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是魔鬼的最后避难所
 
李天民
 
2001年8月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一贯奉行愚民政策,50年来的政治思想教育,成功地把政党和国家混为一谈。通过“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党指挥枪”、“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灌输,公然把党的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把中国共产党凌驾于中国之上。又通过宣传“毛主席是中国人民的大救星”、“邓小平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为首的党中央周围”,把最高领导人的个人权威凌驾于全党之上,使“党天下”进一步演变成“家天下”。无论共产党及其领导人做了什么错事,甚至对人民犯下罪行,只要他们自己不想改、不让查,谁也不能指摘;即使其坚持错误、怙恶不改,民众只能隐忍,不得批评,更不能向外透露,否则就是丢中国的脸,就是反党、反华。这就是历次政治运动、文革乃至镇压法轮功运动赖以爆发的思想基础,也是当今中华民族的深重灾难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

历史上的贤明君主都知道:民之如水,君之如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所以都以奉天承命、造福百姓为己任,不敢将一体之尊的利益凌驾于全国、全民之上。良臣、志士和百姓也都明白:天下乃人人之天下,有德者居之,无德者失之。因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看到当政者有不利国、利民的行为,就要针砭时弊、冒死进谏。上明下贤,这正是中国得以绵延、昌盛数千载的根基所在。

中国共产党只不过是通过武装斗争而取得了统治地位,怎能据中国为己有呢?江泽民又有何理由视中国为家私,任意出卖面积相当于110个台湾岛的大片疆土给俄罗斯以换取私利、满足个人野心呢?两年前,江泽民出于妒忌、野心和恐惧,又诬陷法轮功有国外反华势力支持,祭起“爱国主义”的屠刀,悍然对“真善忍”进行古今中外前所未有的阴险、野蛮、残忍的镇压,欺骗、胁迫和利诱全国人民及海外华人为其反民族、反人类的滔天大罪垫背,将整个国家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从4.25到现在两年多了,让我们来看一看被诬为反华、反政府组织的法轮功学员所要求、所争取的是什么:“释放所有被无罪关押的大法弟子! 给我们合法的修炼环境! 出版法轮大法的书籍!还法轮大法清白! 撤销对我们师父的通辑令!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些都是最起码的、最温和的公民基本生存权力的诉求,是宪法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力,是要求政府调查真相、尊重宪法、平反冤案的合理、合法的正义呼声。“反政府”从何谈起?如果把最基本的祛病健身、修心向善、信仰自由的权力剥夺了,再侈谈人权又与猪、狗权何异?即使在最严酷的迫害下,法轮功学员和平理性的抗争形式就是静静地炼功、打横幅,喊几声“法轮大法好!”、“还法轮大法清白!”,向世人讲出被迫害的真相。其实法轮功学员的上访不就相当于古时候的击鼓鸣冤吗?打横幅不就是因为跟当政者讲不通,在所有上达渠道均被堵死的情况下,转而诉之于当街百姓吗?其情何其无奈!其诚何其感人!怎忍心屡下毒手,必欲置之于死地而后快呢?

现在江泽民控制下的流氓政府对法轮功进行史无前例、遍及全球的疯狂镇压,只能从内部摧毁我中华的立国之本。对外鬻疆卖土,对内搞独裁、纵子窃取国脉,并促其党、政、军贪腐,封闭言路,用欺世谎言挑动群众斗群众,镇压、扼杀人民的善良本性,江泽民恰恰是一个连中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商纣王都自叹不如的旷世毒枭。而一些世人不辨真相,姑息、纵容邪恶的存在和继续也是对民族、对人类的犯罪!

那些被欺骗、被蒙蔽的,指责讲清真相、展出受害图片的法轮功学员是“丢中国人脸”的满怀“爱国主义”情怀的华人,当历史翻过这一页,当江泽民政府的邪恶罪行被全世界识破而象米洛舍维奇一样受到正义的审判时,你们扪心自问:“我那时对那些善良的人们说了些什么?干了些什么?”答案将使你无地自容,愧立于天地之间。那时再大呼上当,岂不为时晚矣?

那些趋炎附势、助纣为虐,在中国领事馆前殴打、侮辱和平抗议江泽民之流邪恶罪行的法轮功学员,并疯狂叫嚣“消灭法轮功,把法轮功扫出唐人街”的侨界败类,当你们所攀靠的大树腐坏透顶,被正义之剑斫倒时,你们还有没有时间和机会去安排后路、准备后事?

十八世纪英国的著名学者塞缪尔.约翰有句名言:“爱国主义是魔鬼的最后避难所”。江泽民及其邪恶的政治流氓集团正是躲藏在“爱国主义”幌子下的窃国大盗,毁国元凶!其毁我中华、祸及世界之恶行人神共愤。愿天下炎黄子孙共讨之!!!

转自新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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