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
 

薄熙来的最大乐趣让人震惊(1)(图)

李子木



律师朱明勇大义凛然,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满眼阴毒!

【人民报消息】这起薄熙来亲自操控的谋杀案,决不仅仅是为了十八大,就像薄三儿17岁那年把他70多岁老爹薄一波的肋骨踹断三根一样,为了什么?为了自身利益。

引子

当年,中共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被打倒,无意中挡了儿子薄熙来借光蹭油的好日子。让斗争现场的人都惊呆的是,薄熙来不是故意做做样子,而是真要置父亲于死地,以此来维护他的个人利益。那些斗争薄一波的人听到其惨叫声,还不如薄熙来「立场坚定」「一颗红心向着党」,反倒下不去手了。

后来薄一波被胡耀邦宣布「解放」并恢复了工作,成为中共八大老之一,又能为薄熙来的仕途「添砖加瓦」时,薄熙来接受采访说,自己的「高尚品德」都拜父亲平日教导所赐。 薄一波死时,曾置他于死地的薄三儿哭的死去活来,还是为了自身利益。

有人说,如果当时他几脚把父亲踹死,那么也就不存在薄一波在胡锦涛面前推举他当十七大副总理的事情了。所以,薄熙来是一个心胸非常狭窄、眼光非常短浅,而且不计后果的人。更遑论道德问题、亲情问题。

无论在家庭问题上,男女作风或工作问题上,薄熙来一律不计后果。他结婚后有了孩子,但岳父不吃香了,马上勾搭别的女人,很快给自己换个铁一点儿的老丈人,而法院判决他承担的抚养费,他竟然一个蹦子儿都不出。在大连,众所周知他玩儿电视台的「太阳雨」女主持人,被老婆谷开来一闹,他马上让女主持人消声灭迹,丢了小命。最近姜维平又揭露,他出狱后,薄熙来继续暗杀,四次未遂。

到底薄熙来背负着多少条人命,尚不得而知。从披露出来的事件来看,已经让人非常震惊:薄熙来最大的乐趣居然是──酷刑和杀人。

下面综合报导往日的一些新闻:

只有结论没有证据

2010年9月26日,被薄熙来诬陷为重庆「黑老大」的樊奇杭被低调执行死刑。中共政府门户网站说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樊奇杭「死了也不肯换」的律师朱明勇从7月份就关了博客,他的当事人被执行死刑,律师朱明勇没有接到任何法律手续,虽然他的辩护词早已送到了最高法,曝光了这是一件由薄熙来亲自制造的彻头彻尾的假案冤案。但在等待判决期间,当事人没有了,辩护律师居然不知道。不但如此,为了灭口,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正在跨省追捕律师朱明勇。

朱明勇,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第7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中关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一个有未成年儿子的父亲,一个有家不能回的律师。

借用今年一月份的焦点话题「黑社会是怎样被宣传制造的」里面的话:「一个人,或者一群人,是怎样成为黑社会的?或者说他们如何被认定,又如何让民众相信?是否民众被告诉的都是真实?假设,仅仅是假设啊,政府公权与新闻媒体,联合起来做了欺骗性的或者说不实的宣传报道,由此被误导的民众,在获知真实以后,还会如从前一般盲目支持吗?2009最红的网络词汇是『被』,那么被宣传被教育被欺骗才是真正最可悲的。」

「有人说,这个人是黑社会,有人说不是,我们需要的不是结论,我们要见证法律是否独立公正,就需要仔细去审视我们得到的信息,去辨别主张者提出的依据是否可靠。如果我们放弃这种关注监督,那也许明天我们每个人都会成为黑社会。过去我们所有的经历经验都告诉我们,没有制约的公权力是靠不住的,当喉舌的新闻媒体更是靠不住的」, 「近两天,重庆龚刚模、樊奇杭涉黑团伙案中的另一名京城大律师,樊奇杭的辩护律师朱明勇,连续在其新浪博客中发布两篇博文,揭示了他所代理的樊奇杭案件中许多我们原本不知道的事实」。

「与李庄被大肆描黑不同,朱明勇律师现在尚未被宣传报道为黑律师。他也很难被人指责为只替有钱人做事只知道捞钱,因为我们知道他是他在邓玉娇案中的名声大振,也在躲猫猫、石首等公众事件以及福建劳模冤案中频繁见到他的身影,他所经手的大案还有全国首例空调列车索赔案(法院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全国首例福利彩票纠纷案(被告全额兑付奖金)、河南灭门血案(被告被判无罪释放)、亿元银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未被起诉),雀巢奶粉质量案、耐克运动鞋不正当竞争案等一系列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材料来源于中国法律门户网)。」

「与李庄陈有西面对的公诉人么宁一样,朱明勇律师面对的公诉人戴萍也是全国十佳公诉人,我们不知道重庆有多少个全国十佳,而这些十佳在庭审中所表现出来的素质,又怎么能够让公众相信打黑是公正的?」

但是,樊奇杭被枪毙,重庆五毛儿们在网上贴帖子说:要立即追杀律师朱明勇!理由是:替罪犯做假辩护。

这事是不是关乎全国律师的命运、全国冤民们的利益?所以,它不是小事,它必须被追究,直至薄熙来被绳之以法!

朱明勇律师拿出三集第一手资料

2010年7月27日,律师、媒体、学者等三十余人在北京召开了从樊奇杭案看重庆的案情发布和法律研讨会。朱明勇播放了自己做的三集片子,揭示了重庆假打黑、真黑打的惊人内幕。

滕彪律师写道:重庆打黑广泛关注。秘密关押,匿名关押,刑讯逼供,限制律师会见、阅卷和律师取证,证人不出庭、证据不呈庭质证等违法问题备受指责。是打黑,还是黑打?扑朔迷离。被指控为黑老大的樊奇杭,其辩护律师朱明勇首次视频披露这场声势浩大的打黑运动中鲜为人知的第一手惊人内幕。

朱明勇:这两天来做了一个小片子,只是想把一手的资料展现出来。

第一集现场录像:律师会见当事人受到专案组阻挠

第一集,反映出我们在办案当中,受到专案组的非法阻挠,我们艰难的履行律师职责。

朱明勇说:录音是当时我(和李庄律师)跟重庆警方直接的正面的交锋,我和李庄律师强烈要求遵守法律保障会见权情况下,重庆警方坚决强调:必须在他们的监视下和当事人会见。这明显违背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所以争执时,我就录下了这段录音。

我们当时虽然没有预料到后来「李庄案」的发生,但明确感觉整个重庆打黑案件法律被黑。侦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前两个阶段中所有34个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全部都没有被允许会见到当事人。审判阶段已经确定要开庭,律师会见当事人仍旧受到专案组的阻挠,必须在他们的监督之下会见。「李庄案」后来全国沸扬,很多媒体记者想了解真实情况,有人就想看有没有当时最原始的一些录音录像资料,但是我都没有出示,因为我觉得我的职责是为我的当事人做一个辩护。如果说我当时把这段录音公布出来的话,可能就把李庄案加上我自己又引入一个新的大家关注的焦点,这可能影响我继续为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所以在一审的时候,二审的时候,这段录音我一直保存,从来没有被任何媒体、也没有通过任何形式跟社会公布。

那么现在呢,为什么我要公布这段录音呢?我认为辩护律师权利受到非法阻挠。我们能忍受的极限就是,当事人不能在刑讯逼供非法关押而且证据矛盾非常多的情况下,直接被判死刑。我的当事人樊奇航已经到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作为一名律师,为了自己的无所谓的安全考虑,隐瞒这些真实的情况,而不做出自己最大的努力的话,我觉得是一个律师的不尽职,甚至是可以说对律师这个事业犯罪。

所以,现在我就决定把这些资料公布,刚才是第一集,关于我们(和李庄律师)会见当事人过程中受到重庆警方非法阻挠的情景。

第二集冒死录像:当事人樊奇杭在非法地方被酷刑逼供

朱明勇说:第二集,重点讲的是我的当事人樊奇杭被重庆公安抓起来以后,没有关在看守所里,而是被关在一个叫铁山坪的地方进行了长达六个月时间的刑讯逼供,形成了很多伤痕。这个情节是在会见的时候,我冒着生命危险,拍下的他的视频讲述,拍下了他的身上、手上、头上,包括他咬掉自己舌尖的伤痕的照片。当时,这些都不曾向任何单位提交。那么今天到死刑复核阶段,我们知道7月1日最高法院刚颁布了一个死刑证据规则和一个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我们把这些资料展示出来,给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法官来看,这种情况下为什么在重庆会把这个人判成死刑?

第三集:重庆警方自己公布的几个版本也自相矛盾

朱明勇说:视频和录音一共做了三集。第三集重点讲述,即便是在非法关押之下,即便是在刑讯逼供之下,警方所形成的这些证据也是矛盾百出的。重庆警方自己公布的几个版本,也自相矛盾。那么,我把这个证据的矛盾细节全部都做出对比,也呈现给最高法院。

这个东西,我们依据的素材,都是最原始的。这个三集电视片还有辩护词寄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还有刑四庭的庭长杨万明。就希望当事人受到这种非法的待遇,重庆打黑中的程序违法问题,一一揭露出来。至于揭露出来的后果,我们不敢预期。谢谢各位能够关注这样一个事情!

朱明勇:重庆打黑第一案必须纠正的几个传闻

重庆打黑第一案,世人瞩目。前期大量的媒体做了充分的报道,但是开庭后发现这起案件完全不同于早期官方媒体渲染的那样,且不说具体内容,单就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就与报道存在以下重大出入。如不说明,难正视听。

一、关于团伙人数

媒体宣称:龚刚模、樊奇杭涉黑团伙被告34人
起诉指控:涉黑团伙仅有21人,其余均不涉黑

二、关于「杀人生产队」

媒体报道:该涉黑团伙涉及四条命案,被称之为「杀人生产队」
起诉指控:该涉黑组织仅有一起命案

三、关于残害群众

媒体报道:该团伙手段残忍,残害群众,欺压百姓
起诉指控:仅有的一起命案被害者是公安机关通报的一个「大毒枭」,曾贩卖毒品海洛因60公斤,在广东被公安机关抓捕时漏网

四、关于贩卖冰毒十公斤

媒体报道:该团伙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曾贩卖冰毒十公斤
起诉指控:贩卖冰毒十公斤。

但是既没查到冰毒来源,也没查到冰毒去向,更没有在任何地方查到一克冰毒,也没有任何人尿检有冰毒成分

五、关于高利贷

媒体报道:龚刚模提供大量资金供樊奇杭发放高利贷
起诉指控:龚刚模借给樊奇杭50万元发放高利贷

但是所谓的大量仅有50万元而且没找到50万元从哪里来发放给谁了,樊奇杭说名字是他(受刑不过)瞎编的

媒体报道:龚刚模发放高利贷一个多亿,非法牟取暴利数千万
起诉指控:龚刚模发放高利贷共计六笔,一个多亿,但是亏损几千万,连本金都没收回

六、关于暴力讨债

媒体报道:该组织暴力讨债,感觉应该是为龚刚模发放的高利贷暴力收债
起诉指控:杨某某欠李某某赌债,李与杨协商用杨的汽车抵押。

全案与龚刚模、樊奇杭无关,也与龚刚模的高利贷无关

七、关于龚刚模给樊奇杭保利夜总会40%股份

媒体报道:为了支持樊奇杭,龚刚模给樊奇杭保利夜总会40%股份
起诉指控:为了支持樊奇杭,龚刚模给樊奇杭保利夜总会40%股份

但是,检方拒不出示工商登记档案,因为这份法定资料显示樊奇杭没有股份,也显示龚刚模没有送股份给樊奇杭

以上是没有争议的基本事实

本案辩护词至今未在任何场合发表,但是在1月11日的庭审中,全国十佳公诉人戴萍当庭指责我为了利用此案炒作、炒火将辩护词上传网络。

「死了都不换律师!」──扇向离间者一记响亮的耳光!

2010年1月11日,重庆,龚刚模、樊奇杭等34名涉黑团伙案,这个被称之为「重庆打黑第一案」的审理到了最后的辩论时刻。第一公诉人全国首届十佳公诉人戴萍发表了一段大字报式的言论之后对朱明勇律师进行了长时间的人身攻击,期间遭到辩护席上众多的重庆律师的强烈不满,一片哗然。朱明勇律师静静地听完诸如「拿着被告人家人的钱财,不做实质意义的辩护,只会揭刑讯逼供这一块遮羞布」,「一味喊口号」,「编故事」,「在网络上传辩护词,只想把自己炒火」, 「接受媒体采访」,「毫无职业道德,是对樊奇杭极其残忍的」。
  
待到第二轮辩护开始,朱明勇律师说:「首先感谢审判长以高度的理性让公诉人进行了充分的表现,公诉人抛开事实证据和法律对辩护人进行了狂轰乱炸般的人身攻击,并对我的当事人樊奇杭进行恐吓,似乎我的辩护得不到公诉人的满意,是把樊奇杭推向死亡,那么为了充分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现在有必要再次核实一下被告人樊奇杭以及其家人是否还需要我为他继续履行辩护职责」,随后朱明勇律师告知樊奇杭如果有更好的律师为其辩护,从现在开始以后的任何阶段都可以随时更换律师,并会为新的律师办理好交接手续。

樊奇杭起身走向话筒明确表示「需要朱律师继续为我辩护」,而此时坐在旁听席上的樊奇杭父亲站起来说:我们不换律师。紧接着樊奇杭的姐姐又站起来情绪激动的指着公诉人哭着大声说:「就是死了我们都不换律师!」

七天的庭审,疲惫至极,即便如此,在法庭上,朱明勇律师最后的一句话依然石破天惊:「樊奇杭不是龚刚模,我也不是李庄!」 △

(未完待续)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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