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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央視《焦點訪談》的這段奇聞

作者:劉路

【人民報消息】CCTV 2004年1月31日消息(焦點訪談):「張德強與劉清建兩人分別在河南信陽市開建材門市部經營鋼材生意。2002年8月,兩人先後被來自湖北省大悟縣法院的人強行帶走收押。被抓後兩人才知道,湖北省有兩個人以從他們這裏購得劣質鋼材為由,分別將他們告了。但這兩名原告他們並不認識。同時大梧縣法院對這起不惜跨省抓人的民事訴訟官司,又遲遲不出具開庭通知書,只要求兩家分別交十多萬塊錢,然後未經審判放了人法院這種未經開庭就抓人收錢的方式不符合法律的程序,更出奇的是,記者找到兩起案件起訴書上的原告,兩人卻都明確表示自己並不知道這兩起訴訟,也不認識兩位被告。原來是大悟縣法院給兩位原告寫好了訴狀,取得了他們的簽名。結果原告不知道自己告了誰,法院也沒有找當事人取證,就抓人收錢,總計23萬元。法院有關人士稱,這是作為賠償當事人的賠償款。事實上原告卻一分都沒有拿到。大悟縣法院一位不願公開姓名的人士表示,這種沒有理由的抓人罰款背後,是因為這裏的每個基層法庭都有經濟創收任務,完成不了就沒有工資。法庭的人當然要八仙過海,各顯其能了……」

以上這段奇聞是筆者一字不易直接從我黨喉舌媒體中央電視臺網頁焦點訪談欄目粘貼過來的,絕沒有一絲誇張、一字虛構。當局該不會說我故意誣蔑、誹謗、不懷好意的毀壞司法機關形象了吧?可是我們從這段千古奇案中看到了什麼?

相信看過這個節目的觀眾都會說:為了錢財,綁票勒索、敲詐良民,原汁原味的土匪行徑!

難怪記者採訪的時候,鏡頭中那位院長用衣服包住自己的頭臉,法官墮落成土匪,哪裏好意思以真面孔示人?

法律乃國之公器,司法乃公正化身。如果法律成了強盜劫財的蒙面布,司法作了土匪綁人的錦繩索,那麼我們這個據說正在建設政治文明、已經走上法治之路的文明古國豈不成了強者為尊、打家劫舍水泊梁山?

我想,把這個案子說成是「千古奇案」恐怕沒人能夠反對。其一、自古官在朝,匪在野,官匪異處,價值取向、行為規則大異其趣。官員重尊嚴,總得愛惜臉面,身處亂世某些雖然也時而幹些土匪的勾當,但大多是個人行為,且兼顧體面,沒有穿著官服剪徑劫財的。大悟縣的法官直接穿著官服,開著警車,跨州越省,千里綁架,毫不掩飾的幹出土匪的勾當,目的只為一個財字,您說奇也不奇?

其二、自古人分善惡,官分文武,其中法官作為文官,是官員裡面最理性的品種。任何社會都有是非糾紛,任何社會都需要裁決糾紛,所以任何社會都需要法官。自古法官升堂問案,裁決是非,裁決的標準都是公正。所以倘若說草民百姓對官員是畏,那麼對法官還要加一個敬字,看一看流行民間的傳統戲劇可以得知,所有的官員中法官在百姓的心目中形象最好。國家混亂、官場黑暗、官員走雞斗狗、胡作非為的事情也不少見,但是,整個法庭的法官集體落草為匪、穿著官服綁票敲詐的你見過幾例?

其三、古往今來的法官貪贓枉法的也不少見,但法官枉法是為了貪贓,而貪贓是因為有兩造的存在,有糾紛的存在,在其職務範圍內法官方能上下其手,巧取民財。法官收的黑心錢至少在形式上是當事人「自願」送上門來的。這種犯罪少了主動、少了暴力。 大悟縣的法官們則沒有糾紛、編造糾紛,沒有原告、製造原告,利用合法身份綁架人質、逼取錢財、既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有敗壞了法律的名聲,實在連土匪都不如,比土匪都可惡!

那麼,大悟縣的法官們如何變成土匪的呢?CCTV的解讀是「這種沒有理由的抓人罰款背後,是因為這裏的每個基層法庭都有經濟創收任務,完成不了就沒有工資。法庭的人當然要八仙過海,各顯其能了……」

卻原來,法官變成土匪乃是「逼上梁山」!你看,「每一個基層法庭都有創收任務」,法庭創收靠什麼?案件受理費!案件少,受理費自然少,要創收,自然要增加案件。增加案件由兩個辦法,一是鼓勵大悟縣的人民殺人放火、強姦搶劫、坑蒙拐騙、賴帳拖欠以便增加糾紛,二是像那些法官一樣落草為匪通過製造「案件」劫取民財!

如此英明政策(江澤民時代的遺產),法官不變成土匪那才成了奇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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