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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定义新疆“暴乱”用字泄露“杀”机
 
2009年7月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海外著名政论作家陈破空今天发表文章《2009,新疆 到底发生了什么?》指出,中共官方在定义新疆“暴乱”的用字中泄露“杀”机。

文章写道,7月5日,新疆,乌鲁木齐,浓烟弥漫,火光冲天,枪声四起,又一起重大流血事件,发生在“稳定压倒一切”的“盛世”中国。同往常一样,中共当局将暴力的起因、行为、责任,一律归结到少数民族(维吾尔人)头上。

一夜之间,156人死亡,1080人受伤,这一惊人数字,还只是中共官方的发布。联合国人权事务署对事件中死亡人数之高,“感到震惊”。乌鲁木齐的那一夜,到底发生了什么?

如果仅仅是维汉民间冲突,几小时内,就死伤这么多人,难以想像;果如此,那么,政府至少要承担严重失职的责任,但事后未见当局有此说法,也无任何官员引咎辞职。

如果是维族人主导了暴力,那么,死伤者应以汉人为主,但境外维族人表示:死伤者中,绝大多数是维族人。对这一指控,中共当局沉默,并不敢公布死伤者民族身份。

如果是维族人以武装手段对付政府(武装起义),那么,死伤者中必有相当数量的中共公安、武警、军人等,情形又并非如此。中共军警开枪,绝非出于自卫。

如果是普通汉人主导暴力,导致维族人大量死伤,那么,当局追究对象,就应以汉人为主,但当局追捕和追究的,却是维族人(已有1434人被捕)。

在排除了纯粹民间冲突、维族人主导暴力、维族人武装起义、普通汉人主导暴力等可能性之后,推论就必然是:大量死伤,来自于当局的武力镇压。这回,中共把维族人上街,定义为“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而不是“打砸抢烧杀暴力犯罪事件”,如果当真是维族人制造了血腥,那么,中共的定义里,绝对少不了一个“杀” 字。这无意间泄露:“杀”,不在维族人一方,而在中共一方。

基本结论:2009年,新疆,中共制造了大屠杀!这是继“六四”屠城、两次西藏事件之后,中共制造的又一起惊天血案!

如从前那样,中共一口咬定:“这是一起由境外遥控指挥、煽动,境内具体组织实施,有预谋、有组织的暴力犯罪。”

其实,上万名维族人走上乌鲁木齐街头,诉求明确而简单:受“6.26”广东韶关维汉冲突事件刺激,不满中共当局处理,要求当局追究幕后黑手,惩办凶手,维护维族人权益。然而,却惨遭中共开枪镇压。

境外维吾尔人有关共军“用冲锋枪扫射”的说法,未必是危言耸听,否则,如何解释数小时内,就死伤枕藉的事实?不排除中共军警开枪后、维吾尔人暴力反抗的部份。但,动辄派出特务大队,制造、挑起和引导暴力,将民众和平请愿污名化,再以“平暴”为名,大开杀戒,难道不是中共的一贯伎俩?20年前的“六四”屠城如此,1989和2008年的两次西藏事件如此,如今的新疆事件,依然如此。

人们曾指望,20年间,中共领导人转换头脑,面对民众抗议,由镇压变疏导。然而,中共杀心不改,“改进”的,只是镇压手段,更快速更有效,无须由抗议像1989年北京那样,持续近两个月;也无须由抗议像2008 年拉萨那样,持续近一周;乌鲁木齐的抗议几乎才刚刚开始,中共就出动全副武装的军警,开枪镇压,可谓“从重从快”。

连国际上都反应不过来,世界主要媒体都仅能简要报导,而让人不明究里,甚至取材于中共官方媒体新闻,这正是中共快速镇压所要达到的效果:绝不让事态迁延时日,曝光于国际,形成国际舆论,招致谴责。快速镇压之后,如何定义和描绘事件,就只能由中共一家说了算。为此,国际人权组织呼吁:就事件展开独立、公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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