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NO!中國駐多副總領事涉誹謗案 缺席審理在即(圖)
 
2004年2月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竭力爭取總統豁免權的屠夫江澤民使中共那些駐外使領館人員產生了一個錯覺,他們以爲「領事豁免權」可以豁免一切呢,但是事實證明這種想法過於樂觀。

大紀元多倫多記者韓涓報導,多倫多中領館副總領事潘新春2003年被加拿大房地產商喬-契普卡以誹謗罪告上法庭後,近日原告契普卡透露,他的律師將於2月3日在安大略省高等法庭,正式向法官提出對潘作缺席審判。潘因一再拒絕接收對他的起訴文件已失去辯護機會。

一些律師界的人士認爲,本案將對加拿大的相關法律提出挑戰:如果外國領事在加拿大的所作所爲違反當地的煽動仇恨罪及誹謗罪是否仍享有領事豁免權。

外國領事沒有權力在他國胡作非爲,而逍遙法外,越是領事越應該維護國家的尊嚴,越不能煽動仇恨及肆意誹謗。對於世界各國來說,這方面法律不健全的國家應該立即健全起來,這是當前人類社會的需要。

2003年4月25日,加拿大發行量最大的英文報紙《多倫多星報》刊登了喬-契普卡的一篇讀者來信,指中國現任政權隱瞞SARS疫情的行爲不應該,並談到了中國國內遭迫害的法輪功修煉者,指他們亦正在謊言掩蓋下遭受折磨。此文隨後招來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親自撰文,也以讀者來信的形式發表在《多倫多星報》。這封信一方面徹底否認中國政府隱瞞SARS疫情,同時攻擊契普卡和法輪功,點名指契普卡爲邪教成員。

2003年8月,契普卡以誹謗罪將潘告上法庭。

據悉潘被告後,曾以「自己是外交官」爲由,三次拒絕接受法律文件。相關人士透露,中國政府正在利用外交手段對加拿大政府施壓,竭力保潘。

但契普卡說,他持有足夠的證據表明,潘新春及部份中國官員系統地在加拿大散播仇恨及攻擊修煉法輪功的民衆,而對他本人的人身攻擊是這種仇恨宣傳的一部份。

喬的律師彼得-道納德亦指,被告行爲帶有欺騙性,已超出他的正式職責範圍,不應享有外交上的豁免權,且潘數次拒絕法律文件的行爲已令其失去辯護機會。喬的律師將於2月3日與法官見面要求對潘新春的缺席審判。

這個審判的意義很深遠,它將震攝所有在「豁免權」保護罩下肆無忌憚幹着與他們身份完全不符合的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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