,或者連聯防隊都不是的人毆打,你會像要求楊武那樣拔刀而上嗎?

抽空楊武的處境和當時的情景,每一個人都可以大作道德文章,大談勇氣良知。可是,你又不是楊武,你怎麼知道他心中對聯防隊員的恐懼,低於他對捅死聯防員後果評估的恐懼呢?正如木子美老師所說:「身高不足160的丈夫。14歲喪父輟學。打工流浪。還能怎樣。上有老,下有4個孩子養老,他確實不敢拿刀衝上去。」

木子美老師還說,「10米之外就有警崗,但聯防隊的說警察都是他兄弟」。我不知道,為什麼一直有人拿那個警崗說事。稍微對南方城市有點理解的人都知道,警崗裡坐的,一般都不是警察,那是什麼?聯防隊員!我不同意李鴻文老師對聯防隊屬於政府「權力外包」的定位,和古代的衙役一樣,聯防隊本身就是權力的一部份。權力利用他們,低成本不說,還可以規避權力亂作為所帶來的法律和倫理的雙重風險。東南沿海流動人口多的城市,無不依賴聯防隊。聯防隊欠下的血債,又何止這起強姦案。

所以,當楊喜利強姦楊武老婆的時候,除了性器官是自己的,其他早就被政府的放縱賦予了一種不可反抗的光環。楊武膽怯,自是常情。全國各地政府強拆時,每一次都會動用像聯防隊員這樣的官方準武力團隊,可是也沒有幾個釘子戶敢武力反抗之,也是同樣道理。

再從理智角度來說,楊武直到事發一個小時後才報警的原因,無外乎他之前的生活經歷早就告訴他,報警無用。聯防隊員是政府的人,警察也是政府的,聯防隊跟警察連署辦公,攀肩摟背,一起侵害外來人口的人權——比如孫志剛事件,楊武不相信警察會追責聯防隊員,也是常情。

當然,他報警後來貌似有了點效果,他迫於壓力去找警察撤案,還遭到了警察的鄙視,這顯示我們的警察還是有點正義感的。可是,這點正義感顯然不足以支撐一個外來討生活的去向一個聯防隊員主張法律權利。報導不是說了,聯防隊員楊喜利的家人打上門來,逼得楊武家人下跪。這時候,那些鄙視楊武懦弱的警察,又在哪裏喝茶泡妞呢?
  
底層尊嚴感和抗暴勇氣的淪喪,來自權利的匱乏。罵一兩個小人物懦弱無能,很容易。你即使罵一個國家的男人都是太監,也大體符合事實。可是,你如果想把你的罵賦予一種合理性的話,我想它就只能出自對善良小人物的愛,和對橫暴者的恨。

但此愛彼恨,如果摻雜太多旁觀者的所謂勇氣和理智,摻雜太多個人價值觀的話,就難免陷於一種邏輯的困局:你遇到妻子被強姦,也許會拔刀,可是拆遷呢,惡警呢,司法不公呢?不會每次都殺人吧,可是為什麼強姦就可以殺人,其他就可以不殺,是不是女性被強姦,更容易加之男人一種屈辱感。然而,這種屈辱感又基於一種什麼價值觀,真的是愛女人嗎?

我不想為楊武辯護,他懦弱是無疑的。可是,我也不相信今日之中國,還有多大比例的男人還有尚氣任俠的古勇之風。太監們不會彼此嘲笑性功能,我們又何必互相指責懦弱呢?真的勇士,真的智者,應該從簡單的情緒化思維中拔出來,探索真知,質疑極權,讓無力者有力,而非更屈辱。

當底層小人物被思想家當成革命或改良的原材料,被媒體看作價值不一的爆料者的時候,一起強姦案帶給人們的,更應該是恥感和痛感,而非勇氣優越感。楊武的小店之前被聯防隊打砸,媒體會關注嗎?他如上微薄控訴聯防隊員砸店打人,你會感到恥痛嗎?我想,即使會,也會很微弱。可是,將恥痛寄予一個弱女子生殖器的清白與否上,這個國家,無疑已不適合人居。這裏有極權畜生,有愚弱小民,有大言炎炎的太監思想家,就是沒有多少長著正常的脊柱和大腦的人。

記得十幾年前,我還在南陽老家種地,聽大人們討論鄉村幹部橫征特產稅農業稅一事。當時,「地方騙中央」是農民們的共識,我卻感到這個說法很扯淡。我問父親,中央如果想解決農民負擔的問題,很簡單,它完全可以在新聞聯播中宣布,凡是非法徵收稅費,強拉農民財物者,被農民打死,一律屬於正當防衛。如此,第二天就不會再有幹部敢下鄉亂來,可是,中央為什麼不這樣宣布呢?也許,中央怕地方這樣搞太亂,可是,為什麼農民打找事的幹部就是亂,幹部找事打農民,就不是中央眼中的亂呢?

楊武一事,同樣顯示了底層暴力反抗權,已被消解到令人髮指的地步。在楊武一次次被聯防隊砸店打人,甚至老婆被強姦時,他都相信自己暴力反抗的話,要麼被當場打死,要麼被捉進監獄,拉上刑場。這顯然不是愚昧,甚至還可以說是中國人必備的生存智慧。權力的蠻橫,必須通過暴力實現。

按照韋伯的概念,暴力就是強制推行自己意志的能力。做為政治架構中重要的一環,暴力卻被中國的學者專家集體無意識地避開了。成群結隊的啟蒙家們,都坐在自己尚未被拆遷的書房內,大談非暴力和漸進改良。可是,升斗小民錯生於亂世,糊口於危邦,何時賦權你們將他們視作改良的預備役和非暴力的先鋒軍?

那些橫行不法,對小民施以暴力,或威脅施以暴力的人,本身就應該被以暴力對待。當政權黑幫化,人們無法合法維權的時候,暴力不僅顯得必須,更具備倫理上的正當。市長不會親自帶著安全帽衝鋒於強拆一線,也並非每一次強拆都得動用機槍和裝甲車。極權的不法,必須通過非武裝的,跟小民近距離接觸的人群來實現,這些人群甘為狗腿子,其實也陷自己於危險的境地。但就因為這個國家公民的愚弱,才使他們拿著雞毛當令箭,霸天霸地不說,還要霸占民女。

這些人自然該死,可是那些天天大喊非暴力的傢伙們呢?請他們教教楊武如何維權吧!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11/11/10/55595b.html
 
文章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