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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海诱骗逼总理亲信认罪 朱小华20日北京大闹法庭

【人民报消息】朱小华案于北京时间8月20日上午8点半开庭审理,到当天晚上7点多才结束,过程曲折激烈。

朱小华庭上抗辩,推翻所有指控

据《远华案黑幕》作者盛雪报道,三十多人出席审讯,包括朱小华的两名代表律师(一名胡性律师,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系教授;另一名是朱小华的远房表弟)。但是,朱小华的亲属没有任何人到庭旁听。朱小华父母年迈,现居上海;朱小华妻子已经于2000年12月9日在美国芝加哥自杀身亡;二十几岁的女儿现滞留在美国不敢回国。朱小华有一个姐姐在南非,也没有赶回国出席朱的聆讯。出席旁听的三十余人大部分是中纪委和检察院的人。

消息来源表示,他在中共纪律检查机构工作近十年了,出席和旁听了数不清的审讯,但是,很少见到像朱小华这样蒙冤被关押三年多,还头脑如此清晰,神情如此平静的被告。

但是,在审讯过程中,朱小华还是愤怒了。

8月20日上午开庭后,整个上午是法庭调查,下午才开始进行辩论。有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出席了20日的庭审。法庭调查主要是先核对控辩双方基本情况,由控方提出检控并出具证据,证明起诉朱小华的两项罪名是成立的。朱的律师不满意检控方只有有关人士的口供,而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认为这样不能构成足够的理由进行指控并起诉,要求对方在庭上出示证据。

到12点休庭,1点半再次开庭。下午进行法庭辩论,一直开到晚上七点多。

朱小华在法庭上非常清醒。朱小华的律师当庭表示,指控朱小华的两项罪名都无法成立。律师要求检控方拿出证据:“三百万要拿出三百万的证据来;三十六万股的股票也要拿出证据来,你们没有。”所以,整个下午在这个问题上争论很激烈。

朱小华在个人答辩时指责中纪委办案人员对他进行诱供、逼供和骗供。朱小华表示,他于1999年7月无辜被抓、被实行“双规”时,起先认为是纪律检查机关对他有误解,所以,非常耐心的配合调查工作。但是,后来发现事情完全不是自己所想象的。朱小华说:你们搞诱供、欺骗,执法犯法。

中纪委利用亲情诱供骗供

朱小华在法庭上指责中纪委办案人员,不但对他进行肉体折磨、精神迫害,更利用他的亲情进行欺骗。

2001年中,中纪委办案人员对朱说:你老婆已经被抓了,现在在我们手里,她已经承认了。如果你还不承认,你们两个就都别想出去,如果你承认了,那么,我们就放她出去。

实际上,朱小华妻子任佩珍已经于2000年12月9日在美国芝加哥跳楼自杀,其时已经身亡半年了。朱小华说:就这样,我想到,如果我们两个都关在里面,孩子就没有人照顾了,所以想来想去就决定承认中纪委要求承认的罪行,一个人把事情担下来算了。

朱小华当时承认的就是起诉书上指控的两件事:

一、朱小华主动交待在担任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的时候,曾经接受华利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总经理杨国勋的请求,担任华利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顾问。为此,杨国勋答应给他年薪10万。后来又决定给他华利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上市股票36万股作为酬劳。朱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再顾及此事,所以,不知道后来怎样了。

二、朱小华承认了中纪委转告的其妻子任佩珍交代的,向新世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新世纪建设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丘汉辉借了3百万元港币。

中纪委拿著朱小华自己交待的情况到香港取证。但是,却没有能够找到股票转户的任何手续和证据。朱小华表示,当年杨国勋只是和他口头上说的,他不知道后来股票是否转过来了。中纪委查了以后证明没有,就说明当时杨国勋只是说说,并没有把股票转给他。

起诉罪名根据何在

但是,起诉书中说:朱小华收受后交给其妻任佩珍。同年8月初,任佩珍通过杨国勋及其妻胡蓉,按照当时市场价将股票换成港币108万元(折合人民币1, 155, 924元)。

既然没有股票转户手续,那么朱小华也就并不拥有这些股票,又如何把这批股票换成现金呢。 另外妻子任佩珍借钱的事,朱小华强调自己的确不知情。

任佩珍就是因为这件事在美国跳楼自杀了。据消息来源说,任佩珍自杀时留有遗书,承认自己向丘汉辉借了3百万港币,意识到此事给丈夫带来了麻烦,表示自己对不起丈夫,并嘱咐女儿要用功学习,要信任爸爸。

对于这两项罪名,主要当事人任佩珍已经不在人世,真是死无对证呀。

证人潜逃失踪案情扑朔迷离

据消息来源说,一直到2001年朱小华被正式起诉的前一天,才允许他的律师去见他。在律师见他的前一天,检察院的人知道朱小华妻子死亡的消息不能够再隐瞒下去了,才告诉他老婆已经自杀了。当时朱小华痛不欲生,更是咬牙切齿,知道自己被骗了。

然而,一度被中纪委拘押,并提供了口供的杨国勋和丘汉辉已经潜逃失踪了一年多了。朱小华的律师希望向他们取证,但是想尽了办法也无法找到他们。按照起诉书的说法,杨国勋向朱小华行贿108万,丘汉辉向朱小华行贿300多万,那么这两个人为什么会被关押随即又被放出去呢。消息来源证实,他们两人和中纪委有个交易,中纪委的人要他们这么说,这么写。这样就可以放人,不然就休想出去。

受朱小华案牵连于99年7月23日被中纪委“双规”的香港商人刘希泳,因为中纪委要求他承认曾经贿赂朱小华80万美金,而他执意不肯就范,说:不要说80万,连8分钱都没有。刘希泳因此一直被关押至今,已经三年有余。

朱小华庭上激辩拒认罪

(星岛日报报道)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原董事长朱小华被控受贿一案,前天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一整天的审讯,一审审结,但仍未宣判。

据了解,朱小华在庭上对其控罪亲自作了抗辩,他推翻所有指控,拒不认罪,他的律师也为他作无罪辩护。

据来自北京的消息称,法院对朱小华的审讯在前天上午九点开始,除中午休息一小时外,直到下午六点结束,共进行了八个小时。审讯已完结,但未有当庭宣判。

消息称,有三十多人出席了朱小华的审讯,包括两名代表律师。但没有任何朱小华的亲属到庭旁听。朱小华父母年迈,现居上海;他妻子任佩珍已於前年年底在美国自杀身亡;他女儿现滞留在美国。他有一个姊姊在南非,也没回国出席聆讯。据知出庭旁听的大部分是中纪委和检察院的人。

消息称,出现在庭上的朱小华头脑清晰,神态平静。他亲自为自己的控罪作了答辩,他并指责办案人员查案时欺骗他,称抓了她妻子,利用亲情对他进行诱供、逼供和骗供。

朱小华被指控的两条罪状,都是指他任光大集团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

一是在一九九七年六月,收受一家上市公司三十六万股股票,其後由她妻子卖掉套现一百○八万港元;二是在一九九八年一月透过妻子收受一名商人给予的三百万港元。

朱小华在庭上答辩时,对这两项控罪均不承认。他只承认其妻曾进行私人借款及曾有人说过要转让三十六万股股票给他,但他对妻子的借贷并不知情,自己也没有为此出让利益;而对三十六万股股票转让之事,也只是对方口头上说说而已,实际上并没有把股票转给他,没有构成事实。

朱小华的两名辩护律师也从法律角度进行了无罪辩护,他们指检控方只有有关人士的口供,而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认为这样不能构成足够的理由进行指控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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