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公子慘遭「梁山好漢」撕票
 
2002年7月1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2002年6月13日凌晨,安徽省太和縣公安局長王子頎接到電話報案:一位鎮書記的兒子李某被綁架,索要贖金100萬元,不準報案,否則撕票。6月14日凌晨5時,太和警方偵破此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郭強(化名)、李振強被抓獲。

據檢察日報7月17日報道,經查,此二人爲太和某中學高一、高二年級學生,郭強今年17歲,是李某的同班同學。郭強在與李某交往中發現李經常駕車上學,花錢大手大腳,交友廣泛,後又得知李的父親是某鎮黨委書記,便認爲李家的錢來路不正,遂萌生勒索之心。

6月12日下午,郭強、李振強準備好藥物、繩索等作案工具,假意邀李某喝冷飲,趁機在李的飲料裏放了安眠藥。後見安眠藥沒起作用,二人就將李某捆住,用膠布封住嘴,爲防止別人懷疑,郭強又到校上了一節晚自習。郭強從學校回來後購買了胰島素、注射器,強行給李某注射,並與李振強用啤酒瓶、磚頭向李某頭上猛砸數下,然後用繩子勒李某脖子致其死亡。之後,又焚屍滅跡。此後,郭強、李振強多次持被害人手機與其家人聯繫,索要贖金100萬元。

據郭強交代,在作此案前,他已預謀購槍綁架縣領導人。郭強說:「我想從學習中抽出一點精力去搞這件事(綁架勒索),不會對學習有太大的影響,即使有影響也值。腐敗現象全國都存在,我是一個農民的小孩,很看不慣這種現象,我就是用這種手段報復他父母,他這樣死得不虧。我不敢保證將來我做了官是不是也腐敗,因爲全國都這樣,所以我趁現在心裏還是站在老百姓這邊,比較正、還沒被腐蝕時做這件事。」

郭強的作案動機在當地引起強烈反響。目前國內包括學生在內的民衆對反腐敗已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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