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朱熔基总理的第四封信
 
李如发
 
2001年8月21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熔基总理钧鉴:

所谓云南第一号大案,生未见人,死未见尸,至今2年又7个月仍无下文,其中必有蹊跷,家属疑点重重。

我们的独子李宗白受雇于香港顺成公司任副总裁职务,经常往返港、昆两地,1998年12月2日在昆明遇害,2名嫌犯早捕获,案发至今已2年又7个月仍无下文。家属无可奈何之下将骨灰接回安葬,但非常怀疑所葬并非我们的爱子。

1998年12月1日晚9时,他与赵、郑2先生喝茶至深夜12时后即失踪。门卫说:2日凌晨2时许开门让宗白的吉普车及面包车进入,停在大堂前约5、6分钟,3人上车离去。后来发现宗白皮包、证件等随身用品均在办公室。我们怀疑宗白是被熟人强行架走,谋杀弃尸,造成被劫车丧命之假象,以遮掩预谋杀人之动机。公司延至7日始报案及通知家属。儿媳8日下午抵昆,张老板说:会给一笔安家费及每月2千美金生活费,公司延误报案必有隐情。我夫妇9日下午抵昆,张老板却在上午飞北京,避不见面。由此判断,吾儿遇害是早有预谋。

12月2日上午10时官渡公安即发现被害无名男尸,为何不发通报及在报纸、电视上发布消息,让家属认领?7日五华公安发出协查通报。9日省公安厅也发出协查通报。官渡分局竟一无所知,却在10日PM15:35被火化,实有毁尸灭迹之意图。18日官渡与五华两分局始发现两案关系。20日告知家属。21日始将骨灰送到跑马山。28日车在近越南之文山找到。29日死亡鉴定书说:以死者正面照片及公司提供宗白生前正照片比对,确认骨灰即为吾儿宗白。由此可见,所谓云南省第一号大案,由省公安厅高级领导负责,组成专案小组,同在昆明市内之省公安厅及官、五两分局。如此漏洞百出,不合常理,不合逻辑,荒谬绝伦。所以我们非常怀疑,公安是在配合权势全力作做案,绝非科学办案。

1999年1月11日(农历11月24日)就是我夫妇在昆的第34天,昆明大雪,使我想起关汉卿的名剧窦娥冤《六月雪》。10℃左右的气温,为何会下大雪,真是老天有眼,已知道我们的爱儿是冤死。但求包青天再世,替我儿洗雪冤情。

1999年3月30日在诸多亲友的压力下,无可奈何的,我独自一人去昆将骨灰迎回。公安及台办交给我完好无损的眼镜一付,经过激烈打斗,掉在水泥地上的眼镜会完整无缺,谁会相信?回来与几付留在家里的比对,镜框大小不同,近视度数容或会变,但我儿绝没有散光。更不可思议的是,又交给我1,637元人民币,二嫌犯是犯案累累的惯
窃,有钱会不拿走?更何况皮包证件都未带,身上会有如此巨款,更是匪夷所思。而刑案最重要的物证,始终不让家属见到,加印的照片也一直不给我们。

1999年4月19日王金刚、奚世伟2人已捕获,延至2000年9月14日始首次开庭审理。庭上仅审讯主嫌王金刚一人,经受托律师袁台龙质询案发经过,王嫌所答与事实完全不符;且检察官起诉文卷中也有矛盾之处,审判长无法继续审理,而宣布改期再审,并当庭允许我夫妇作DNA比对。2000年11月22日我夫妇专程赴昆抽血作DNA检验比对,化验结果至今未获告知。下葬的骨灰怎能让我们相信,就是我们的爱儿!下次再开庭时,一定请将我儿遇害时的全部衣物鞋袜,当庭出示让家属辨认,家属生未见人,死未见尸,遇害当时的身穿衣物,总应该让我们确认才是,这一点点小小要求应该合理吧?

改革开放以来国事如麻,总理更是披星戴月,宿夜匪懈。为我儿冤情一再上书总理,实有不当;然此骨肉情深、母子连心、人命关天之大事,哀求无门,只有恳请总理在白忙之中惠予眷顾,嘱咐云南省各单位,重新彻底根查,务使冤情大白,存殁均感激不尽。敬颂

夏安

李如发、马芝英 敬上 200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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